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三个部分。
库存现金通常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资金。库存现金作为货币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如下特征:
①货币性,指现金具有的货币属性,即它起着交易的媒介、价值衡量的尺度、会计记录货币单位的作用。
②通用性,指现金可以被企业直接用来支付其各项费用或者偿还其各项债务。
③流动性,指现金的使用一般不受任何约定的限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流动。
库存现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货币性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并监督其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1.现金开支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现金的使用范围有明确的规定。该条例规定了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可以用现金办理结算的具体经济业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www.xing528.com)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 000 元)。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按照我国政府关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规定,一个企业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使用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企业根据日常开支的现金需要量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查,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距离银行远近情况核定的库存现金的最高额度。为了满足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企业库存现金应由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情况核定一个最高的限额,其限额一般要满足一个企业3 ~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企业库存现金可多于5 天,但最多不能超过1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企业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的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如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禁止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就是指单位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开支。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开支(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同时,收支的现金必须及时入账。
4.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企业应建立现金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现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企业办理现金业务,应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3)企业应建立现金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员对现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员办理现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企业应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签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企业应建立收据和发票的领用制度。领用的收据和发票必须登记数量和起讫编号,由领用人员签字,收回收据和发票存根,应由保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对空白收据和发票应定期检查,以防遗失和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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