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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项目的后评价机制设置及实施情况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已将项目后评价纳入本国宪法之内。(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和后评价世行将贷款项目管理过程称为项目周期。世行项目后评价一般分两个阶段进行。美国政府通过法案规定,所有国家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后评价,美国国会定期举行项目后评价听政会。瑞典海外发展机构的项目后评价工作,法案规定直接向国会报告。

国外项目的后评价机制设置及实施情况

20世纪30年代,美国、瑞典等国的财政和审计机构及援外单位,为了总结公共投资和援外项目的经验教训,提高投资效益和决策、管理水平,开始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回顾评价工作。现在已广泛为许多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所采用,成为投资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发达国家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公共投资和对外贷(援)款项目的计划与执行,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和评价体系,项目后评价成为项目周期中一个重要环节。美国有法案规定,1998年以后对所有国家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后评价,以加强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已将项目后评价纳入本国宪法之内。

目前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项目后评价制度的国家和国际机构有:美国、印度、菲律宾、韩国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由于各国、各组织间的具体情况不同,项目后评价的方法也存在较大差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46年成立的世界银行,作为国际复兴开发援助的重要金融机构,在不断增多的援外贷款项目的业务工作中,逐步认识到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狠抓援外项目的经验总结,到70年代中期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发放、使用、监督办法。因此,世界银行做的项目后评价工作是最全面、最系统的。

(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和后评价

世行将贷款项目管理过程称为项目周期。世行的项目周期为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批准、项目建设筹备、项目执行和监督、项目后评价等8个阶段。每个阶段导致下一阶段,最后一阶段即项目后评价又产生了对新项目的探讨和设想,并进而选定新项目,如图1-1所示。这样,项目的进行周而复始,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循环。

图1-1 项目建设和管理循环图

在组织实施方面,世行建立了专门从事后评价工作的“业务评价局”(Operation Evaluation Department;简称OED)。“业务评价局”只对银行董事会和行长负责,不受外来干扰,独立地进行工作,对项目执行结果做出结论,将信息直接报告给世行最高决策机构。世行项目后评价一般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编制“项目完成报告”(PCR)。“项目完成报告”是在项目贷款支付完毕后的6~12个月内,由世行贷款项目的准备和实施的业务人员负责编制,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济效益、经验教训和结论。第二阶段是由“业务评价局”指定专人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实地调查、会议讨论等多种方法,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总结评价,写出“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备忘录”(PPAM),连同“项目完成报告”一并上报董事会和银行行长。在项目完成通过审核后5年左右,业务评价局还要从已审核的项目中挑选出一半左右进行复审,根据项目新的生产运营情况,重新编制复审报告书。这一套后评价办法执行20多年来,使世行贷款项目成功率不断提高,大大促进了世行业务工作的进展,并使受援国的经济也得到不断发展。

(二)印度项目后评价(www.xing528.com)

印度自取得独立以后,就开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的经济发展规划。第一个五年计划(1951~1955年)期间成立了规划评议组织(PED),负责组织项目后评价工作。到目前为止,包括中央和各邦在内,印度大约有870个专业评议员。在所有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中,印度拥有规模庞大的后评价机构。印度规划评议组织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内,总部设在新德里。规划评议组织是一个三级组织。最高层是总部,设有一个总顾问和12个副顾问,12个副顾问由不同专业的专家组成。中间一级有7个地区评议组织(RED),各个地区评议组织设有2~6名项目后评价委员。最基层组织由34个现场办公室组成,现场办公室分布在不同的邦,办公室工作人员都是专职项目后评价人员。规划评价组织直接向计划委员会副主席报告工作,它只对计划委员会而不对任何其他行政部门负责。

由于印度重视后评价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受到了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赞赏。因此,印度获得世行贷款也特别多,居发展中国家之首,截止到2000年,它历年获得的世行总贷款为我国的4倍。

(三)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和部分国家政府机构后评价

除了世行以外,其他世界金融组织和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对项目后评价工作也是十分重视的。如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非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和德国开发银行等,也都开展了贷款项目后评价工作。美国政府通过法案规定,所有国家投资项目都要进行后评价,美国国会定期举行项目后评价听政会。瑞典海外发展机构的项目后评价工作,法案规定直接向国会报告。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也都在财政部或国家审计署或国家银行中建立了项目后评价制度,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泰国、巴西、墨西哥等也都开展了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国外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

关于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前已述及,世行已建立了“业务评价局”,专门从事后评价工作,亚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也都建立了管理和指导后评价的专业机构。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不仅对本国大型建设项目和援外项目进行后评价,还对国家的预算和计划进行审计和后评价。从事援外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机构大都由国家海外援助部门负责,在这些部门中一般均设一个办公室或局、处从事这项工作。例如美国国际开发署(USIDA)、英国海外开发署(ODA)、加拿大国际开发署(CIDA)、日本国际协力基金(JICA)和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OECF)等。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后评价工作也有较大的进展,据联合国开发署(UNDP)1992年统计资料,已有85个发展中国家成立了中央评价机构。这些机构约50%设在计划部门或社会发展部门,16%设在财政和国家预算部门、12%设在经济部门、10%设在外交部门,4%设在国家审计部门,8%设在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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