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外绿色矿业技术创新的启示

国外绿色矿业技术创新的启示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强化法律保障,全力为绿色技术创新保驾护航美国不断调整完善专利法案,以适应不断涌现的新技术,加强对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纷纷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资本市场制度和风险投资制度,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绿色技术创新风险,推动了绿色技术创新。政府制定系统的科技政策,为绿色技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国外绿色矿业技术创新的启示

(一)强化法律保障,全力为绿色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美国不断调整完善专利法案,以适应不断涌现的新技术,加强对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专利制度是条文法与判例法的混合体,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专利制度通过对发明人提供独占权,使创新产品具有获得高额利润的可能。韩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涉及绿色技术创新的法律制度体系,主要包括《韩国专利法》《韩国实用新型法》《韩国外观设计法》《韩国商标法》《韩国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法》等。[30]

(二)完善市场制度,促进技术创新与市场紧密结合

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前三四家煤炭企业市场占有率为40%以上。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煤炭公司,通过合并或购买煤矿股份等方式,实现了跨国经营。在德国,企业一直处于创新活动的主导地位,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要围绕企业对于科技人才的需求。在申报政府的科技项目时,没有企业的参与便不能通过。在日本,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都有自己的研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大大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在瑞典,国有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与市场融资机构如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等相结合,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资服务。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纷纷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资本市场制度和风险投资制度,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绿色技术创新风险,推动了绿色技术创新。

(三)调动社会力量,提高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www.xing528.com)

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制度的动力之一。美国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非营利研究机构和私人基金会。非营利研究机构开展对绿色技术的研发,但其研发成果不直接进入市场;私人基金会资助企业不愿涉足或不敢投资的项目,推动绿色技术的扩散。英国的科技中介机构分为政府层面、公共层面和私人公司三个层面,主要包括科技园区型中介机构、专业协会型中介机构、慈善型中介机构、盈利型科技中介机构四种主要类型。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为绿色技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积极制定系统高效的科技政策

美国组成了以政府、大学、企业和科研机构为创新主体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出台了国家科学基金计划、企业和大学联合研究计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计划、公共采购计划等。日本建立了科技开发资金制度和技术革新型公募资金制度,确保科研资金的充足,建立了终生学习、终生教育制度,颁布了一系列有益于绿色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欧盟出台了《创新型联盟》行动计划、科技框架计划、欧洲创新行动计划,把市场经济、政府调节和社会保障充分结合起来,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经济制度。政府制定系统的科技政策,为绿色技术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