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律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矿山产业合同能源管理的良好发展离不开政策法律对其行为的规范,对双方权益主体的有限界定。我国目前尚缺少能够保证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特别是缺少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虽然出台了一些基础性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专门法律,但许多条文不能满足当下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同时,相关条例缺乏强制性,仅仅是建议。在法律政策大环境下,湖南省矿山企业的节能低碳发展缺乏驱动力。同时,针对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法律以及矿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法律几乎是空白。但矿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风险评估,需要专项政策提供保障支持。湖南省尚缺乏系统性适合本地矿山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法律政策来界定合作双方的相关权益。这些政策法律的缺位,导致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缺乏主动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存在较高风险性。
2.政策支持模式较为单一
当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模式多样,以节能效益分享型为主。湖南省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政策中涉及的支持模式,仅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这一类。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将节能的融资难度及项目风险转嫁到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享用节能效益。同时,节能量的计算较为简单,有利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快速推广。《湖南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节能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及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湖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重点支持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需在70%以上。《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奖励资金支持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符合改造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运行时间在3年以上的要求。但就矿山产业而言,矿山开采冶炼本身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且项目投资巨大。而节能服务公司自身实力有限,其无法承担矿山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前期巨大的投资风险。显然,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的行业覆盖面不断增加,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不能成为万能的模式。而其他模式缺乏政策支持,没有财税减免或者财政奖励,对节能服务公司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因此,政策支持模式单一给矿山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带来严重阻碍。
3.金融财税政策不合理
湖南省矿山产业合同能源管理财税政策支持不合理,严重阻碍湖南省矿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展,是目前政策支持存在的困境之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实行税收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免征营业税、免征无偿转移资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三年免征三年减半”等。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湖南省政府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湖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管理奖励办法》《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对湖南省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但对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奖励资金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匮乏的问题。2013年12月出台的《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比较模糊,程序性规范较少,限制性条款较多,致使税收优惠政策的惠及面较窄。现有资源税的导向也不利于矿山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矿山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以采选为主,属于基础产业,其产业链短、加工环节少、附加值低,对市场风险的承受力弱。大多数的节能建设项目不仅投入相对较大,而且还受到技术限制,而依据现有的资源税政策,资源开采企业对开采后未销售或自用而挤压或浪费的资源不需要缴纳资源税。尽管近年来国家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但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同时,我国缺乏信用评价机制,银行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授予信用额度低;缺乏合适的银行信贷产品,缺乏足够的融资渠道。(www.xing528.com)
4.人才技术政策支持不足
政府缺乏专门合同能源管理的人才与技术支持政策,是当前矿山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支持不到位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比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到: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技术开发。该政策意见仅停留在鼓励节能服务公司自己培养人才和开发技术上。但节能服务公司实力有限,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专业化程度低,其研发实力较弱,技术和设备整体上较落后。矿产企业的节能对技术要求比较高,项目风险比较大,工程量大,因此,矿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水平和设备要求比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前节能服务公司水平无法满足矿山节能的要求。同时,矿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技术全面,善风险控制、沟通协调的人才。但人才的成长和培养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当前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相关人员的知识储备不够,尤其针对矿山企业的项目的技术知识不够完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矿山节能项目的质量。因此,人才技术扶持政策的缺位导致现有矿山产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乃至整个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人才不足和技术落后,制约了合同能源管理在矿山企业中的应用,阻碍了矿山企业的低碳发展。
5.支持政策执行不到位
政策执行是将公共政策的政策目标转化为现实状态的过程。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支持的目的是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在各行业的发展,矿山产业合同能源管理也是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不可忽略的重要领域。当前,湖南省合同能源管理支持政策的执行不到位,使矿山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支持效果大打折扣。比如《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奖励资金的节能改造项目条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这些奖励条件忽略了不同产业行业的特殊性,因政策的针对性不强致使政策支持的覆盖面大为缩小。尽管“十二五”以来,湖南省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迅速,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大增,从业人员数量也过万,但是矿山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了解不到位,对其产生的巨大的经济效益认识不充分。矿山企业在矿产开采加工过程中忽略了合同能源管理在矿山节能减排中的作用和优势。产品找不到市场,市场找不到项目,项目找不到资金,资金找不到技术,这些信息不对称都是矿山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支持执行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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