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业安全生产监管现状
矿山安全生产问题是我国当前所面临的非常严峻和深刻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但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现象依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存在较严重的问题:缺乏预防的制度性要求以及对预防水平的评价。按照人们和学界的普遍看法,预防安全事故的意义远远大于事后的处理。基于此理,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的建立及其有效运行,应当是建立在对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水平作出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唯其如此,才能为监督管理机构科学监管、设立合理的标准提出科学依据。[7]目前,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主要依靠人力,通过人的专业知识去发现生产中的安全隐患。这种方式不仅易受到主观因素影响,很难界定安全与危险状态,可靠性差,而且需要大量的具有高水平的安全专家,现有的安全技术专家远远满足不了企业日益增长的需求。[8]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形势复杂,监管环节多,偶然性大,监管难度日益增加,纯粹以传统人工监管早已不能满足现有需求,引入先进技术,研发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智能监测、监管及预警,是当前重大危险源监管的迫切任务。[9]
(二)矿业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监管模式与优势
1.监管模式(www.xing528.com)
在安监与国土资源两个部门建成稳固的合作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将省市县安监部门接入矿业经济大数据平台,把矿业安全生产监管子系统交给省内各级安监部门运作。矿业安全生产监管子系统主要包括管理、分析和预警功能。管理功能主要是对市县一级安监部门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日常的录入、查询、修改、删除、接收和上传操作;分析功能是指矿业安全生产监管子系统根据省级安监部门通过矿业经济大数据平台下发的安监标准,对所采集的数据和矿产企业上传的生产数据进行分析并生成分析报告;预警功能主要是根据分析功能所生成的报告对接近超标的生产数据做出预警通知,并且上传到矿业经济大数据平台以便上级安监部门查阅。
2.监管优势
利用矿业经济大数据平台对矿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的必要前提条件就是国土资源部门与安监部门之间合作机制的建立。由于各类资源被创新主体部门分割,形成一座座信息孤岛,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共享机制,各类资源缺乏沟通协调,造成了整合不兼容。[10]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指出要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建立机制、保障安全”的原则。对于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来说,生产安全也是不可忽略的一方面,所以必须要打破安监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直接的信息屏障,建立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共同预防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建重大危险源的基础信息管理。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采集与录入重大危险源的类型、规模、责任主体及周围环境基本属性、预警报警历史等基础数据,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基础数据库,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水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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