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规范性原则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指数评价指标的选择和设计必须以产业经济学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系统论等为依据,遵循经济规律、生态规律、社会规律。[36]指标的选择、指标权重系数的确定、数据的计算与分析等,应体现绿色矿业的基本内涵,符合绿色矿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必须以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计算方法为依据,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指标体系应较为客观和真实地反映矿业经济的绿色发展程度,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产业的绿色发展程度进行衡量。整个评价过程应建立在科学的测算方法和规范的统计方法的基础之上,指标体系中数据的取得必须有客观的现实依据,并且数据的来源必须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全面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指标体系一方面应能够全面反映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各方面,充分揭示各类指标之间的内部结构关系;另一方面,应综合考虑环境、资源、经济和社会等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性,使评价目标和评价指标形成一个由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构成的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同时,矿业经济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更是涉及规范管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社区和谐等方面,因而会包含多个指标。指标因素的选取在全面性原则的基础上,应结合矿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及区域特殊性选取出最能反映问题的本质指标。指标的选取应强调典型性,避免入选意义相近、重复或可由其他指标组合而来的导出性指标。
(三)客观系统性原则(www.xing528.com)
该原则要求指标体系的构建坚持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所选用的指标数据、采用的评价方法务必要准确、客观,这样才能使评价指标体系保证最大限度地反映研究对象的真实情况。由于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涉及多个学科、多个领域,因而在指标体系建立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当遵循研究对象的客观规律和固有特点,要把矿业的绿色发展看成是一个由经济、社会、生态组成的大系统来对待,选取能正确反映系统内部构成和整体功能的指标,做到客观性与系统性的统一。按照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分层次、多角度进行全面分析论述,本文使用矿业经济绿色增长量、资源环境承载力、绿色发展支持力等三个维度对湖南矿业经济的绿色发展进行测度,并基于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37]
(四)实用性原则
矿业经济绿色发展指数的评价指标涉及的项目众多、内容宽广,如果采取叠罗汉似的一一罗列,则必然使得评价指标的实用性和代表性下降。因此,选择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到指标的代表性、可量化以及数据的可获取性。同时,应尽可能的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方便使用、便于推广。指标的设置应便于政府、公众充分了解矿业绿色发展的现状以及不同时间的矿业绿色发展的变化。同时,还应该便于国内不同区域、不同省份、不同城市之间以及国内外横向比较,以揭示不同地区之间矿业绿色发展的比较优势与瓶颈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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