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最早于1934 年由Sheldon 提出,认为企业应该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各种责任联系起来。20 世纪70 年代末,财富500 强企业,只有不到50%的公司在年报中提到社会责任,而20 世纪90 年代,大约90%的公司将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核心组成部分。最开始,研究者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商人的社会责任,认为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所期望的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1960 年,Davis提出了著名的“责任铁律(Iron Law of Responsibility)”,即商人的社会责任要与他们的社会能力相匹配。20 世纪80 年代,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社会责任与赢利是兼容的,企业应该将社会责任转化为商业机会与利润。Jones则提出企业社会责任必须有两个关键特征:第一,企业社会责任必须是自愿性的;第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股东的传统责任之外,对消费者、雇员、供应商与企业所在社区等社会群体的责任。支持承当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其他理论主要有团队生产理论,认为公司的所有人并非只有股东,雇员、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也是公司的所有人,公司也应该承当照顾雇员、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等所有人利益的责任。企业公民理论认为,社会赋予企业生存的权利,让企业受托管理社会资源,那么企业就应该合理行使这项权利,不仅创造经济繁荣,还需要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谐的社会环境等。战略管理理论领域的著名管理学家波特认为,将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结合起来,企业可以通过承当社会责任而获得竞争优势。
世界银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与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方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欧盟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资源的基础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关注融入商业运作以及企业与其利益相关方的相互关系中。国际劳工组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承当某些超出法律要求的义务,而且绝大部分是自愿性质的,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遵循国家法律、劳工问题,这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实现自身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遵循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商业道德,有效管理企业运营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的影响,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的行为。总而言之,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指企业需要不仅仅考虑经济利益,也要协调好社会环境利益,不仅仅对股东负责,也需要对包括员工、消费者、社区居民等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企业通过自愿原则,以及责任适当原则对社会和环境所做的贡献。如,中国五矿通过每年发布可持续发展年报的方式来总结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2016 年其可持续发展年报就从“价值五矿、创新五矿、平安五矿、绿色五矿、幸福五矿、和谐五矿”六个方面总结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由第三方审检,这有利于同国际社会接轨与树立良好企业社会形象。(www.xing528.com)
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引入到矿业经济绿色产业链的发展中,是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为企业塑造较好的企业社会形象,促进企业员工与管理层间的融洽,促进社区居民与企业间关系的友好发展,也为行业赢得更好口碑,树立行业规范奠定基础,为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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