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积极推行绿色开采,走矿业经济绿色发展之路,政府政策法规频繁出台,实践不断深入。2002 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6 年出台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2007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2003 年开始,浙江、河北、山西、湖南等地,逐步开始探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践管理。在2007 年11 月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口号是“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明确发展绿色矿业的基本任务是“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落实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矿地和谐”。与此同时,在中国矿业联合会的倡导下,联合中国矿业公司、首钢矿业公司等大型矿业集团,共同发布了《绿色矿业公约》。经过两年多的联合攻关,完成了《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到2010 年8 月,向中国矿业联合会提交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申请报告的矿产资源型企业已达到32 家。
2008 年12 月31 日,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在国家层面上首次提出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的总体要求。规划中明确提出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 年我国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新格局。同时,特别强调要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探索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循环利用,达到矿业经济、社会、保护环境相协调,创新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2008 年国家出台了《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国家出台了《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十二五”规划》。2009 年国家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区有淮南、平顶山、抚顺、西山、新汶等。(www.xing528.com)
2010 年第二批国家试点单位,包括猫安、铁法、内蒙古伊东、庆华煤炭集团、黑龙江鸡西、安徽院北等。国土资源部在2010 年8 月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绿色矿山的目标,力争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一批绿色矿山示范试点单位的建设工作,初步构建并完善建设绿色矿山评价体系,系统研究建设绿色矿山的配套激励政策。到2020 年,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评价标准,小型矿山按照建设绿色矿山评价标准,进行规范管理,资源节约利用的水平显著提高,有效地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矿区土地复垦水平,矿山与区域和谐发展,全国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新格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绿色矿业经济的发展,推动建设国家级绿色矿山的试点、示范工程,“2010 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于2010 年9 月在山西大同市召开,会议通过讨论和交流,部署了在我国矿业领域建设国家级示范绿色矿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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