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农地流转影响人口迁移和城镇化,还需要加强农地流转的制度规范和市场体系建设。农地流转的市场交易制度发展得越完善,也有助于劳动力的乡城迁移。例如,相对于口头交易方式,采取更加规范的书面交易方式将更加能够保证农地流转的合法性。
缺乏明确的农地流转制度安排,不仅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外出迁移,也造成了迁移的短期性。由于缺乏农地流转的制度化安排和对农地流转缺乏可靠的收益预期,农村劳动力的外出迁移是灵活和弹性的。农村迁移劳动力本身也并非完全希望获得城市户籍,他们往往选择在城市临时性就业和居住。
由于土地流转制度安排的不规范性和预期的不稳定性,限制了迁移流动人口及时调整其土地安排,出现农村土地闲置和抛荒等现象。可以看到,迁移人口甚至更不愿意进行农地的转让,他们通过汇款、周期性返回农村,以及家庭分离的家庭分工模式来宣示其对农地的实际拥有和使用权利,希望兼顾农地产权和城镇化过程的经济利益。这样,产权不明晰状态下的农地制度和模糊的农地流转市场安排,会限制乡城市迁移和阻碍迁移人口真正进入城市。同时,农地制度缺乏制度保障和存在模糊性,也不利于资本力量进入农村和农业地区,不利于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正是由于缺乏农地确权和农地流转存在的模糊性,使得非正式的农地流转安排广泛存在,具体表现在较多的口头协定和农户之间的互换、出租,农地流转的收益租金有的采取实物交易,有的采取不定期的出租收益。非正式的土地流转安排是在产权关系不明确和缺乏成熟规范的农地流转制度下的交易成本最低的市场安排。非正式制度和非正式的市场交易,增加了农地流转的灵活性和弹性,或者可以说是农村中草根性的制度创新探索。但是这样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带来土地租金的损失,并限制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了农村地区农地流转所带来的各种纠纷。因此,加快农村地区的农地确权,推动农地流转的制度规范建设、市场体系建设,以及完善农地产权和流转安排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当下农地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发展都是必要和迫切的工作任务。(www.xing528.com)
从城乡劳动适龄人口总数来看,随着我国劳动适龄人口总量和比重开始下降,在当前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下,我国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已经基本吸纳干净。但是,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国仍然存在相当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出,这也是中国城镇化水平持续发展的前提。但是农地产权制度和户籍身份挂钩,以及农地确权不到位、土地流转的制度体系建设不足,实际上会限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剧城镇部门的劳动力有效供给不足,并因此制约中国的城镇化发展。
在我国的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化离不开城镇部门的非农经济发展和户籍制度的开放性,也离不开农村地区积极推动农地制度的调整改革。通过农地的确权和农地流转制度的建设,有助于推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和支持人口乡城转移。同时,农地财产权利的资本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的信用,支持农民进入市场和金融体制,引导资本和金融体制进入农村,从而带动农业投资和农村发展。以农地流转为核心的农地制度改革,将会成为中国当前阶段加快农村改革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核心。正如制度经济学的经典理论所证明,明晰的产权界定和有效的制度安排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在城镇化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农地制度应该适应城乡发展的具体实际进一步进行改革,才能有效支持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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