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说户籍改革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结果和残余,那么户籍制度改革目标便是打破现在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身份依托的居住地管理和移民管控,实现人口自由迁移流动,构筑城乡居民居住地登记制度;同时,打破身份依托的差别性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居住地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均等化,构筑依托国民身份的国民福利制度。
因此,2014年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实际上是对1958年国务院颁布户口登记条例将人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制度翻转。但提出取消户口身份,并不意味着户籍制度改革的完成,恰恰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开始。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打破以身份为依托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出城乡与地区间人口自由迁移和城乡居民居住地登记制度的现代城乡管理体制。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么简单,关键是破除身份为依托的福利体制。其实21世纪初以来,一些地区也曾实施过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探索,但由于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仍然内在地依托城市和农村的身份差别,因此这样的所谓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称呼为城乡居民的改革,只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户籍制度是城乡体制的载体制度,作为系统性改革,需要与之相关联的是社会福利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城乡土地制度、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体制以及不同行政区协调合作的综合配套改革。户籍改革的真正完成需要改变依托户口身份差别性的福利和公共服务体制,这需要通过推动城乡和区域均衡发展,实现城乡和区域管理体制一体化,建设依托于国民身份而非户籍身份的福利和国家管理体制。(www.xing528.com)
户籍制度是基于并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的移民管控和差别福利体制的身份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制度壁垒。只有真正回归到人口自由迁移和居住地登记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户籍改革才算大功告成。而户籍制度恰恰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制度载体,其改革对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中国城镇化发展尤其具有核心性地位。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就成为一个杠杆,能够撬动城镇化过程中的综合改革,并成为推动中国城镇化和未来持续发展的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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