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是身份依托的福利体制和社会管理。据统计,户籍身份背后有着上百种社会福利,因此在人口迁移流动性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过慢,会恶化社会再分配机制,造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城市内部社会分化的扩大。户籍制度构成我国社会流动的制度障碍,其对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强依附性,固化了社会分层(陆益龙,2008)。户籍制度改革过慢,实际上进一步强化了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城市内部形成的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的二元结构,使中国形成了三元社会结构(徐明华等,2004;甘满堂,2001)。同时,在不同地区间的户籍壁垒使得公共管理服务和社会分化在空间上也表现为碎片化的趋势。在城乡差距、城市内部分配差距和地区间分配差距的背后,都能看到户籍制度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城乡差距是我国社会分化的主要原因。而城乡差距的原因是户籍身份基础上的城乡利益具有巨大差别,长期偏向于城市的公共服务分配扩大了城乡差别。这种城乡差别拉动乡城迁移,但是乡城迁移和城市化过程中的财富增长和利益增进,又由于户籍的门槛不能合理地再分配,形成城市利益集团垄断发展利益,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差别。站在刘易斯的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下来理解我们的城市化和人口迁移,推动中国城市化的是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所释放出来的人口迁移,这些农村剩余劳动力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者是极低的,城镇化不仅不会损害农村发展,反而缓解农村发展的压力,并且使得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得以可能。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过缓会影响农村发展。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当然在根本上是城乡之间劳动生产率差别的原因,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些在城乡之间的劳动者不能转变成为城市居民。子女留在农村会产生日益严重的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户籍制度带来的,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发展的压力(Chan,2009)。户籍制度还带来老龄劳动力返回农村,进一步增加了农村养老的负担。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户籍改革过慢会影响农村发展,对城乡差距扩大具有负面作用。
户籍制度改革过缓带来城市内部的社会分化扩大。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有城镇有6.7亿常住人口,其中跨地区的非本地户籍的迁移流动人口有2.3亿,这2.3亿人口中有1.3亿是从中小城市到其他城市的跨地区迁移人口,从农村地区到城镇地区的跨地区迁移人口有1亿左右(任远等,2013)。另外还有1.2亿左右是本地的农民工,他们已经在城镇中就业和居住,但是仍然是农业户籍,这种情况也被称为农民的“就地城镇化”。这些迁移流动人口和农民工由于没有本地户籍,他们的福利待遇差别很大,存在市民化不足、缺乏社会融合问题,并扩大了城镇内部的社会分化,而且随着迁移流动人口和农民工数量迅速增长,城镇内部的社会分化也达到非常尖锐的程度。特别是这些迁移流动人口实际上多数在城市有稳定居住和就业,对他们的制度排斥就显得尤其不合理。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缺乏对迁移流动人口的制度接纳,也使得这些人口在城市化过程中处于“半城市化”或者“不完全城镇化”的状况(王春光,2006;张翼,2011)。
例如,最近我们对上海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主要福利待遇差别比较中,发现存在户籍制度相关联的福利制度排斥。流动人口依靠政府找工作的比重更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更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更高;教育培训的比重更低;在住房方面的自有房比重更低,私人租赁更高,几乎没有流动人口得到政府的公共住房,只有约1%的流动人口得到政府公共住房,那是由于他们嫁入上海,所以依靠其上海本地户籍的配偶顺便享受到了政府廉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的支持。我们同时看到,流动人口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比重更低,流动人口参加各类城镇社会保险计划的比重基本上在20%—40%之间。(www.xing528.com)
户籍制度与这些福利体系相联系,带来城市内部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两类群体(甚至可以认为是两种阶级)的显著差别和分化。我们也看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不足不仅仅是受到户籍制度的影响,流动人口本身的教育程度、就业和社区社会资本都会影响其社会融合,但是户籍制度显然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具有着深刻的制度影响(李涛、任远,2011)。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和社会融合,不仅是一个待遇平等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权利平等化的过程。户籍制度实际上构成了流动人口的经济民事权利、社会福利权利和政治权利的门槛,因此是否得到本地户籍也成为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户籍制度改革滞后于城镇内部的移民趋势,扩大了城市内部的社会分化,并阻碍了城镇化过程中平等权利社会的建立。
户籍制度和地方性的财政体制相结合还造成地区差别的扩大。户籍带来不同地区社会管理的封闭性,阻碍了跨地区的统一劳动力市场,阻碍了跨地区的一体化的保障体制、医疗体制等,并进一步阻碍劳动力市场的跨地区整合。人口迁移流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劳动生产率、失业率和人均福利的跨地区平衡,但是由于户籍制度限制,阻碍了统一劳动力市场所具有的自发均衡的作用。例如,失业率较高和劳动生产率较低地区的人口如果不能自由流动到高劳动生产率和低失业率地区,地区间的财富增长失衡就会表现得更明显。而在另一个方面,迁移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贡献经济增长和财政积累,但是他们却没有在流入地得到必要的社会再分配,他们的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需要在流出地获得,户籍制度因此也会造成福利配置失衡更加严重。这些都意味着户籍制度阻碍了市场体制的充分建立,实际上将扩大区域的不平衡,强化国家发展的地区分化。
从后发展国家发展经验看,在快速城镇化和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带来一个社会分化扩大的时期,这一社会分化的扩大,也被认为是造成“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除了和其他国家发展过程中遭遇社会分化的共性原因以外,我国的户籍制度存在和户籍制度改革过缓,实际上也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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