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口增长和“城市病”的关系来看,实际的现实情况是,高密度的人口集聚和城市病之间不仅没有关系,甚至还是一种反向的关系。人口密度和“城市病”的虚假关系已经广泛被世界城市所证明。当我们认识到高密度和超大人口规模对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带来的挑战,我们也看到诸如东京、香港、新加坡这样的高密度城市同时维持了较高的城市安全水平、便捷的公共交通、高效率的城市运行和较高的公共福利水平。即使在上海,实际上我们也看到了密度更高的中心城区,城市的公共安全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实际上更高。以卫生和健康服务为例,高密度的城市中心区每平方公里的床位数甚至达到远郊地区的100倍,即使考虑了常住人口口径的每万人医疗床位数,中心城区的核心区每万人医疗床位数123.6张,中心城区的其他地区的每万人66.5张,而在近郊区和远郊区的每万人医疗床位数只有30张左右(任远,2011)。
因此,人口集聚所引发的交通拥挤、住房困难、环境恶化、社会治安下降等问题,与其说是人口对城市的压力问题,不如说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不平衡问题。人口密度和“城市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虚假关系,人口集聚带来的“城市病”不过是薄弱的城市管理的“遮羞布”而已。
城市公共安全是另一种突出的“城市病”。笔者主持的研究小组(任远等,2012)曾经对城市人口和城市公共安全的关系开展了定量分析,直观的数据确实告诉我们,人口高度集聚带来公共安全的恶化,例如上海70%—80%的犯罪是流动人口犯罪。人口流动率的提高和城市犯罪率的提高表现出共向的关系。流动人口只占城市人口的不到40%,但是犯罪事件占到城市犯罪率的80%。流动人口的数量和比重与包括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火灾等主要的社会安全指标呈现反向的关系。流动人口集聚、城市人口密度的上升与社会治安的混乱、案件事件的发生、环境的脏乱、火灾等不安全事件的增加似乎有很强的联系。但是,当我们控制了其他因素,我们可以发现代表流动人口集聚程度的流动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其实对城市安全并没有显著性影响,而真实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因素在于城市中青年人口的比重、人口受教育程度、社区发展状况和社区内紧密人际联系的发育、社区中保安和公共警力的投入、失业情况特别是青年失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等等。因此,流动人口的集聚其实不是城市公共安全的真实原因,城市公共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的治安管理能力不足,社会对人口的教育投资不足,人口的就业和发展机会不足,社区建设不足。因此,要真正解决大量外来人口集聚带来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本质上不是通过调控人口来实现的,而是应该重视提高流动人口的教育程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和发展的机会,加强流动人口就业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加强流动人口的生活社区建设和社会融入。因此,促进和提高城市安全,不是要调控和排斥流动人口,反而是要更积极地包容、吸纳和促进流动人口生活和发展才能实现。(www.xing528.com)
进一步看,以控制人口数量为核心的人口综合调控甚至还会进一步恶化“城市病”和城市问题。限制性的移民策略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就业的非正规化,加剧青年失业问题,限制流动人口向上流动的能力,制约流动人口平等的就业和创业机会。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和比重的提高,不少流动人口即使失业了也不离开城市,或者当他们的居住地面临拆迁则从某个地区转移到另外的集聚住区,这样反而会带来黑作坊等地下经济的发展,带来地下性的流动人口自我组织的强化,进一步恶化城市公共安全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通过简单的调控人口来解决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向城市集聚,对于城市安全管理来说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不仅是无的放矢、于事无补,甚至有可能是抱薪救火、南辕北辙的政策。
因此,从特大城市的人口集聚所带来的“城市病”的实质,与其说是人口数量增长给城市管理带来压力,不如说是城市公共管理能力提升不足,难以适应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在人口增长过程中,城市部门应该关心的是更好地加强和提升包括城市道路、交通、食品、劳动力市场、住房供给、居住区管理、城市公共安全的警力投入等现代城市管理,以及重视人的包容和融合,重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人口发展能力的提高,关注解决流动人口的青年失业问题、教育问题、就业规范性和保障问题,才是应对城市化过程中人口大量集聚所带来的各种压力和挑战的治本之路。正视这样一些真实问题的城市管理,而非人口综合调控,才应该是城市管理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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