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水平从20世纪80年代的20%左右已增长到2016年年底的57.3%。从城镇化的“量”来看,城镇化程度和增长速度都达到相当的高度,城镇化过程也伴随着巨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流动。但是从城镇化的“质”来看,大量进入城镇的人口并没有彻底改变其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没有将社会身份转化成为城市居民。城镇化过程中大量迁移流动人口缺乏市民化和社会融合,固然是由于生活方式的转变需要长期的乃至代际的积淀,同时,制度因素的阻碍也对乡城移民真正进入城市体系产生影响。简而言之,当前的城镇化具有相当的“浅城镇化”特点。
图4-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www.xing528.com)
有一组对应的数据(图4-1)能显著说明迁移流动人口在城镇中缺乏根植性,以及城镇人口分裂为城镇体系中的本地人口和漂浮在城镇中的外来移民。或者分得更细一些,包括城镇中的本地人口、从其他城镇迁移进入本地城市的移民、从农村地区迁移到城镇的移民,以及就地城镇化的、具有本地农业户籍的农民工(任远等,2014)。常住人口口径的城镇化率和以户籍人口口径衡量的城镇化率的差额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这个差额反映出制度因素对城镇化的限制,以及反映出我国城镇化“数字”的背后有较大的水分。如果我们将户籍人口城镇化作为真正以城市居民衡量的“真实的城镇化”水平,那么“浅城镇化”就反映出了“真实城镇化”之上的泡沫部分,或者说反映出了城镇化的不充分性。
本章将讨论我国当前城镇化发展具有“浅城镇化”的特点,第一部分论述“浅城镇化”表现在微观的行为模式、中观的城市运行和宏观的社会结构状态,并在空间、福利和社会等不同的维度上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第二部分中,作者将讨论“浅城镇化”对中国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最后一个部分中,作者讨论如何推动中国城镇化从一个“浅城镇化”状态,向不断深化的状态(或者说是更高的发展阶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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