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城镇化和产业城镇化的相互平衡关系来看,产业城市化过程中的产业集聚和产业扩散与土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建设用地增长不相匹配,会带来企业商务成本上升。然而,如果土地城市化的速度快于产业的集聚,将带来空城效应和房地产建设的泡沫,带来土地资源的限制和浪费。例如,一些地区的产业开发区达到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这些土地虽然已经向建设用地转变,但是产业创造能力却相对不足。在一些东部地区的发达城市,土地的单位平方公里的产出效益甚至还低于城市平均的产业用地经济产出,使得土地对于经济效益的提升发挥不利的作用,不利于产业发展的提升。由于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成本不能被产业进步的经济贡献补偿,因此会加剧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带来发展的风险。中西部地区土地城镇化对产业促进的效率更低,带来地方政府和城投公司的债务压力更大。如果土地城镇化速度过快,产业进步的财富创造能力不足,政府和企业对于农地占用进行补偿的压力会增强,如果对农民的利益补偿不足,也会恶化社会矛盾。
总之,从宏观上看,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和产业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就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因此,一个基本的研究启示在于,需要根据产业城镇化的推进来引导人口城镇化,根据人口城镇化的方向和布局来协调土地城镇化的土地配置,同时根据土地配置和利用转化来支持产业的发展。这样的城镇化内在平衡就会使得城镇化发展得到不断促进和不断提升。(www.xing528.com)
城镇化发展的三个侧面的平衡联动关系并不是单向的,人口城镇化同时会推动产业进步,而产业进步和产业的空间集聚性使得土地发挥级差地租的效应,会带来土地利用调整的内在需求。在我国当前总体上的城镇化态势是人口城镇化滞后于产业城镇化,而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快于产业城市化。而在不同区域的不同城市和在不同城市的不同空间,这三者的不平衡也往往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使得不同地区的城镇化所表现出来的困难和问题存在不同,这导致促进城镇化得到良好的平衡发展,很难通过整齐划一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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