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发展规划仍存在缺乏统筹考虑,区域规划体系的层次不明晰的问题。自2009年开始,国家战略区域规划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铺开,一时间,各类国家级综合改革区、示范区、新区等纷纷涌现,区域规划有一种“遍地开花”的态势。有专家提出“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出得过快、过急、过多,未能细化到“一区一策”,在制定不同区域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等方面下功夫不够,还未能充分发挥地方的能动性,造成规划的引导性和方向性并不强,缺乏整体的统筹和综合的安排,使区域规划体系和层次不明晰。受到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影响,各部门将编制规划作为争取部门利益的重要手段而争相编制各自部门的规划,跟风明显。不同部门管理下的规划自成体系,每一体系又对应着不同层级的专项支撑规划,对结合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功能定位、发展现状、增长潜力,以及把握下一步区域政策指导的地区构架、重点领域和基本内容方面有所不足。由此,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缺乏层次性,不仅使区域规划的实施效果不显著,加剧区域政策泛化,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同与支持,也难以有效发挥整体合力与综合调控作用。
区域规划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辅相成,区域规划是实现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有效手段,同时也要与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适应。区域战略一般是对一个区域较长时间的发展策略、发展目标形成总体构想,区域规划则是对实现区域战略的路径、步骤进行具体化。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遵循科学的发展理念,响应国家发展规划对区域发展提出的战略要求。区域规划的有效实施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政策的调整创新联系起来。区域规划工作的成效如何,主要取决于当时国家区域政策的内容、力度及适用范围。改革开放至今区域规划工作的实践证明,制定区域政策时充分考虑其空间层次性、差异性和依赖性,能有效地促进区域规划的顺利实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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