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市场化变革
我国区域发展规划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讨论、制定和实施的,其自身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因此,无论目标还是实施机制,其确定过程都遵循了市场化变革的逻辑。从区域发展规划和市场化间的关系看,市场化的逻辑包括顺应市场、引领市场和矫正市场三方面。
区域发展规划顺应市场的主要表现是:认同市场力量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形成区域发展格局的基本力量,区域发展规划不能违背市场力量作用的基本方向。从区域发展规划目标的角度看,经济发展的主要空间就是在市场活力最强、与国际市场最为接近的地区,如“六五”计划确定的沿海地区、“七五”计划确定的东部沿海地区的重点发展格局。从实施机制的角度看,就是市场化环境的建设和完善,包括市场主体的确立及其活力的释放。如通过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发挥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政府的积极性,如“六五”计划赋予城市政府更多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的约定;通过确立企业市场主体的地位、赋予企业包括选址在内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企业活力;尊重市场规律,理顺价格体系,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如“九五”计划提出的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有步骤地引导东部某些资源初级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十一五”规划则明确将市场机制作为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的重要内容,提出通过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
区域发展规划引领市场指在确认市场力量的主要方向和趋势后,通过创造条件,助力市场,加快市场趋势的形成。[17]其在经济活动空间布局方面的主要表现:一是促进经济活动和产业的集聚和集中发展,既包括向中心城市也包括向园区的集聚发展。企业和产业有集聚发展的内在要求,但常常会缺乏引导性力量,区域发展规划可顺势而为,为其指出集聚的方向,如在“十五”计划和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提出诸多重点发展区域。二是在合理确定区域间经济联系的基础上,通过加强空间网络的联系,促进区域协作网络建设及城市群的发展。
区域发展规划矫正市场指要应对市场失灵,克服市场自发力量所带来的负外部性,随着不同时期区域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通过发展规划来矫正市场越发重要。这主要体现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扶持特殊类型地区的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的产业布局及加强区域横向协作等方面。主要的实施机制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确定主体功能区和行政主导的对口援助,这些措施的实施力度在“十一五”期间确立了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之后有明显增强。(www.xing528.com)
(二)与对外开放步伐相适应
对外开放是我国形成区域发展规划、塑造区域经济格局的重要推动力量。1978年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经历了由城市到区域、由沿海到内陆边境再到全方位开放、由“引进来”到“走出去”,我国区域发展规划也经历了由沿海到内地、由重点发展到区域协调发展的演进。
“六五”到“八五”期间实施的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规划主要通过对外开放来推进。1980年设立四个经济特区,此后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区域逐步扩展。1984年14个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省分别被确定为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区;1985—1987年,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闽南漳—泉—厦三角地区及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又被确定为经济开放区。“八五”计划提出,在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巩固已有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区的条件下,重点搞好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和开放,同时选择一些内陆边境城市和地区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摸索从沿海到内地的对外开放。“九五”期间是对外开放由沿海到内地大幅扩展的时期,这也与“九五”计划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相适应,明确提出“沿交通干线、沿江、沿边地区和内陆中心城市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开放步伐,发展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振兴”。“十五”和“十一五”期间结合西部大开发的需求,鼓励和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矿产和旅游资源开发、优势产业发展等。“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区域开放格局的措施,要求把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把均衡协调作为区域开放的重要目标。“十三五”时期则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为基础、“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双向开放,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同时以内陆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建设内陆开放规划支撑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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