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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中国的城市群?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城市群的界定上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界定的城市群数量、范围也存在较大差异。此外,武汉、长株潭、关中等3个地区虽无两个人口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区,但核心都市区的人口超过200万人,加上区内的其他都市区,也形成了城市群。这样,中国大陆合计有13个规模较大的城市群。表21-22000年、2010年中国城市群的人口和城市化水平资料来源:宁越敏。城市群和大都市带或者都市连绵区似乎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如何定义中国的城市群?

1992年,姚士谋等对中国城市群开展了系统的研究,认为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者两个超大或特大都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姚士谋,1992)。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没有界定指标,空间尺度不明确;二是城市群的英文译名为“urban agglomerations”,而这在国际上恰恰指的是都市区范围内的城镇集聚体。国内很多学者也尝试对城市群概念进行了界定(表21-1),总体来看,这些研究都将特定地域范围、紧密联系的多个城市、特大城市作为核心及城市群的重要特征,但与都市连绵区、大都市带未能有效区分开来(刘玉亭、王勇、吴丽娟,2013)。

表21-1 城市群的主要概念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献整理。

在城市群的界定上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界定的城市群数量、范围也存在较大差异。宁越敏(2011)提出对大城市群概念的界定应建立在都市区基础上,认为一个大城市群拥有较高的城市化水平,至少有两个人口百万以上大都市区作为发展极,或至少拥有一个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大都市区;沿着一条或多条交通走廊,连同周边有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城市和区域,相互连接形成的巨型城市化区域。基于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结合大都市区空间分布的研究结果,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山东半岛、辽中半岛、哈尔滨—齐齐哈尔、长春—吉林、中原地区、闽南地区、成渝地区等10个地区均有两个人口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区以及一批人口在50万—100万的都市区,这些都市区沿交通干线相互连接,形成了彼此间有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城市群。此外,武汉、长株潭、关中等3个地区虽无两个人口百万以上的大都市区,但核心都市区的人口超过200万人,加上区内的其他都市区,也形成了城市群。这样,中国大陆合计有13个规模较大的城市群(表21-2)。

表21-22000年、2010年中国城市群的人口和城市化水平

资料来源:宁越敏(2011)。

方创琳(2009)综合分析国内外专家有关都市区、都市圈、城市群、都市连绵区等的判断指标和标准,在吸收各相关权威指标和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所处的城市化发展阶段和城市群形成发育中政府主导的国家特色,提出我国城市群空间范围识别的10大基本判断标准,即城市个数、人口规模、人均GDP、经济密度、铁路网密度和公路网密度、非农产值比重、核心城市GDP中心度、周围地区到中心城市的通勤率、中心城市到外围的时间等,界定的指标虽然细致,但也增加了界定的难度。在后来的研究中,方创琳(2014)进一步提出城市群的选择要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为依据,从重点培育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作用区的角度出发,形成由5个国家级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9个区域性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关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和天山北坡城市群)和6大地区性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晋中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兰西城市群、滇中城市群和黔中城市群)组成“5+9+6”的中国城市群空间结构新格局和“以轴串群、以群托轴”的轴群式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格局,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被采用,但并未给出明确的空间范围。

综合都市区、都市圈、城市群、都市连绵区等国内外研究,可以明确都市区是都市圈和城市群的组成部分,例如国家发改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就指出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城市群和大都市带或者都市连绵区似乎并没有严格的区分。但一些学者则认为城市群是大都市带的低级形态,大都市带的影响力远(www.xing528.com)

图21-4 城市群形成发育过程中空间范围的四次拓展

资料来源:方创琳(2009)。

超过城市群,一般可以达到区域国际枢纽,甚至可为跨国国际枢纽(吴启焰,1999);王兴平(2002)则提出在都市区的区域空间序列上,存在这样的演化发展过程:一般城市—都市区—城市密集区—城市群—大都市区—都市连绵区—都市带。方创琳(2009)提出城市群形成发育中空间范围的四次扩展过程:从城市到都市区,再到都市圈,再到城市群,最后到都市带(图21-4),集聚和扩散始终是推动城市群演化的核心动力。如果把大都市带作为城市群发展的高级形态,还需进一步明确城市群与大都市带的区别,以及在何种尺度上才能将其称为大都市带。

此外,国内很多研究还围绕着城市群的集聚与扩散、城市群的形成机制、城市群协调发展以及分工合作、城市群的规划与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大量研究(毕秀晶,2013;刘玉亭,2013),此处不再详细展开。

表21-3 城市群形成发育中空间范围四次扩展过程的基本特征比较

资料来源:方创琳(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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