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园区不仅具有生产和经济功能,而且具有文化休闲、教育科研、生态保护等多元化功能,但不同类型的农业园区因建设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等的差异,主要功能作用并不相同。总体来看,农业园区的主要功能作用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升农业功能效益。农业园区一般具有较大的地域规模,同类农业用地在空间上集中连片,实现同一业态或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应用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与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国家级农业园区尤其是核心区一般实现“七通一平”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环境设施条件较好;有专项规划、方案等为引导,有健全高效的机构和组织进行统一的管理与服务,有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引领带动,组织化、市场化水平较高,在土地、资金、人员、环境设施、技术、政策等多方面拥有比较优势。因此,农业园区有条件率先探索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机制、路径和模式,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拓展农业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拓宽农民就业及增收渠道,支撑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等的重要增长极。
二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增强科技创新对农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农业园区是农业科技研究试验、成果应用转化和示范推广的重点区域。园区通过将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人才、农业科技项目及基金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要素的集聚、集成、整合,更好地推动农业产、学、研有效联动,把握国际国内农业科技的前沿动态,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条件、园区特色及发展需要,建立科研基地,开展农业新科技研发、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等,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探索实践,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的重要功能区。(www.xing528.com)
三是增强辐射示范作用,扩大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发展水平领先的农业园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地区甚至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沿方向与实力水平,是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缩影与标志,是现代农业对外示范展示、交流合作等的重要窗口与平台。园区内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的发展,也会对周边地区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农民的就业等起到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园区主体及区内生产经营主体与国内外其他农业园区、行业领军企业、科研院所、农业农村发展机构组织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是引领带动区域农业开放式发展,拓展服务半径,开拓新市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竞争力和影响力等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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