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是与城市相对应的概念,一定意义上,城市发展理论也是郊区发展理论。相关的理论主要包括城市发展理论、区域增长相关理论、区域空间布局相关理论、区域空间调控相关理论四类。
(一)城市发展理论
城市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城市与生命体一样,有出生、发育、发展和衰落的过程。城市在工业化时期得到快速发展,工业是城市发展的主导要素,通过把工业产品周期理论应用到空间上,用来解释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判断城市发展演化所处阶段需要考虑几个标志性因素,包括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发展趋势、城市工业状况等。[15]从人口在城区、郊区的分布变化的角度,英国地理学家彼得·霍尔将城市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城市化、郊区化、逆城市化和再城市化。
工业化发展不同阶段,城市的空间结构呈现不同的特点。弗里德曼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总结出区域空间结构的特征:①前工业化阶段:这个阶段区域的空间结构较为稳定,要素流动较少,区域内的中心间联系较少,每个中心区相对独立发展,经济发展水平较低。②工业化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稳定的空间形态开始发生变化,要素开始在区域内流动,并向区域的中心区聚集,中心迅速发展,并开始形成区域的增长极,主导区域的经济发展。同时,外围大量的原材料和资源被中心区吸纳,外围发展受到阻碍。③工业化成熟阶段:中心区的要素逐步向外围扩散,空间结构开始由单中心发展为多中心,外围开始形成次级中心,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但外围的发展水平仍然落后于中心。④空间经济一体化阶段:要素在区域内充分流动,外围开始充分融入城市发展体系,区域形成了不同等级的多个中心,区域经济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基本实现了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效率得到了最大化。[16]
在前工业化阶段,城镇发展速度慢,各自呈独立的中心状态,城镇间的经济联系不紧密;工业化初期阶段,资源要素从郊区被吸引到城市地区,城郊发展速度差异拉大;工业化成熟阶段,城市地区的资源要素回流到郊区,郊区的工业产业群开始集聚;后工业化阶段,资源要素向郊区的流动加强,整个区域形成功能上联系紧密的城镇体系,形成大规模城市化区域。[17]
(二)区域发展理论
1.倒U 型理论。威廉姆森通过分析24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资料,于1965年提出区域是由不平衡向相对均衡发展的。该理论认为,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变化形似倒U 字。一个国家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区域增长是不平衡的。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区域间经济差异逐步扩大;当国家的经济增长达到一个相对高的水平,区域间经济差异扩大的趋势逐渐减缓。随着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区域之间的差异呈现缩小趋势。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趋向均衡。
2.增长极理论。这是解释区域经济不均衡发展的依据之一。最早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sosis Perroux)提出,后经赫希曼(A.O.Hirschman)、布代维尔(J.R.Boudville)、汉森(N.Hausen)等人发展后逐渐成熟,直接促进增长极开发战略的产生。该理论借喻了磁场内部运动在磁极最强这一现象,称经济发展的这种区域为增长极。该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并非出现在所有地方,主要依靠发展条件较好的少数地区或少数产业推动,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这些增长点或增长极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促进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判断是否是增长极要看是否拥有推动型产业。推动型产业的存在不仅直接增加总产出,还通过产业关联,以乘数效应推动相关产业增长。在增长极形成初期及很长一段时期内,极化效应(吸引周边资源向极化中心转移)大于扩散效应(促进资源向周边地区流动),在规模不经济以及政府干预等作用下,增长极发展到一定程度,扩散效应逐步加强,促进区域整体发展。
增长极理论为城市建设规划提供了指导思想。一般来说,打造增长极需要为其提供形成极化效应的良好条件,如良好的区位、有吸引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外部环境,促进形成推动型产业创造持续不断的就业机会等。同时也要适当干预增长极的发展,鼓励其通过技术组织、市场流通、信息交流、人员流动、生产要素配置等渠道向周围地区扩散,带动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发展,否则可能加剧区域间发展的不平等。[18]
在此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了点-轴渐进扩散理论。该理论认为,极化和扩散是事物相互作用的主要方式,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社会经济客体大都先在点上集聚,然后通过线状基础设施向外渐进扩散,逐步实现动态平衡,形成以“点-轴”为标志的区域空间结构体系。其中的“点”是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中心城镇,轴是在一定方向依托交通通信、能源供应等工程性线路,联结若干城镇而形成的相对密集的人口和产业带。[19]
3.核心-边缘理论。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于1966年在其《区域发展政策》中正式提出,用于解释区域之间或城乡之间的非均衡发展过程。该理论认为,任何空间经济系统均可分解为不同属性的核心区和外围区,核心区是具有较高创新变革能力的地域社会子系统,外围区是根据与核心区所处的依附关系,而由核心区决定的地域社会子系统。空间系统可以是全球级、洲级、国家级、大区级和省级水平。一个特定的空间系统可能具有不止一个核心区,特定核心区的地域范围随相关空间系统的自然规律或范围的变化而变化。核心区和外围区之间的相互作用表现为:核心区通过供给系统、市场系统、行政系统等途径组织外围依附区;核心区向其支配的外围区传播创新成果;创新辐射范围不断扩大,核心区不断扩展,外围力量逐渐增强,在外围区出现新的核心区。
该理论提供了一个城市和郊区之间作用关系的普遍适用的框架,不仅适用于工业化初期原子式的各自独立的城镇,也适用于后工业化阶段农村地区特征消失、郊区连绵相接的城市群中的城郊关系。
(三)城市空间布局理论(www.xing528.com)
1.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这是关于城市布局的理论,探索了城市等级体系的形成和作用机理。该理论是由德国城市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W.Christäller)和德国经济学家廖士(A.Lösch)分别于1933年和1940年提出,贝里(B.J.L.Berry)、加里森(W.L.Garrison)、斯梅尔斯(A.Smailes)等人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其中,“中心地”(central place)被表述为向居住在它周围地域(尤指农村地域)的居民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地方。“中心货物与服务”(central good and service)分别指在中心地内生产的货物与提供的服务,它们是分等级的,即分为较高(低)级别的中心地生产的较高(低)级别的中心货物或提供较高(低)级别的服务。有三个条件或原则支配中心地体系的形成: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它们共同导致了城市等级体系(urban hierachy)的形成。克里斯塔勒认为,在开放、便于通行的地区,市场经济的原则可能是主要的;客观上与外界隔绝的地方,行政管理更为重要;年轻的国家与新开发的地区,交通原则占优势。
1962年,贝里及其六位研究生对美国衣阿华州西南部的中心地系统用因子分析和行为分析进行了验证。他们认为,随着中心地等级的提高,职能单位数目的增加比中心地职能数目的增加要快。1967年,贝里又指出人口密度越高,地区潜在的消费也越高,因此,中心地等级体系中的层次的潜在数目就越多。而在发达的社会中,中心地体系具有相反的特征。落后的交通条件将增加距离的摩擦作用,从而促进各个级别中心地的发展。便利、快速、低成本的交通将减少低级中心地的重要性,有利于较高级别中心地的发展。英国学者斯梅尔斯以英格兰和威尔士的900多个聚落为例对中心地学说进行了验证。按照能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划分等级,把900多个聚落划分成主要城市、城市、较小城市或主要城镇、城镇、次级城镇、城镇型村庄等城市等级系统。[20]
传统的中心地理论强调城镇之间纵向的、静态的规模等级关系,忽略了相互之间横向、动态的功能协作关系,包括不同层次以及同一层次的城镇之间的功能关联,建立在单一纵向联系基础上的传统城镇体系与基于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的网络化体系相去甚远。[21]
2.圈层结构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城市和区域日渐成为相互依存、互补互利的有机整体,区域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腹地,城市作为经济中心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由于城市受“距离衰减率”法则的制约,整个区域以城市为核心形成圈层状的空间分布结构,城市空间发展也呈现圈层扩展特征,但在各个方向上并不均等,在交通干道沿线的扩展速度尤其快。[22]
在该理论的基础上,高汝熹、罗明义(1998)提出了城市圈域经济发展理论,城市圈域经济被界定为“以经济比较发达并具有较强城市功能的中心城市为核心,同其具有经济内在联系和地域相邻的若干周边城镇所覆盖的区域相组成的,其经济吸引和经济辐射能力能够达到并能促进相应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地域范围”。该理论认为,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从空间形态上,城市经历了分散孤立的城市、单中心城市圈域、多中心城市圈域和大城市经济带四个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圈域范围越来越大,各层级城市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蔓延扩散、轴向扩散和点状融合等规律作用下,经过城市的吸引和辐射,以及各类要素流的相互作用,形成不同的空间形态,如圈层、扇形、海星、蛛网、带状、星系、多中心网等形状。
3.新经济环境下区域空间组织。英国学者霍尔(Peter Hall,2000)对新经济环境下区域和城市空间发展的研究认为,无形的知识和信息成为生产要素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增长更加依赖对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与创新、积累与应用。城市的经济职能由产品生产中心和物流中心转变为高新技术产业中心和知识创新中心、经济管理和生产服务中心、现代信息交流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仍然受到分散和极化两种效应的共同作用,在技术进步离心力和集聚效应向心力作用下,城市功能空间出现了大范围扩散、小范围集中的趋势。总体上看,所有的大都市地区在形态上都开始趋向于多中心。
(四)城市空间调控理论
现代工业的迅速发展引发了一系列城市病,远程交通工具的大规模应用等因素促进了城市蔓延,导致了土地的低效率利用。在此背景下,涌现出了一些新的城市建设规划理念,如花园城市、有机疏散、智慧增长(精明增长)、新城市主义等。
1.花园城市。19世纪末,霍华德在《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城市建设理念。根据他的“社会城市”设想,人们应该居住在兼有乡村和城市优势的生活环境中,人民生活在既可享受中心城市文化优势,又能享受乡村地区的优美环境的各个“花园城市”中,花园城市之间通过绿带相分隔,通过快速交通相互联系,在开阔的乡村背景中形成多中心的城市集聚区。在此启发下,形成了卫星城和新城建设理论。卫星城多为以居住为主的卧城,与母城保持一定距离,有便捷的交通联系,但在行政管理、经济、文化以及生活等方面与母城联系密切。新城的独立性更强,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新城已经发展为具有新引力的新城市,如伦敦的米尔顿·凯恩斯新城。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郊区发展在城市蔓延之外,增加了跳跃式发展模式。
2.城市与区域整体发展。英国人类生态学家盖迪斯(P.Geddes)在1915年出版的《演进中的城市》中提出郊区扩散将导致城市发展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和连绵,最终形成巨大的城市集聚区,城市规划不能限于单一城市,应关注区域整体发展,城市规划范围应覆盖城市影响所及的众多城市及其周围地区。1938年美国城市学家芒福德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认为大城市要在区域基础上建立起区域整体化模式,其中的“区域”是一种与基础设施网络相匹配的区域性框架,包括大城市在内的众多不同规模的城市单元相互依赖形成的开放体系。在此框架下,小城市可通过相互交往与协作充分利用大城市的资源,每个城市单元都可获得整体优势。这种思想与霍华德的社会城市思想有相似之处,但不排斥大城市的发展,而是通过限制、分割和重新组合的方法,使城市功能在更广阔的地域内得到发挥,将无限制的中心集聚和低密度扩散转化为多中心的区域均衡发展。[23]
3.有机疏散。这是芬兰建筑师E.沙里宁1934年在《城市,它的生长、衰退和将来》中提出的关于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的理念。“有机疏散”就是要把扩大的城市范围划分为不同的集中点所使用的区域,这种区域又可分为不同活动所需要的地段。他认为,为挽救城市趋于衰败,应按照机体的功能要求,把城市人口和就业岗位分散到可供合理发展的离开中心的地域。疏散的原则有两个:把“日常活动”的区域作集中的布置,如生活和工作区域,尽量压缩交通量,以步行为主,“偶然活动”的场所作分散的布置,借助高速交通。该理论促进了大城市向城郊疏散扩展。[24]
4.智慧增长。该理念的提出是针对城市中心区的衰退,土地低效利用、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其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郊区蔓延”进行矫正。美国罗得岛州“智慧增长”委员会(GS-BDRI)将其定义为一种“精心规划了的发展,它保护开放空间和农地,复兴市镇和乡村中心,控制房价,提供多种交通方式的选择”。通常,该理念具有如下特点:通过更好的土地利用和交通规划控制城市蔓延,并满足增长的居住需求,重塑城市和郊区增长,是“集约使用的、可步行的、公交可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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