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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镇扩权:释放基层政府活力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更新时间:2025-01-06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强镇扩权的重点是经济实力雄厚的中心镇被赋予经济、社会管理的扩展权限甚至是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解决经济强镇财权事权不对等和权限束缚,释放基层政府活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模式。2009年11月,东莞、佛山分别发布了《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指导意见》,通过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的途径,开始强镇扩权改革。

所谓“强镇扩权”,一般是指县级政府通过将事权财权人事权适当下放到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镇,使镇级政府享有较大的管理经济与社会权限的一种改革措施,它是“强县扩权”改革的一个延伸和发展。强镇扩权的重点是经济实力雄厚的中心镇被赋予经济、社会管理的扩展权限甚至是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解决经济强镇财权事权不对等和权限束缚,释放基层政府活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模式。[27]

强镇扩权改革最早萌芽于广东省,在多个政策文件中明确将更多的县级权力下放到镇一级。早在200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广东省确定300个左右中心镇,要求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逐步完善镇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给中心镇。2003年又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更是在全国率先进一步明确提出中心镇经济和社会权限改革的具体措施。2005年,广东省又对县与镇之间的财权和事权进行适当调整,建议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28]

影响最大的强镇扩权改革要数浙江省绍兴市。浙江省自1992年开始进行强县扩权试点,实行“省直管县”的模式,扩大经济强县在财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限。2005年,浙江省决定在强县扩权的基础上,决定再推行强镇扩权试点,即把中心镇培育成产业的集聚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2006年,绍兴县出台了《关于加快钱清等五镇建设发展工作的意见》,将原本属于县政府管理的30项职权放至杨汛桥、钱清、福全、兰亭、平水等五个镇的镇政府,这些权力中既包括审批管理权,也包括财权和人事权,由此拉开了全国范围内强镇扩权改革的序幕。[29]绍兴市率先实行的强镇扩权试点改革,是与浙江省经济结构特性相关联,与当地小而散、分而活的民营经济特点相适应的产物,它既是适应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基层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需要。

强镇扩权改革的目的,是推动一批有条件的经济发达镇、中心镇、特大镇逐步发展成为人口集聚、产业集群、结构合理、体制创新、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现代新型小城市。扩权强镇是强镇扩权的发展和提升,通过不断扩权,强大非中心镇、非特大镇,达到以点到面的铺开,适应经济社会人口发展的需要,调动乡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城乡协调发展起到桥梁作用。(www.xing528.com)

浙江省在强镇扩权的基础上,提出了扩权强镇的思路,随着其改革所产生的示范效应,其他省份也相继进行了扩权强镇改革。自2009年以来,主要有吉林、安徽、广东、山东等地陆续启动扩权强镇的试点工作,通过赋予乡镇县级管理权,加强小城镇的管辖和建设权力。2009年,吉林省提出实施“百镇建设工程”,制定了《吉林省百镇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建设100个有特色、有基础、有潜力的城镇,赋予其县级管理权限。安徽省委、省政府于2009年6月发布《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在全省确定了150个乡镇进行扩权强镇的试点,目标是力争经过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全省形成一批规划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实力雄厚、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发展的小城市。[30]广东省的扩权强镇试点是在考察绍兴经验后开展的。2009年11月,东莞、佛山分别发布了《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指导意见》,通过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的途径,开始强镇扩权改革。2009年5月初,山东潍坊市10个县市区启动扩权强镇改革。其中,诸城市将辖区内的13处乡镇(街道)和1处开发区全部列入扩权强镇的范固,将原来由市审批或管理的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和开发区。

2010年4月28日,全国层面的扩权强镇试点开始启动。中央编办等部联合下发通知,在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浙江等13个省的25个经济发达镇进行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将县级政府权力下放到镇级政府,扩大镇级政府权力,完善政府职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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