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区域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区域发展面临不平衡态势。面对不同时期发展特点,我国先后制定了不同的区域发展战略,经历了从平衡发展战略到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再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改革开放前平衡发展战略阶段(1949—19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工业原来是畸形地偏集于一方和沿海的状态。出于经济上和国防上的考虑,国家提出了平衡发展战略,即在全国各地区适当地分布工业生产力,使工业接近原料、燃料的产区和消费地区,并适合于巩固国防的条件,来逐步地改变不平衡状态,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水平。“一五”计划(1953—1957)提出:合理地利用东北、上海和其他城市已有的工业基础,发挥它们的作用,以加速工业的建设;积极地进行华北、西北、华中等地新的工业地区的建设;在西南开始部分的工业建设,并积极地准备新工业基地建设的各种条件。根据内地的需要,应该逐步地把沿海城市的某些可能迁移的工业企业向内地迁移。[21]“三五”计划(1966—1970)重点备战备荒,三线建设加快,提出加强国防建设,加快三线地区的经济建设,逐步改变当时的工业布局。“四五”计划(1971—1975)面对区域发展严重失控,对以备战为中心的战略进行调整,开始意识到经济效益问题,沿海与三线地区并重发展,大规模的三线建设进入收尾阶段。“六五”计划(1981—1985)后逐步走向改革开放。
平衡发展战略阶段,国家更强调区域间按计划和比例均衡地发展,公平放在首位,区域差距减小,在恢复国防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同时,强调解决人民生活温饱问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忽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牺牲了效率,导致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很低,因而存在根本上的缺陷。
(二)改革开放初期非均衡发展战略阶段(1979—1995)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社会亟需发展,改革开放力度亟待加强,因此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两个大局”思想:沿海地区要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2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我国为实现“三步走”的现代化战略目标,重新构建顺应世界发展和符合本国国情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即由单纯式的均衡发展向非均衡发展转换,战略重点由内地转向东部沿海地区,以此带动各区域共同发展。[23]同时国家先后制定了建设经济特区、开发区、高新区等发展战略,这些特殊功能区的设立,在一定时期推动了我国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我国城市数量和规模的扩大,也对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此阶段,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借助改革开放的政策优势,得到了极大发展,但同时也产生了东中西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形成了区域发展的非均衡格局。
这一时期,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从强调区域经济平衡发展转向重视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按东中西三大地带梯度递减的办法实行重点倾斜,更加强调“效率优先”,形成了国民经济的增长极,[24]取得了巨大成就。1978年开始实施沿海优先发展战略,即充分利用沿海地区工业基础和区位优势,面向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沿海地区经济增长率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使国民经济整体有很大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加快。但同时区域差距却逐渐拉大,区域间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地区保护主义等问题相继而来,逐渐成为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世纪之交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阶段(1996—2011)(www.xing528.com)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也逐渐趋向合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被提出,东中西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七五”计划(1986—1990)在地区布局和地区经济发展政策方面,首次提出要正确处理东部沿海、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地带的关系,要加速东部沿海地带的发展,同时把能源、原材料建设的重点放到中部,并积极做好进一步开发西部地带。“九五”计划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域,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十五”计划(2001—2005)首次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25]
经历了平衡发展到非平衡发展,再到协调发展,我国区域发展战略逐步成熟,国家经济社会得到了极大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仍存在区域发展质量和效率不高、区域协调机制不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部分老少边穷地区发展仍十分落后等诸多问题,亟待提升解决。
(四)新时期全面协调发展战略阶段(2012至今)
党的十八大报告系统指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至此,我国以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为抓手的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坚定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时代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区域发展也步入全面协调发展阶段。全面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既是对原有区域发展战略的丰富完善,也是对长期以来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全面提升。
新时期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26]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在持续推进“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地区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2017年两会期间,粤港澳大湾区首次作为国家战略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2018年11月在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5月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显示,确保到2020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明显改善,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努力实现不同类型地区互补发展、东西双向开放协同并进、民族边疆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7]
新时期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更加重视城市群发展,强调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格局;更加重视绿色发展,提出对环境的保护与资源型地区的转型发展;更加重视海洋发展,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更加重视落后地区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西部地区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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