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空间结构模式的传统理论
最早对城市空间结构模式的探讨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伯吉斯(E.W.Burgess)将生态学研究理论应用于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研究,在对芝加哥的实证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城市地域结构的同心圆模式(concentric ring model)。1939年霍伊特(H.Hoyt)在同心圆模式基础上,加上了放射状运输线路的影响,提出了城市空间结构的扇形模式(sector model)。到1945年,美国学者哈里斯(C.D.Harris)和乌尔曼(E.L.Ullman)在对现代大城市空间分异的因素进行分析的时候,发现行业区位、地价房租、集聚利益和扩散效益是主要制约因素,在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基础上,大城市除了中央商务区外还存在一些支配一定地域的其他中心的存在,于是提出了城市空间多核心模式。与同心圆和扇形模式比较,多核心模式已开始考虑都市区的空间因素(于洪俊、宁越敏,1983)。
“二战”以后,随着技术创新和经济的高速增长,西方国家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空间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于是,许多学者开始对现代城市新的空间结构模式进行探讨,塔弗(E.J.Taaffe)和加纳(B.J.Garner)提出的新的城市地域结构模式包括了近郊区,他们把城市地域从内向外分为中央商务区、中心边缘区、中间带、向心外缘带、放射近郊区5个地带,各带均有自己的突出功能和性质,但混合型经济活动较为明显,如中间带高、中、低住宅区并存,中心边缘有批发商业、工业小区和住宅的分布(图4-8)。
图4-8 塔弗的城市地域理想结构模式
资料来源:转引自谢守红(2005),图1-1。
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及城市郊区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空间结构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对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也朝着区域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大都市区的研究则是这一时期城市地理学主要的新兴研究领域之一。埃里克森(Rodney A.Erickson)对美国14个特大城市人口、产业等向外扩散的情况进行了研究,侧重于城市作用力对土地利用活动的影响,将城市边缘区土地利用空间与结构的演变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即外溢—专业化阶段、分散—多样化阶段、填充—多核化阶段(图4-9)。
图4-9 埃里克森的城市空间扩展模式
资料来源:转引自谢守红(2005),图1-2。(www.xing528.com)
(二)大都市区概念探讨及其空间结构模式
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MA)概念最初源自美国在191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提出的大都市地区(metropolitan district,MD),之后经过多次修正,1990年最终将标准大都市统计区正式定名为大都市区,并进行了重新规定:每个大都市区包含一个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核心城市化地区为中心市,围绕它的是中心县和外围县。中心县是中心市所在的县。外围县则与中心县邻接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从事非农业活动的劳动力占全县劳动力的比例至少为75%以上;②人口密度大于50 人/平方英里(19.3人/km2),且每10年的人口增长率在15%以上;③至少15%的非农业劳动力向中心县以内的地区通勤或双向通勤率达到20%以上(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2009)。从以上概念看,大都市区是指一个大的人口经济集聚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社会经济一体化倾向的邻接社区的组合,包括传统的城市中心城区、郊区以及联系中心城区与郊区的基础设施。
继美国之后,其他发达国家也引入了类似概念,如英国的标准都市劳动力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labor area,SMLA)、德国的劳动力就业区、法国的城市和产业人口密集区(zone de peuplement industrielou urbain,ZPIU)、加拿大的大都市普查区(census metropolitan area,CMA)等。日本于1954年提出了“标准城市地区”来确定城市功能地域的范围,指以一日为周期接受城市某方面功能服务的地域范围,中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1960年,日本行政管理厅为确定大城市地域,提出了“大都市圈”的概念,作为日本城市发展的主要空间结构形式。其中规定大都市圈的中心市人口规模为50万人以上,其外围地区到中心市的通勤率在1.5%以上(于洪俊、宁越敏,1983)。此后又规定大都市圈的中心市为中央指定城市或人口规模在100万人以上,邻近有50万人以上的城市。由于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某些特征的相似性,日本的都市圈和大都市圈两个概念对中国的大都市区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迄今为止,中国尚无对都市区的官方界定。但面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若干大城市出现的郊区城市化现象,已有一些学者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开始对中国的都市区进行研究。周一星认为在中国现有国情下,通勤不是城乡联系的主要方式,都市区应由中心市和外围非农化水平较高且与中心市存在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邻接县(市)两部分组成。他提出中国都市区的界定方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沿海地区人口集聚与扩散机制”采纳了该定义,对中国沿海地区作了实证研究(胡序威等,2000)。
宁越敏、高丰(2008)认为伴随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以非农化指标界定的都市区存在局限性。宁越敏提出城市化水平应成为衡量大都市区的主要指标,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对城市人口的界定,设定大都市区由中心市和外围县组成,“中心市”的人口下限为50万人,“外围县”的城市化水平需达到60%以上。以此为标准,则2000年中国大陆有94个标准都市区,23个非标准都市区,共计117个大都市区。
基于大都市区概念的演进,可以看出大都市区空间结构是大都市区社会—空间系统在自然基质及社会制度要素如行政区划和国界等约束条件之下,通过不同地域空间功能分工机制而推动的产业人口多维度时空变动过程。大都市区的有序演化同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时间序列上它是一个中心市集聚与扩散的双重过程,通过稠化与外围地区间的流量联系,逐渐演变为大都市区。在这个过程中,大都市区作为现代生产方式核心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焦点,其内部经济结构变动是推动其空间结构的内在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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