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型物业企业一般管理规模在50万平方米以下,物管项目在5个以下,此时企业一般采取直线制以及直线职能制的组织架构,实行操作型的管控。此时直线职能制的管理对高层管理者的精力要求越来越高,公司总部就会开始强化专业管理,强化市场拓展、品质管控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在直线职能制的架构框架下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此外,建管分离的要求也促使物业企业进行组织变革。
我国物业管理主要是伴随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生产制度改革的发展而在全国逐步推行的。按照物业企业的规模和组织架构,可以将组织的演进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小型物业企业。小型物业企业一般管理规模在50万平方米以下,物管项目在5个以下,此时企业一般采取直线制以及直线职能制的组织架构,实行操作型的管控。
第二个阶段:中型物业企业。中型物业企业一般管理规模在50万至200万平方米,物管项目10个左右。此时直线职能制的管理对高层管理者的精力要求越来越高,公司总部就会开始强化专业管理,强化市场拓展、品质管控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在直线职能制的架构框架下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第三个阶段:大型物业企业。大型物业企业一般管理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物管项目超过10个,并且有外地项目蓬勃发展的时候,需要在异地设立城市公司,对其实行相对更放权的管控,这就对公司总部标准化控制和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四个阶段:大型物业集团。当管理规模超过了1000万平方米,项目分布于多个城市,业务类型也呈现多元化发展的状态,这时的物业企业就可能形成一个物业管理集团,集团下是各个专业板块或者规模较大、配置齐全的城市公司。
随着管理面积和规模的扩大,物业企业组织结构也会发生变化,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此外,建管分离的要求也促使物业企业进行组织变革。目前开发商自建自管的物业企业在市场上占据主流地位,但建管分离、物业企业市场化发展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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