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面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之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监督机构。评标报告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的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通过评比分析,选出中标人的过程就是定标。
1.定标依据
定标依据包括: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3.推荐人数
推荐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www.xing528.com)
4.确定实施
(1)确定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面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他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5)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指定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物资供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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