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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之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某综合楼桩基工程,招标人9月7日发布招标文件,9月30日开标,但在9月27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因当地政府部门政策变化,桩基形式由预制桩改为钻孔灌注桩,开标时间未变。该工程采用中标下浮率投标,即合同价款=工程造价×(1-工程造价的中标下浮率)。开标后,某建设集团中标,双方随即签订合同,约定该工程采用全垫资形式,桩基验收合格后支付双方初步确认总价的60%。但在完成100条桩时(共计700条桩),乙方要求甲方支付进度款,甲方拒绝,乙方随即停工。
乙方要求支付进度款的理由是,甲方在发布招标公告时预估该工程造价为1 000万元,但在中标截止时间前三日突然发布补充通知,由预制桩改为灌注桩,预估造价由1 000万元提高至2 500万元,且开标时间未变(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导致乙方中标后无法满足全垫资要求。甲方认为,尽管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很大的变动,但首先该变动是基于政府政策的变化,必须执行;其次,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预见到桩基形式的改变将导致成本的大幅上升;最后,中标后,承包商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双方采用的支付方式为全垫资,验收合格后付款,承包商并无异议。
(案例来源:新浪博客,引文经整理、改编)
问题:出现上述情况,你认为是谁的责任?
招标是一个复杂的组织过程,通常需要有专门的机构来完成。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召集开标评标、采购文件归档等政府采购活动。如果采购小组因技术或人力原因无法自行办理,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来完成。
(一)编制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可以由采购单位自己编写,也可以委托其他专业的代理机构来协助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有: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及其他材料。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①投标人须知;②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③技术规格要求;④投标价格要求和计算方式;⑤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⑥评标标准;⑦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⑧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⑨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其他的担保形式;⑩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就是在正式组织招标之前,因要对供应商的资格和能力进行预先审查而提前对外发出的通告。通过资格预审,避免不合适的供应商做无意义的工作,减少其不必要的消耗和支出,缩小供应商的范围,同时也可以减轻采购单位的工作量,提高办事效率。尤其是大型的工程,提前进行资格预审非常重要。因此,发布资格预审通告是招标采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采购能否顺利进行,其流程如下。
1.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采购方一般是在官方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规模,主要工作量,计划采购开始和交货的日期,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售价,以及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最晚时间。
2.发售资格预审文件(www.xing528.com)
资格预审通告发布后,采购单位应立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的提交必须按照在预审通告中规定的时间之内,超过截止日期的,一律不收。
3.资格评定
采购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对提交预审申请书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权利继续参加投标。资格审查主要审查:①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资金状况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况;④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体系认证书等。
(三)发布招标通告
发布招标公告,对于招标者来说,一方面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另一方面可以向所有有能力、合格的供应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一视同仁。
招标通告通常可以通过官方公报、本国报纸、外国报纸、技术性期刊、行业刊物、大使馆通知书、商务机构,向有关国际商业公司、贸易团体等发出通知。一般情况下是多渠道并用,使标书具有更大限度的竞争性。从发布通告到参加投标要留有充足的时间,让投标人有时间准备投标文件。当然,投标准备期需根据采购方式、采购内容及时间要求的实际情况而定,既不能过短,也不能过长。
招标通告的主要内容有:①采购单位的名称和地址;②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时,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③采购人的采购需求;④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⑤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⑦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四)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
出售招标文件是指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和接受投标。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5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日,一般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25日。这段时间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有经验的企业,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前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现场的情况,最终确定投标价格和折扣率。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1)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勘察,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
(2)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及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遗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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