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人均收入大幅提高
2007年至2013年,车河村农民人均年收入始终在2300元上下徘徊。经过4年的探索,车河有机社区走出一条确保农民不离地、不失地、不失业、不失居、保增收前提下的就地城镇化发展道路。2015年实现人均纯收入15000元,32户77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成为全县第一批退出的贫困村。农民收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土地流转收益,人均年收入3000元。除每年经营主体支付给合作社的不低于30万元的保底收益外,还支付给合作社土地流转金每年500(元)×1113(亩)=55.65万元(不包括每三年5%的递增额),人均每年收入3058元。
二是旅游服务收益。按照总体开发规划,车河村住户的房屋全部拆除,由综合开发公司为每户集中兴建一套二层小楼,上层居住,下层作为农家宾馆使用。如今已有来自北京的画家常年租用农家宾馆,年租金5000元。
三是劳务工资收益,人均年收入22000—35000元。农民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参与有机农牧业和旅游服务业经营、务工以及社区管理,每人每年可收入22000—35000元(全年按10个月实际劳动时间计算)。社区建设初期泥瓦匠工资每天120元,木匠工资每天150元,普通工种工资每天100元;种植养殖技术人员工资每天130元,养殖人员每天工资120元+绩效工资。每年3—12月工作,1—3月以零工为主,日均工资80元。
四是公司分红收益。靠公司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畜牧业,预期社区建设完成后,每人每年分红30000元。(www.xing528.com)
(二)新型经营主体获得多种红利
灵丘县车河有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工商企业支持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有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将获得多种红利,保证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一是土地增值红利。进入市场的土地经营权随着开发建设的深入及其资源的稀缺性必然增值,经营主体从中获得长期土地增值红利。二是政策红利。现代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大趋势,政府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的农业补贴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倾斜,集中使用移民搬迁和棚户区改造等扶贫资金,经营主体由此获得政策红利。三是劳动红利。有机社区建设和有机农业及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就近工作的收入比起外出打工并不少,生活成本却低很多。伴随各项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车河居民全部参加到社区的开发建设中,经营主体由此获得相对低成本的劳动力红利。
(三)避免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矛盾
车河村81户173名村民全部入社并参加到有机社区的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与非贫困户没有政策和收益等方面的区别。有机农业发展和有机社区建设为社员提供了就近工作岗位,增加了收入,调动了积极参与的主动性。更为重要的是,整村推进有机农业扶贫项目,形成了全村脱贫致富的氛围,避免了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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