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当代中国扶贫开发事业也迈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扶贫理论的一个标志,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论的提出与完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准扶贫基本方略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在不同层面丰富和深化了扶贫开发的理论认知,是一套科学系统的理论创新和发展。
(一)扶贫目标的制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当前的扶贫目标,要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中国共产党坚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落一人,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这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新时代的扶贫开发目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立场,体现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定决心和不懈追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
(二)扶贫对象的识别
精准识别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现实前提和重要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精准扶贫第一要务。没有精准识别,也就没有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精准扶贫是要“扶真贫,真扶贫”。而“扶真贫,真扶贫”的基本前提就是要“识真贫”。精准识别就是通过一定方式把真正的贫困人口找出来,把真正的贫困原因找出来,建档立卡,详细记录贫困户家庭人口信息、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情况,然后“对症下药”。精准识别哪些家庭需要扶贫、哪些人需要扶贫,充分了解他们的发展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常去贫困地区走一走,常到贫困户家里坐一坐,常同困难群众聊一聊”。“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制度要坚持,依靠群众精准找到和帮助贫困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好精准识别,才能找准“病”因。
精准识别标准是全国统一规定的建档立卡识别标准,即“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际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指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并要求既不能提高标准也不能降低标准。精准识别解决了“扶持谁”的问题。建档立卡在一定程度上摸清了贫困人口底数,找到了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统筹协调,多方发力,精准识别,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既不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要把非贫困人口误纳为扶贫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三)扶贫手段的创新
扶贫手段的创新是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动力和重要途径。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各不相同,有教育致贫,医疗致贫,建房致贫,缺乏劳动力、就业岗位、资金致贫等。扶贫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实事求是、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施策,合理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提升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斩断穷根、开掘富源。只有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才能避免“花架子”,找到脱贫的“金点子”。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扶贫手段,精准识别,选择“门当户对”的帮扶策略,精准施策,确保贫困人口可持续精准脱贫。
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要切实办好农村义务教育,让农村下一代掌握更多知识和技能。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
“精准扶贫”要取得好的成效,仅靠提供扶贫项目和资金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可持续的。扶贫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扶贫手段。要实事求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所在地区、贫困类型来实施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发力。以往的扶贫工作中,许多扶贫措施难以帮扶到贫困户,并产生很好的扶贫效果,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贫困户缺乏发展的技术、资金和市场信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五个一批”是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在脱贫攻坚实践中重要的理论创新,因类制宜地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扶贫手段,来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1.发展生产脱贫一批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湘西十八洞村时提出,“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大力发展生产才是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贫困地区只有因地制宜,发展起本地的产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能力,才是摆脱贫困的长久之策。要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力发展特色脱贫产业,让贫困群众自己掌握脱贫致富的办法。给贫困地区原生性帮扶脱贫是不可持续的,只有帮助他们发展有可持续性收益的特色产业,才能使他们获得“造血”能力,可持续稳定脱贫。用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当贫困地区有了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有可持续增收项目时,才能让贫困人口如期稳定脱贫,才能实现全面小康。
2.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
在生态良好、适宜人长期居住的贫困地区,可以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来脱贫,而有些贫困地区生存环境恶劣、人民居住分散、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脆弱,无法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典型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那么贫困地区的人们想要脱贫和发展,就必须搬离原来居住的地方,搬到适宜的地方居住发展。精准扶贫基本方略明确指出,对于这样的群体,易地扶贫搬迁才是出路,才能解决这样一批长期难以脱贫的群众的脱贫与发展问题。
3.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对于生活在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和重点生态保护区的贫困群体,他们长期处于“资源禀赋的贫困”状态,倘若对这些地区进行扶贫开发,经济虽会出现短暂的快速发展,但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将变得更加恶劣,导致生存在这样环境下的群体再次陷入贫困。若是投入更大力量,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同时通过生态转移支付,帮扶生存在这样环境中的群体,将会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基于这样的贫困现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移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用生态补偿来促进精准扶贫,要把生态环境与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紧紧结合起来,用生态补偿来脱贫一批。(www.xing528.com)
4.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特别是要注重山区贫困地区下一代的成长。下一代要过上好生活,首先要有文化,这样将来他们的发展就完全不同。义务教育一定要搞好,让孩子们受到好的教育,不要让孩子们输在起跑线上。古人有“家贫子读书”的传统。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
长期以来,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师资力量薄弱、办学条件差、教师待遇低,导致农村教师普遍存在“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现象,贫困地区的孩子也就长期享受不到更好的教育,使得该群体整体教育文化水平低,无法拥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导致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习近平总书记把它概括为,越穷的地方越难办教育,但是越穷的地方越需要办教育,越不办教育越穷。从这样的实际情况出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展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对于这些贫困地区,要加大对其教育支持的力度,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用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使每个孩子都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5.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在贫困地区,有一群因年龄大、疾病或者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他们无法通过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来脱贫,只有采取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方式才能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基于这样的现实状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于这些群体,要用社会保障来实现兜底脱贫。
(四)精准扶贫的管理
精准管理,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的进程不断加快,已经成为“十三五”期间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作为一项全国性的攻坚任务,参与扶贫的主体、项目、资金等方方面面规模宏大,因此,对人力、物力、财力的管理要更加精准和有效。为保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顺利实施,必须进行精准管理。它强调了精准扶贫管理内容和流程的精细化、科学化和高效化,有利于最大化节约扶贫投入、提高扶贫效率和效益。精准管理的内涵广泛,在各级组织、扶贫主体、项目与措施、扶贫资金、农户信息等方面均有涉及。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了各级组织管理。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成功实施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脱贫攻坚责任制,自上而下建立了“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 的宏观责任体系以及因村派人、因村因户帮扶的微观责任体系,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协调运转、协同发力。
扶贫主体的精准管理使主体间明确职责、相互补位。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指导下,全国逐渐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开发工作格局,扶贫主体不再局限于政府,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个人均积极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之中。其他扶贫主体在提供就业机会、产业带动增收、提供公共服务等环节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与政府扶贫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扶贫项目与措施管理日益精准。通过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由县级政府自主确定扶持项目,改变以往扶贫项目投入与农户需求不匹配等现象,不断增强扶贫项目的针对性与精准度。利用扶贫项目公示公开制度,调动百姓参与及监督扶贫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将扶贫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扶贫资金管理更趋精准,效率更高。与扶贫项目类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具体由扶贫、发展改革、农业等各职能部门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扶贫资金的监管。同时,对专项扶贫资金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在阳光下进行,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利用效率。
贫困人口信息管理不断完善。精准扶贫以来,通过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建立起全体贫困户的建档立卡信息网络系统,通过对所有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支持下,确保各项帮扶举措到户到人,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
(五)扶贫成效的考核
扶贫成效考核是检验各级政府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完成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实现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真实可靠的重要保障。“真实可信、社会认可、人民认同”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成效考核的目标与精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实际,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扶贫脱贫成效考核机制,脱贫攻坚考核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成形。从中央的顶层设计到考核的实际操作制度都日渐完备。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确保真实可信、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成效考核的指示,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脱贫攻坚考核评估制度,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是扶贫成效考核的基本内容,同时考核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及贫困县摘帽和贫困人口返贫情况。在考核的方式上,实施第三方评估考核、省际交叉考核、媒体暗访考核,考核方式不断创新、丰富,越来越科学合理。在考核数据收集上,考核分析建档立卡数据、贫困监测数据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纪检机关、审计部门、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情况,扶贫领导小组督查巡查情况等。在考核评定结果上,改变打分排队的方法,结合年底集中考核情况与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考核不是目的,考核是一个手段,改进工作是目的”,这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成效考核上的理论创新。这一创新让各地政府变压力为动力,变坏事为好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脱贫攻坚工作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巩固和发展了脱贫攻坚的良好态势。扶贫成效考核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指挥棒和推进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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