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人们往往抱着“亡羊补牢”的态度妥善处理,当然,这是必要的,但我们可能忽视了一点,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还是将着力点和重心前移,在找事故的源头上下工夫,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及时发现事故征兆,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关于这一点,著名的海恩法则能给予我们以启示。
海恩法则是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他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因此这一法则也是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是无法被技术和完美的规章取代的。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为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提供了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根据海恩法则,我们能对现实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加以解释,比如近来政府取缔黑煤窑,发生矿难大多不是技术原因,占事故总数90%以上是剐碰事故,主要原因都是麻痹大意违章操作和疲劳作业引发的。另外,在很多企业中,新员工在第一年一般不会出事故或者出现比较大的事故,但在第二年,他们便会疏忽大意,“艺高人胆大”,进入事故高发期,另一个事故多发群体就是一些老员工,自认为技术好,经验丰富,什么情况都能应付,往往酿成大事故。
而假如人们都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意识,在事故发生之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降到最低,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防范第一,才能保证安全!
因此,作为企业领导者,在管理企业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细小问题,只有在防止事故上多用一点心,紧绷一根弦,多尽一份力,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而事实上,很多领导者在这一问题上却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的总结,甚至会按照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连锁反应”。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问题就是忽视了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
那么,怎样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呢?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www.xing528.com)
一要做足准备,不要手忙脚乱。这里的准备,不仅仅是熟悉工作的内容和环节,更要抓住每一个细节,特别是那些容易出问题的细节。
二要有应变措施,不要束手无策。这里的应变措施是指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三要防患于未然,不可麻痹大意。任何一起事故,在发生之前,都会有一些苗头,抓住这些异常现象,加以分析、判断和处理,也就消除了事故隐患。
四要借鉴教训,不要固执己见。领导者要懂得吸取其他企业在此类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借鉴。然后,你需要传达这种经验教训,让这些经验教训深入员工和下属心中,做到众人一起排查。
五要推此及彼,不要故步自封。对于任何安全生产上的事例,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能停留在固有水平,不求上进。
六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安全事故发生后,你的态度就是吸取经验教训,找到解决的方法,而不应该对事故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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