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意义上的载体,是指某些能传递能量或运载其他物质的物质,泛指能够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存在形式,无论是理念还是实践形态,都需要借助于某种载体来实现。国有经济、合作经济当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或者如宪法所界定的那样,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合作经济乃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但把国有经济与合作经济理解为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两种存在形式的各自载体形式可能更符合实际。
马克思关于社会所有制、自由人联合体、重建个人所有制等一系列思想,是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全民所有制之思想滥觞。但是,由于最早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是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社会化水平不高的相对落后国家,缺乏建立广泛的、覆盖全社会的全民所有制的基础条件,在国家依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的条件下,原社会主义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把国有经济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实现载体。这既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具有充分的可能性。应当看到,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试图建立无所不包、无所不在的全民所有制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却可以极大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这已经为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所证明。但是,现阶段不具备建立“普照之光”意义的全民所有制的基础条件,不等于说作为全民所有制载体形式的国有经济可以无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理念和原则。可见,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载体形式,但不等于全民所有制本身。所以,与其说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不如说全民所有制要借助国有经济的载体形式来实现。换句话说,如果说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的话,还需要相应制度安排来保障。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国家及其政府所具有的天然的强势,再加上国有经济运营过程中客观产生的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能会使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与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国有经济没有本质的不同,而与全民所有制的理念和原则渐行渐远。应该重视对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存在形式的载体形式——国有经济——的宪法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www.xing528.com)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虽然没有达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是一种相对低下的联合体,属于在一定范围的社会所有制,但是仍然深刻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念与原则,即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平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要借助于合作经济这一载体形式,但现实版的合作经济与真正意义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尚有距离。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集体成员在集体共有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形式,除了劳动数量上、质量上的差异,其成员在占有关系上是完全平等的,分配上的差别只与劳动数量、质量有关,而与非劳动要素的影响无关。而合作经济通常不仅包括劳动联合,也包括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非劳动要素的联合。例如,在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由于以股份形式体现的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非劳动要素的差异,合作经济成员在生产中的地位、收入及其福祉水平势必存在很大差异。中国共产党曾经通过土地改革帮助个体农民建立起土地私有制,并通过互助合作化运动激进式建立了农村中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改革开放以来又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制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深刻调整了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形骸化,即空有集体所有制架构但缺乏实质性的内容。在集体治理缺失的背景下,“集体经济”则有被乡村宗族势力控制之虞。进一步推进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需要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改革农业经营方式。这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与这种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生产关系就是完善公有制的存在形式——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重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理念与原则。但是,由于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践中众所周知的曲折性,现阶段发展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必须充分利用合作经济这一载体形式加以支撑。按照事物螺旋式上升规律,现阶段,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基础上发展合作经济,是按照社会主义公有制理念和原则健全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重要途径。没有合作经济这一载体形式的充分发育,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理念和原则很难真正得以确立。所以,要重视各种合作经济形式的理论及实践研究,在合作经济的充分发展中重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理念,而不是追求空洞的集体所有制概念,渐进式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