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也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本质揭示。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进行经济交往的一种方式,是基于社会分工,用交换构建起来的经济形式。而由人类生产出来的不同的商品及服务之间进行交换,其可以依循的原则到底是什么呢?表面上看,商品及服务的用途、供给和需求的数量等许多因素,都会对交换的达成产生很大的影响,但真正“等同的东西”,说到底还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却又是实实在在的社会存在,没有人能够否认这种社会存在。虽然,马克思说,抽象劳动或商品价值是一种“幽灵般的对象性”[1]。无疑,把商品交换的本质归结为价值的互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互换,是一种深刻的哲学思考。人类进行经济交往,交换其生产出来的商品,当然要按照人类劳动的凝结物(价值)来计量,实行等价交换。人是会劳动的社会的动物,承认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物(价值)是人类交换劳动产品的基本尺度,是人类的终极自我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价值论不仅透视了商品交换的本质,也揭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类经济活动的本质。至于价值量,从而抽象劳动数量的计量则是在商品生产者背后,由自发的社会过程确定的。商品交换的效用决定也好、供求决定也罢,都是现象,都可以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检验、发现商品价值本质的过程,都是价值规律作用的某种表现形式。透过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深刻揭示了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2],因而会引起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这就决定了商品生产者的命运,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与市场经济是影之随形的伴生关系,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只能改变这一矛盾作用的形式和影响程度。在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基本矛盾表现为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式的矛盾,导致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客观存在,但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借此有效展开的宏观调控,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调整这一矛盾作用的强度,缓和其破坏性。(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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