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克服市场配置资源的若干缺陷,同样需要进行微观监管,这反映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同时,我国微观监管及其改革的必要性主要源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微观监管不仅是校正市场失灵的要求,更主要的是改进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居民关系的重要步骤,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方法的客观需要,更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
这种改革与西方国家的微观监管改革,既有共同规律,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西方国家微观监管改革的对象是各种不恰当的、过时的用以解决市场失灵的监管方法,并往往配合着国有经济民营化等措施。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用来克服市场失灵的微观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监管改革对象在很大程度上是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国家监管放松或监管改革过程中,某些要放松、取消或改革的东西,可能正是我国微观监管体系构建中需要补充、强化的内容。特别是在社会生活领域,大量损害国民健康、生命、安全,破坏社会和谐,殃及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案例表明,我国的微观监管还存在大量的监管空白。微观监管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
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所在。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长期以来扮演微观监管政策工具并承载多元目标的国有企业数量在减少、功能在衰减,取而代之的是多种经济形式的各种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显然,这给处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带来许多新课题。例如,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由于承载多元目标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淡出,新的企业与事业单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管理及其对公共利益的关切,当然也就不能主要通过国有企事业单位来贯彻,而必须通过法律授权的政府有效监管来体现。在自然垄断及公共基础设施领域,随着混合所有制和公私合作(PPP)的发展,原有国有企业作为准公共产品供应商与政府监管工具双重角色的逐步分离,准公共产品供应商身份被强化,而作为政府监管工具角色被弱化,必须面对多种经济形式企业的平等竞争。因而,必须重新建构政府监管体系,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建立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我国调节微观经济运行的理念、方式、方法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并集中表现在政府微观监管领域。我国微观监管在反映现代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同时,日益彰显出社会主义国家调节微观经济运行的独特性,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定性。
主要表现在:(www.xing528.com)
微观监管对象具有特殊性。这些对象不仅有非公有制企业,而且包括大量居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不仅广泛存在于自然垄断的公用事业领域,也大量存在于能源、资源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也大量存在于为人们生产生活服务的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不仅要接受微观监管,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情况下直接扮演国家进行微观监管工具的角色,或者充当微观监管的某种替代手段。
微观监管目的具有特殊性。微观监管不仅要校正市场失灵,规范市场秩序,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面临的一般课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代表全社会的总体利益自觉地调节、引导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复杂的经济利益活动,以保证在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要求。没有强大的国家功能,单纯依靠市场竞争与价格机制的作用,是不可能自动实现这个目标的。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不管市场失灵存在与否,微观监管都不可或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微观监管目的,其内涵则更为丰富,也具有更明显的新时代特质。首先,微观监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就需要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攻坚、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社会监管领域不断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以保证这一根本目的的实现。其次,微观监管要服务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客观需要。为了推进绿色发展,必须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能源体系;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赢蓝天保卫战,解决水污染、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必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必须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等等。从根本上说,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需要通过有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来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再次,微观监管应该服务于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需要。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要求必须加快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为此,微观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的相应调试不可或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而以产权保护为核心的合理社会性监管政策是创新活动的重要保障;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振兴乡村,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也与有效的微观监管密切相关;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核心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监管改革,建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微观监管体制、机制。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是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重要一环,从微观监管有效性的角度观察,需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微观监管功能作用具有特殊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监管的主要功能是规范、制约微观主体行为,鲜有助力改革、服务发展的功能。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监管往往具有明显改革发展指向,如培育市场、完善市场,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经济环境;通过监管政策调整,注重利用世界经济环境中的有利因素,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国内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和条件,以促进私人投资和引进投资,同时也是为了向社会成员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关注提高人口素质,为全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改善卫生和健康条件;防治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引导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等等。
我国微观监管的上述特征,在经济性监管(包括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监管)、社会性监管(包括食品、药品等商品安全质量监管,环境监管等)都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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