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举措
(1)制定规划,硬化目标约束。尽管面临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许多现实障碍,但甘肃省各级政府还是将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作为甘肃发展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各种与国家相关部门配套的落实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规划和专门规划,阶段性地明确了甘肃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
2001年出台《甘肃省“十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度划》《甘肃省“十五”能源工业发展计划》,2007年开始实施《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明确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能源的发展取向。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甘肃省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来促进甘肃可持续发展。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2005—2010年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控制在1.81吨标准煤以内,年均下降4.4%,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等可持续发展目标。2009年4月13 日发布了《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甘政发〔2009〕35 号),提出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0%。2015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0年进一步下降。并在单位GDP 能源强度、增加森林碳汇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新能源以及形成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组织结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2011年下发《甘肃省“十二五”工业节能规划》,提出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6%,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全国同类地区平均水平;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量“十二五”末达到2500 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节水工作有新突破等目标。2012年12月印发《甘肃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从能源消费总量、能源结构优化和各产业部门节能方面提出具体约束指标。2015年1月颁布《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了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增加森林碳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2%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10年增加20.3 万公顷和5153 万立方米,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工业生产过程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速继续减缓。
2017年9月,甘肃省政府发布《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0 万吨标准煤左右,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全社会用电量预计达到1450 亿千瓦时;电煤消费达到4400 万吨原煤,约占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的63%。依据规划,在能源生产与供应方面,到2020年,甘肃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05 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产量7500 万吨、原油产量1000 万吨左右、天然气5 亿立方米左右;电力装机规模达到598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2530 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600 万千瓦)。该规划将立足能源资源综合优势、能源产业基础和开发利用潜力,努力打造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包括:一个战略通道,即国家重要的油、气、煤、电综合运输通道;五个重要基地,即河西新能源基地、陇东能源基地、中部地区石油储备基地、以兰州地区为重点的石油加工基地、以铀浓缩和乏燃料后处理为主的核燃料生产基地;三个示范区,即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就地消纳示范区、陇东煤炭油气等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接近6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5%以上,煤炭和石油消费比重控制在70%以内,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7%。在城乡居民用能水平方面,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天然气普及率,实现天然气管网覆盖所有县市区及一半以上的乡镇,覆盖范围的城镇及近郊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综合型的能源开发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所有这些规划都将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纳入到甘肃长远的发展目标之中,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低碳经济,并大力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找到切合甘肃省经济发展水平的路径。考虑到发展低碳经济的机制、技术、物质条件和有利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的形成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尤其发展低碳经济在全国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的条件下,寻找短期切实可行的突破口是甘肃省发展低碳经济的最优选择。
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始终是甘肃省长期以来坚持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方式,如甘肃金川公司从“六五”时期就开始组织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攻关,2007年《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 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的废渣和城市废物和垃圾的综合利用,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2009年开始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区域循环经济整体发展示范区,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在全省形成11 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了72 大类2879 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2013年11 条产业链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73.3%,通过循环经济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了资源节约和降低能源消耗,客观上促进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在实行循环经济规划四年之后的2013年,甘肃省以年均7.74%的能源消耗增长和0.28%的水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1.91%的经济增长,单位GDP 能耗累计下降10.8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的约束目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7年2月,《甘肃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公布,方案要求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1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 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重点推进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交通等领域节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健全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体系,加强对重点监控单位的能源计量监管和服务,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节能监测等节能服务产业,规范节能服务运营市场,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探索建立适应风电发展的电力调度和运行机制,提高风电资源利用效率。扩大太阳能集中开发利用规模,推进光热发电利用。科学布局和合理开发黄河干流水电资源,优化整合河西内陆河等流域中小型水电站开发建设,积极发展抽水蓄能。稳步推进核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国家核燃料循环基地。到2020年,力争新能源装机占全省电源总装机比例达到5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以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为重点,建设河西煤炭分质利用基地和陇东煤炭清洁转化基地,打造新型煤化工产业链。与大气污染防治相结合,加强民用散煤煤质管控,逐步削减散煤利用。加快推进居民采暖用煤替代工作,积极推进集中供暖、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和工业窑炉、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在煤基行业和油气开采行业探索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控制煤化工等行业碳排放。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加强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5%左右。
(3)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环保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是发展低碳经济的根本途径。甘肃省政府充分利用地处西北的地理位置和充沛的光照条件等气候条件,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形成新能源产业基地和产业链,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同时也创造条件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优化能源结构。在甘肃省“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规定了甘肃“依托资源和产业优势,培育发展新能源”“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核能及核燃料、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加快适应新能源发展的调峰电源和输配电网建设,建成全国重要的千万千瓦级风电示范基地和大型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加快建设酒泉风电二期工程,抓好武威、金昌、张掖、白银等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2017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专门制定了《甘肃省“十三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通过加快新能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目标,并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年利用总量达到1620 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8%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为电力体系的重要电源,装机总量达到3000 万千瓦时,占全省装机总量的50%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和燃料利用规模进一步提高,对传统化石能源替代作用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大幅度提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取得重要进展。
2017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量261 亿千瓦时,风力发电量同比上升37.4%,光伏发电量同比上升22%,弃风率下降10.4%,弃光率下降10.34%,甘肃省目前的风电、光电并网装机总容量排全国第二和第一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地和产业化,将逐渐优化甘肃传统的以化石能源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并将极大地推动甘肃省低碳经济的发展。
(4)积极推动生态保护工程,增加森林碳汇。甘肃省是我国主要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省份,长期以来,因干旱少雨、生态建设资金困难、保护力度不大等原因,出现大面积草场开始退化、土地沙化严重、沙尘暴连年肆虐、祁连雪山冰川不断隐退等现象,生态保护形势比较严峻。
近年来,甘肃省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政策措施。2008年9月,甘肃省林业厅向国家林业局祁连山生态问题调研组递交了《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问题调研报告》,对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做了阐述。从1998年9月开始,甘肃省全面启动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目前已形成“天保”“退耕还林”和“三北”等4 大林业重点工程和49 处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已占到12 处。2017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积461.5 万亩,新建林果标准化示范基地80 万亩,特色林果总面积已达2365 万亩,总产量达到558 万吨,实现林下经济产值70.35 亿元。截至2017年全省累计完成人工造林8483.88 万亩,有25 个县(市)分别实现了平原绿化达标和整县宜林荒山绿化,尤其是已在河西风沙前缘建起了长达1200 多公里、面积460 万亩的防风固沙林带。占全省总面积五分之二的广大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控制。从2007年12月起,甘肃省农牧厅起草了《关于制定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报告》,这是甘肃省率先在全国制定并出台的草原植被恢复费及收费标准。
2014年2月《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 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方案提出用八年时间分两阶段推进实施总体方案,努力构筑黄河上游、长江上游、河西内陆河和黄土高原四大生态安全屏障,力争到2020年全省各类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12.58%以上。
2018年,甘肃省将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按照确保到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1500 万亩总任务要求,制订实施方案,确保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360 万亩,中幼林抚育150 万亩,义务植树7500 万株,全面完成188.6 万亩退耕还林计划任务。
(5)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实施机制。建立低碳经济的内生机制和市场化机制是甘肃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途径。在2014年通过的《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 中明确了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在政策、融资、人才、技术攻关等方面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机制,包括要进一步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推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机制的形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信号。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运用差别化电价政策加速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有偿使用的交易机制。
与此同时,依照市场机制开展碳抵消产品补偿交易、碳排放权配额交易,拓展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试点和实施。
(6)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营造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广义来讲,低碳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因此发展低碳经济要大力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节能意识,引导低碳社会生活方式,倡导全民循环消费、低碳消费,例如提倡开环保车、家庭节能等,实现消费方式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在《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 中明确提出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等。
2.甘肃省低碳经济发展的成效分析
如果从增强能源综合使用效率的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甘肃省通过节约资源能源的路径来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有近40年的历史,尤其随着国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国家政策,甘肃也开始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方面出台一系列专门和相关规划,极大地提升了碳生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绩效开始显现,截至2016年,甘肃省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3.5%,水电装机容量、风电装机容量、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农村沼气用户量均大幅提升,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9.9%提高到2017年的12.58%。
(1)单位GDP 能耗不断下降。衡量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是碳生产力,碳生产力指的是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所产出的GDP(国内生产总值),碳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用更少的物质和能源消耗产生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我国通用的指标是单位GDP 能耗,碳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单位GDP 能耗不断下降(图8-5)。甘肃省单位GDP 能耗从2005年的2.26 万吨标准煤下降到2013年的1.28万吨标准煤,2016年甘肃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9.42%,累计下降了43.4%,年均下降5.4%。各行业中能源消费强度最高的是工业,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40 吨标煤/万元,较上年下降7.25%,三年累计下降16.43%,年均下降5.81%,比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年均多下降2.05 个百分点,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能源消费强度逐年降低。
图8-5 甘肃省近10年来单位GDP 能耗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甘肃省统计局网站相关数据整理。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比不断增加,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甘肃省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按照《甘肃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将达到2500 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00 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990 万千瓦,光热发电110 万千瓦。甘肃省把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主导产业的重要内容,以风能、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迅速,
近年来,全省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虽然以煤炭为主体的能源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可再生能源比重不断上升,全省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水风电的消费比例由2010年的64.08 ∶16.99 ∶3.39 ∶15.54 调整为2016年的59.35 ∶16.91 ∶4.64 ∶19.10(表8-1)。
表8-1 2010—2015年甘肃省一次能源消费构成(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甘肃省统计局网站。
近年来,甘肃省水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2015年水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58 万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2%,装机容量比2010年增长了94.4%,占比提高了6 个百分点,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位列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内蒙古;光电产业也实现突破性进展,全省在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的武威、酒泉、嘉峪关等地区已建、在建、拟建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8 万千瓦,2015年底,甘肃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0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的快速发展带动发电量的大幅增长,2015年,全省风电比2010年增长4.7 倍,水电比2010年增长35.7%;天然气、水风电消费量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2.79%,比2012年提高1.63 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4.18 个百分点,其中,水风电占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10年的15.50%提高至19.27%,提高了3.77 个百分点,是全省能源消费品种中增长最快的。同时,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下降。2016年,全省煤炭、石油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6.26%,比上年降低0.29 个百分点,比2010年降低4.52 个百分点,呈逐年降低走势。其中,煤炭消费量占比由2010年的64.04%降低到2016年的59.35%,降低了4.69 个百分点;石油消费量占比由2010年的16.99%降低到2016年的16.91%,降低了0.08 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6月,甘肃新能源装机达到2068 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突破40%,总量位列全国第四。
(3)森林碳汇不断增加。增加森林、草地资源面积也是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是一个内陆干旱省份,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天然林地主要分布在陇南山地、甘南高原、陇东子午岭和河西祁连山区,其余地区林木覆盖率较低。除了通过植树造林的全民行动和专项行动外,从1999年开始启动的包括甘肃、陕西、四川在内的退耕还林工程,迄今为止极大地改善了甘肃的生态环境和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同时通过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退牧还草和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特别是2014年启动的国家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工程等,极大地增加了甘肃省的森林、草地资源等碳汇。
根据2016年12月国家林业局的统计数据,甘肃省森林覆盖率达11.28%,森林面积共507.45 万公顷,森林蓄积50666 万立方米,全省活立木总蓄积24054.88 万立方米。1998—2015年,累计治理“三化”草原584 万公顷,实施退牧还草面积701.7 万公顷,建设人工饲草地1.9 万公顷。通过国家相关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甘肃省的森林覆盖率呈现出良性增长的态势,不断增加的森林碳汇将极大推动甘肃低碳经济的发展。
(4)发展低碳经济的市场机制正在探索。世界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证明,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用是实现低碳经济的必经途径。利用市场机制来降低碳排放的手段分为碳税与碳交易两种。征收碳税与碳交易在甘肃省创新低碳经济的市场手段中可以采用。
甘肃能源活动约占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80%,主要是传统产业引发的排放。随着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落户甘肃,千万千瓦级风电和光伏基地在甘肃快速建设,碳交易市场有良好的前景。甘肃是我国较早开展清洁发展机制的内陆省份,当前已获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注册项目225 项,先后与50 个国际机构和国内500 多家企业开展碳交易活动,准入项目和交易数量上,甘肃居全国第4 位,是潜在的碳排放权交易大省。2014年10月正式运作的甘肃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初期目标为区域性碳交易平台,远期定位为国家级碳交易所,并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对接。酒钢宏兴股份公司(本部)、宏晟电热公司、东兴铝业公司等3 家单位将于2017年首批进入甘肃省碳排放交易市场。甘肃省将于2017年进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5)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只有将低碳经济转化为每个居民和企业等单位的自觉资源行动,才能形成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甘肃省政府积极推动和倡导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的形成。甘肃省政府颁发的《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中提出:倡导低碳生活,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能源: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要率先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开展“低碳饮食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加快衣物再利用;深入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等(表8-2、8-3)。
表8-2 2016年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续表)
注:根据《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由甘肃省统计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于2018年2月联合发布。
表8-3 2016年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续表)
注:根据《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由甘肃省统计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于2018年2月联合发布。
正是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教育和宣传,发展低碳经济的社会氛围正逐渐形成。甘肃省尽管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全国发达省份,甚至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是低水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碳排放仍处于上升区间,同时发展低碳经济的体制机制仍在探索之中,大力发展经济和发展低碳经济的矛盾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存在。
第一、发展低碳经济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的数据,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7522.8 万吨标准煤,万元GDP 能耗为1.801 吨标准煤,比全国平均高出近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46.2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23 个百分点;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8 立方米,是国内最先进的指标的8.16 倍。
目前我国人均碳排放排名世界第一,仍处于强劲的上升期,低碳生产力仍处于下降区间。根据朱亚红等人的测算,甘肃省人均碳排放量从1996年开始就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2014年达到1.87 吨,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甘肃省碳排放峰值远没有到来,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与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转型的矛盾在短期内很难协调(表8-4)。
表8-4 甘肃省近年来人均碳排放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朱亚红,马燕玲,陈秉谱.甘肃省能源消费碳排放强度及减排潜力分析,科技管理研究,2014年第5 期,2014年以后数据根据甘肃省统计局相关资料整理。
第二、发展低碳经济内生机制没有形成。甘肃省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因此当前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机制是通过政府的一系列专项规划和政策引导,通过各级政府的施政来实现的,发展低碳经济还没有转化为居民家庭和企业的自觉自愿行为的大背景下,推动低碳经济效率必然是低下的。而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内生机制仍处于探索中,在全国也没有成熟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在全国没有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市场,具有较大“外部性”的低碳经济产品的提供仍然是通过政府来提供的,政府主导的模式在短期内将不会改变,由政府主导来发展低碳经济的机制的不足仍将制约甘肃省低碳经济的发展。
第三、发展低碳经济的主要制约依然存在。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只有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才能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相应的低碳技术、资金和其他各种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条件,特别是人均收入水平的上升,人们对高质量生态环境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成为主流,提供低碳产品的竞争和创新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市场化机制才能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甘肃省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均收入还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对低碳产品需求还不足以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总需求的变动,同时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有充足的低碳技术的储备和应用,无论从全国甘肃来看,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都处在较低水平上,而发展低碳经济更需要低碳金融的大力支持,甘肃省总体上较低的金融发展水平和较低的资金配置效率,都是制约甘肃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因素。而发展低碳需要的人才、基础设施等软硬件条件都是在短期内无法形成的,因此,甘肃省只有大力提高发展经济水平,才能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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