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企业认证和实施ISO 14000存在的内部问题
3.1.1 缺乏综合利用废物的方法
废物处置率低是制约我国环境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问题之一,截至2014年,我国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32.3亿吨,但是处置率还不到50%。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脱硫灰、电石渣、盐泥等;危险固体废物包括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能传播疾病的和有较强化学反应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的方法有很多种,例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和固化处理,这些处理方法基本上都是利用焚烧和填埋两种手段进行。相比较而言,我国现在所采用最多的手段是填埋。但是填埋的缺点在于固体废物中所含的重金属元素容易破坏土壤结构,有害物质渗入地下容易污染水资源。发达国家采取更多的手段是焚烧,美国目前拥有1500台焚烧设备,工业固体废物的焚烧率达99%。即使如此,焚烧也并非最好的处理手段,归根结底,能够重复利用废物中的资源才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虽然我国政府和企业也在致力于对废物中资源重复利用的研究,但多数是通过自身消化的途径回收利用资源,有的资源由于实在无法利用,最终还是采取传统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理,导致利用率不高。表1-8所示为2012年我国31个主要城市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情况,从表中能够发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比较高,危险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比较低;相比东部城市,西部城市在这两项品类上的综合利用率都要低很多。此外,我国企业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①大多数企业都是仅仅对末端废物进行处理,在能源利用、原材料加工、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没能及时地进行处理和回收,这和ISO 14000及清洁生产强调全程管理的理念相违背;②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合理的协同系统,通过企业自身处理和回收废物,利用率不高;③目前企业采取的回收处理方法并不合理,导致成本较高,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没有取得平衡发展;④回收处理的周期不科学,废物回收处理受到阻碍。
表1-8 2012年我国31个主要城市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情况 单位:万吨
续表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3.1.2 企业实施ISO 14000信息不透明
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实施ISO 14000监督力不足的原因之一在于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企业在实施ISO 14000过程中相关的信息,如投入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的成本和收益、环境资源损耗的费用等。无法准确地获取这些信息,环监部门就很难公正公开地实施其监督权。造成信息不透明主要有两方面的可能:一方面是企业故意隐瞒信息,这些企业在实施ISO 14000的过程中并没有认真地履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的义务,仅仅把ISO 14000证书当作一种突破绿色壁垒的工具,实际上是说一套做一套;另一方面企业自身缺乏科学合理的核算机制,无法准确计算衡量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比重,导致管理者甚至搞不清企业在实施ISO 14000过程中实现了怎样的效率,仅仅通过传统的会计核算手段,只能简单地得出企业在经济方面的收益情况,对于各项与环境因素有关的投入和产出缺少准确的判断。
3.1.3 没有充分利用认证和实施ISO 9000的原有资源
ISO 9000认证的普及工作在我国企业中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我国已经认证和实施ISO 14000的企业中,大部分都获取了ISO 9000系列标准认证。这意味着企业在已经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上,又引进了另一套和环境有关的管理体系,形成了多个管理体系共存的格局。如何保证原有管理体系的质量,同时又要避免新建立的管理体系能够获得相应的资源,使两者的要素不互相干扰,共同为管理体系服务尤为重要。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缺少经验,导致两套体系互不兼容、低效并存,不但增加了认证和实施管理体系的成本,还违背了建立管理体系的初衷。
通过比较两套标准体系的异同点,可以发现企业在同时认证和实施两套管理体系中主要面临的障碍。例如,在相同点上,两套管理系统在某些要素上是一致的,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制定ISO 9000管理体系时为将来设计其他管理体系具备适用性所做的考虑。但是我国企业并没有利用好这些要素间的关系,反而由于管理人员的不合理分配,导致两套管理体系的要素间产生利益冲突。在不同点上,两者所承诺的对象不一样,ISO 9000标准系列的承诺对象是消费者,而ISO 14000标准系列的承诺对象是社会公众。相比而言,前者更贴近企业的经济利益,所以没有给予后者足够的重视。
3.2 企业认证和实施ISO 14000存在的外部问题(www.xing528.com)
3.2.1 环境立法有待完善
企业当地的环境立法是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软基础,地方政府出台合理的环境立法有助于企业更高效地认证和实施ISO 14000标准体系。过去,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出于保护产业产值和加强经济基础建设的目的,在环境立法方面制定的标准和法规比较宽松。但是带来的后果往往是大部分企业环境管理低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所产生的效益远远小于污染所造成的损失,而这一部分差值和风险则需要由国家和社会公众来承担。表1-9所示为2009年全国不同区域的270个具有代表性城市的环境管理效率统计数据。另一方面,我国环境方面立法的可操作性不强,主要体现在两点:①立法抄袭严重。个别地方政府简单重复中央下达的环境立法,并没有与地方自身的行业结构、企业环境、经济水平和地理结构相结合,而由于中央文件一般以宏观调控为主,具有一定原则性和抽象性,地方政府不加以研究论证,就可能导致环境管理工作不进反退。此外,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直接照搬其他地方的法律法规,最后的结果也是无法适用。②立法时效性较差。立法离不开时下国际社会最突出的问题和企业当前面临的具体环境,否则法律将成为一纸空文。我国许多地方在环境方面的立法脱离现实,导致污染严重的项目没有得到控制,其他项目的标准反而设置得很高。有的文件甚至从十年前沿用到现在,适用性已经严重滞后。
表1-9 2009年城市环境管理效率统计
数据来源:王亲,郭峰,许新宇,等.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评估及其时空变异研究[J].世界地理研究,2012,21,4:153-160.
3.2.2 执法力度不足
地方政府经常面临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完成国家既定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又要对生态环境的各项指标控制得当。我国大部分地方的经济都是由中小型企业支撑起来,有些地方政府难免会采取杀鸡取卵的方式发展经济。加上这些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不健全,导致政府的执法天平最终偏离生态环境。湖南石门砷污染事件就是最现实的例子,石门是湖南最大的矿产资源大县,同时也是省级贫困县,该县最早生产的是雄黄矿,但是开采中产生的砷具有很强的毒性,由于废水直接排入生活区,导致每年因砷中毒患上癌症死亡的人数达10人以上。虽然1978年国家下令停止雄黄矿的开采,但是由于地方政府执法力度不强,采矿污染行为一直持续到2011年才全部停止。这30多年间,虽然矿产开发给当地政府和居民带来了一定的收入,但是长期的有法不依和管理不善导致石门县的产业单一性和依赖性强,如今矿产开发全面停止,经济发展反而遭到严重阻碍。执法力度不足纵容了企业的污染行为,污染行为导致企业生产设备不思改进,生产设备的落后又增加了建立ISO 14000标准体系的难度,最终形成恶性循环,这就是中小企业认证普及率低的主要原因。
3.2.3 缺乏环保基础技术研究
许多企业在认证ISO 14000的过程中因为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系统落后而停滞不前,有的企业虽然已经获得ISO 14000认证,但是常年没有进行技术更新,导致环境管理体系已经无法适用。首先成本是企业实行技术革新最大的考量因素,引进新技术需要大量的资金,尤其是国际先进技术,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承受;其次是缺乏专业人才,企业在改进技术后,设备或系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体现的经济效益小于生态效益,就会促使企业放弃技术革新;最后有的技术被国外企业加以保护,单凭个别企业的力量很难引进利用。基于以上几点,大多数企业采取的是改进管理方法和加强文件培训,虽然投资费用较少,但是不能从根本上控制污染源,企业只有技术上与时俱进才不会被日新月异的环境标准淘汰。
3.2.4 缺少市场宏观调控
在环境方面的宏观调控,我国主要采用的是行政手段,市场化的经济手段只有微弱的体现。这意味着企业不可能跟随市场经济的客观引导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而是着眼于短期利益。目前,我国常用的经济手段是排污收费制度,但是收费制度并不科学,没有和ISO 14000系列标准并行,采取的是末端排污量的计算方式,没有对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整个污染行为进行核算,而且收费额偏低,企业等于仅仅缴纳一定的排污费就买到了排污权。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目前我国缺乏科学的计算系统,加上很多复杂的污染排放难以计算,导致收费制度显得十分生硬。另外,我国没有对污染型产品在市场上流通进行严格的监管,这些产品采用的低价竞争策略往往会将绿色产品从市场上挤出去,使得绿色企业的积极性受到严重的打击。
3.2.5 认证制度不健全
随着ISO 14000认证企业数量的增加,ISO 14000认证机构也呈直线增长。目前我国已有通过认监委认可的ISO 14000认证机构百余家,并且几乎每个一线城市就有十几家分支机构。但是,认证机构的增加并没有直接推动企业认证数量的增加,反而是分散了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导致许多机构鱼目混珠。这些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①认证水平低下,效率不高;②认证人员的业务能力不足;③认证收费混乱;④同一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认证,属于越权办证。针对以上问题,尽管国家出台了严厉的措施,但是因为地方环监部门执行力不足,许多虚假机构仍然屡禁不止。
3.2.6 绿色消费观念薄弱
根据调查,76%的荷兰人和82%的德国人在购物时选择带有绿色标签的产品;66%的英国人愿意为绿色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84%的美国消费者愿意购买有机食品。77%的消费者说企业的环境友好型形象会影响他们的购买意向。相比发达国家,我国还没有普及绿色消费观念,许多消费者在购物的过程中更倾向于考虑产品的价格、价值和质量,忽略产品中的环境因素,无形中弱化了企业在产品中的绿色成本和认证压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