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出源于粤港澳三地开放合作的发展。粤港澳三地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殖民主义制约了三地之间的天然联系,也形成了区域发展的差异,但三地的合作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这一规律在历史的曲折里虽然受到影响,但从未停止。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粤港澳三地开启了合作发展的新时期,几十年的合作发展使彼此统筹协同的需要日益迫切,谋求三地互惠互利联合发展的规划也开始酝酿。早在2009年,三地政府就合作事宜形成了《大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2],把“湾区发展计划”列为空间总体布局协调计划的一环,并提出四项跟进工作,即跨界交通合作、跨界地区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和协调机制建设。在大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基础上,2016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联手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至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被正式列入省级发展目标。同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强调要“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
2017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马兴瑞在广州会见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双方表示全面提升合作水平,深化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教育人文、自贸区建设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携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化粤港合作。
2017年2月27日,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马兴瑞赴广州南沙调研,强调要把自贸区打造成为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南沙要围绕门户枢纽定位,把南沙建成高水平的国际化城市和国际航运、贸易、金融中心,成为广州的“城市副中心”,支撑和引领全省新一轮对外开放。广东与香港将在南沙自贸区建立“粤港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将紧紧围绕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国际教育培训、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商贸服务、休闲旅游及健康服务、航运物流服务、资讯科技等八大产业。
2017年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至此,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国家战略地位得到确立。(www.xing528.com)
2017年3月25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海南博鳌与广东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会面,主要讨论两方面,一是香港和广州如何可以一起做好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规划工作;二是香港和广州如何可以一起“走出去”,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动五个互联互通。
2017年4月19至21日,梁振英率团到访粤港澳大湾区六个城市,包括广州、佛山、肇庆、江门、中山及珠海,考察当地的城市发展、定位、物流及基建,并与各市领导会面。梁振英表示,香港在现代服务业、金融、法律、会计、建筑等方面具备优势,重视与广东合作,更重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香港愿意把握时机,积极推动并参与内地规划建设工作。
2017年7月1日,在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之际,为充分发挥粤港澳地区的综合优势,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提升粤港澳合作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全方位开放中的引领作用,为粤港澳发展注入新动能,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协商一致,制定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本协议在香港签署,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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