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作为一种数量概念,是进行定量化研究的重要依据。
地价有如下类别:
1.收益地价。收益地价也称为真实价格或产出价格,即根椐收益推算出来的价格。收益地价的推算公式为:
土地纯收益÷利息率=收益地价
收益地价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存在,亦是以下几种地价的基础和核心。
2.交易地价。交易地价也称时价或市价,即市场买卖价格,也就是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价格,常常随着市场供求关系变动而上下波动。这种地价是土地市场行情的晴雨表,也是土地价格最现实的表现形式。
3.申报地价。这是由业主向政府自行申报的土地价格,由于政府要求民众申报的主要目的是征税,所以人们为少交地价税,往往低报地价。申报地价常常低于收益地价。
4.调查地价。调查地价是指地政机关或其他专业人员通过向业主、地保、不动产经纪人等知情人了解情况后得出的地价。这种地价往往作为评定或估定地价的重要依据。(www.xing528.com)
5.估定地价。近代中国估定地价有两种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为征收地价税,成立专门的土地价格评定估价组织,由各方面的代表参加,对所辖范围土地进行分等定级,最后估定各区段不同的地价标准,公布于众,作为征税依据。这种价格也称标准地价。此种地价常常低于交易地价,并不能随交易地价的变动及时调整,往往隔一段时间统一调整一次,具有相对的固定性。
二是由中外房地产企业及政府地政机关对准备出售、出租、典当、抵押及征用的地产进行的估价,这种估价与双方利益关系极为密切,为求公允,常常请专业估价师出面,所估价格比较接近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土地商品价值的实现价格,因此,它是最重要的研究依据。但是,由于土地交易大多并不公开,业中人讳莫如深,真正的交易价格资料并不多见,而且许多地段一旦被某一业主占有,有时几十年不曾易手,所以也无交易价格可言,要想得到其地价升值情况,只能通过估价。
目前所能收集到的地价资料,大部分属于估定地价。估定地价普遍低于交易地价(上海公共租界估价一般比市价低20%—25%,其他城市情况不一,大多数更低一些,有的甚至只及交易地价的一半),但当交易地价因某种原因暴跌时,又高于交易地价。因此,它对地价变动反映的敏感性差,精确性也不够理想。但估定地价的优点在于它的历史资料的全面性,在一个市或一个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均包括在内;在时间上也成系列,往往有连续多年的统计记载,便于分析。特别是1937年以前,由于时局相对稳定,调查工作认真,所估地价被认为比较接近交易价格。所以估定地价不失为地价研究的一项重要依据。
有一点需要说明,在搜集到的地价资料中,虽然抗战后至 1949年10月前夕的估价占大多数,但经比较,发现这一时期因政局剧变与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地价波动很大,估价与交易价格相去甚远,即便是交易价格也极不稳定,对于研究地价变动的一般规律价值不大,因此舍弃不用(地价的计量单位见本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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