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历史上的二房东现象探析

历史上的二房东现象探析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房东”作为房屋租赁关系中的特殊现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这样的承租人就被称为二房东,他的租户成为三房客,形成了“大房东—二房东—三房客”的租赁关系。随着岁月的推移,低档住宅供求矛盾的尖锐化,使二房东演化成大房东之外盘剥房客的中间经营者。上海是二房东现象最严重的城市。根据1952年调查估计,上海约有二房东13万户。因此,二房东现象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二房东逐步被政府取缔。

历史上的二房东现象探析

虽然中下阶层人口构成了住宅承租人的主体,但房地产商却不愿为这些阶层提供住房。原因很简单,一般房地产企业投资建房时,往往出于感情、审美、技术、经济核算、社会影响等多种考虑,愿意兴建中上阶层所需住宅。因为房地产投资周期长,地价高,建造低档住宅显然是不合算的。然而,当中上等住宅供过于求,获利渐微,而低档住宅供不应求时,房地产商仍不热心投资低档住宅,原因在于:房地产商一般不愿以低收入阶层为客户,恐招致管理房屋方面的纠纷,得不偿失;政府常常以各种特殊法令保护贫弱房客,房东利益受到干预,致使低档住宅奇缺,租金偏高,供需矛盾突出。

二房东”作为房屋租赁关系中的特殊现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上海房地产商所建住宅,大部分是里弄房屋,一般为联排二层楼房,每幢分割为若干小院,每院一楼一底,有客堂、卧室、厨房等,是为一家人单独居住设计的,每个院落独门独户,因此常以院为出租单位。天津的商品房屋大多为平房里弄,每院为一个居住单元,供一家人租用。广州、汉口、厦门的情况也类似,兼有楼房与平房两种住宅建筑形式。

民国以后,城市人口逐渐增多,地价、房租日益昂贵,一般人没有能力租下整个院落,房主又不愿将房屋分开出租。于是,便有人想出了两全办法:由承租人出面将整个院子从大房东那里包租下来,自己住一部分,其余房间再分别租与他人。这样的承租人就被称为二房东,他的租户成为三房客,形成了“大房东—二房东—三房客”的租赁关系。一开始,这样做的目的是既减轻二房东自身负担,又满足财力微薄的小租户的住房需求,不存在从中牟利问题,只是一种化整为零的租赁形式。随着岁月的推移,低档住宅供求矛盾的尖锐化,使二房东演化成大房东之外盘剥房客的中间经营者。

二房东首先要将自己承租的建筑稍加改造,创造更多的居住面积。1937年公共租界工部局调查居住状况委员会报告说,为了增加居住面积,原有的里弄住宅几乎都被改建过。遮盖天井,将客堂分成两间,再搭上阁楼,屋脊倾斜处也改成阁楼,阳台改成房间,使室内居住面积增加了50%,原设计为一家人居住的1幢房屋,可分租给4—9户人家。抗战后,此风愈演愈烈,上海竟有人将2层楼房改成4层楼房,搭建9处阁楼,使原来的使用面积增加了150%。[11]人们形象地称这种住房为“白鸽箱”。

二房东投资数百元将房屋改建后分租出去,起初的盈利可以冲抵自己的房租支出,后来在房荒严重时,二房东奇货可居,不断提高租金,不仅白住房屋,一家人还可依赖这幢房屋转租盈利维持生活。上海长寿路91弄2号楼房1幢,1944年4月至1945年4月期间,二房东每月向大房东付房租134元,而对居住在这幢楼内的占全部面积1/6的亭子间和灶披间的三房客,则每月收租金180元。有的二房东盈利甚至相当于向大房东所付房租的几倍。

上海是二房东现象最严重的城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典型里弄调查,在抗战前迁入的383家住户中,由二房东手里租房的占67%;在抗战中迁入的1,198户中,占76%;在1948年迁入的568户中,占84.8%。以房屋类型看,二房东经营旧式里弄的占90%,新式里弄的占44%。根据1952年调查估计,上海约有二房东13万户。[12]天津、广州、汉口、厦门等城市,二房东现象亦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甚至还有三房东。1945—1949年,此风尤为严重,造成房租奇昂,租赁关系十分混乱。

城市化初期,当大量人口急剧涌入城市时,住房短缺,特别是低档住宅极度紧张、条件恶化的现象,在东西方各国都是存在的。因此,二房东现象有其客观的历史原因。从短时间来看,它充分挖掘了已有住房的供给潜力,为更多的居民提供了栖身之所,提高了城市的容纳能力;但从长时期来看,它造成的中间剥削、租赁关系非正常化,又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原因;并且从建筑设计的角度看,二房东的分租与非法搭盖改建,对房屋超负荷使用,加倍磨损,实际是对建筑物乃至社会环境的极大破坏。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不经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二房东逐步被政府取缔。改革开放之后,这一现象又开始出现,应引起社会关注。

[1]佚名.成都市地价与房租之研究.∥萧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77:40886.

[2]王盘.昆明市房屋问题.∥萧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77:49457-49460.(www.xing528.com)

[3]每户平均房租数引自王慰祖《上海市房租之研究》,第50193页。时间是根据前后文内容及写作时间估计的。每亩平均地价引自本书第8章第2节。

[4]高尚智,陈德炎.武汉房地产简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48.

[5]潘信中.长沙市一年来之地价与房租.∥萧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77:41719,41731-41732.

[6]建设委员会浙江经济所统计课.杭州市经济调查,1932:621-623.

[7]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年报[N].上海: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1938:89.

[8]王慰祖.上海市房租之研究.∥萧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77:50218.

[9]王慰祖.上海市房租之研究.∥萧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美国)中文资料中心,1977:50221.

[10]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年报[N].上海: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1938:93.

[11]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旧上海的房地产经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44.

[12]上海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旧上海的房地产经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4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