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后,需要综合使用几个电子系统,才能完成退税工作。这几个电子系统分别是:退税部门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海关的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外汇管理部门的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及货物贸易监测系统。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开发的出口业务退税专用的电子申报系统,也是对出口货物进行退免税申报时使用的最主要的系统。企业出口货物后的退免税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都是通过这个系统来提交的。由于申报系统不断升级,退税率也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而实时更新,所以出口企业申报时,一定要使用最新版本的退税申报系统。
从2021年7月起,出口退税新系统在全国全面上线。新系统对之前的金税三期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了整合,简化了办税流程,进一步减轻了出口企业退税负担。
(一)出口退税申报渠道
新系统上线后,外贸企业可选择以下三种申报渠道中的任意一种来办理退(免)税业务:
1.离线版申报系统
企业可在离线版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生成申报数据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功能完成申报数据的上传、自检、疑点下载、正式申报等业务,也可前往主管退税机关现场申报。如果选择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在电子税务局退税模块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事项后,点击“离线申报”按钮,即可进入业务事项办理界面。
2.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
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模块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事项后,点击“在线申报”即可在线完成申报数据采集、自检、正式申报等业务。
3.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
根据申报企业类型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选择“出口退税(外贸金三版)”或“出口退税(生产金三版)”跳转至对应页面即可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
(二)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如下(图8-5):
(1)登录某地单一窗口如中国(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xm.cn/),在页面右侧窗体中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进行系统登录。
(2)登录后在弹出的界面“我的应用”下选择“出口退税”,进入出口退(免)税申报平台进行申报操作。
(3)点击进入“出口退税”。
(4)点击明细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
(5)点击“新建”按钮,根据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数据。
(6)退税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和批次,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
(7)勾选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自检排位状态显示为“自检成功”。
(8)自检情况显示疑点个数,点击具体的数字查看详细的疑点描述。
(9)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
图8-5 外贸企业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10)勾选数据,点击“打印报表下载”按钮,将报表保存至本地电脑后,进行表单打印。
(11)点击申报结果查询页面,查看数据正式申报后的审核状态。
新版系统提供智能配单和明细采集两个入口采集申报数据。
智能配单。业务量较大的外贸企业,可进入[智能配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报关单导入],导入从电子口岸下载并解密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进行智能配单操作,系统会自动生成申报明细数据,减少手工录入。(www.xing528.com)
明细数据采集。业务量较少的外贸企业,纳税人可以直接点击[明细数据采集],手工录入申报数据。
二、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是海关总署组织开发的、对企业出口货物的单证信息进行监管的电子系统。随着国家对出口收汇管理的放宽以及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改革,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在出口退税中的作用也大大减弱。现在电子口岸的主要作用就是查询出口报关单信息数据,为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申报录入提供帮助。
出口企业现在使用的主要就是该系统的出口退税子系统(图8-6)。操作模块主要有:结关信息查询数据报送、数据查询、数据下载、业务规范等。
图8-6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
三、国际收支申报系统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开发的、对企业出口货物收到的货款进行申报的电子系统。企业对收到的每一笔货款,不论是外汇还是人民币,都要通过本系统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信息将通过本系统传送至退税主管部门和海关等单位,以便有关部门对出口业务的收款情况进行监督。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与下文的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共用一个电子平台系统,即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ASOne),网址:zwfwsafegovcn/asone(图8-7),也可以说这两个系统是该平台的子系统。
图8-7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主要操作模块有申报单管理、基础档案管理、公共数据查询、工作日志查看等。其中,申报管理模块是对出口收入进行申报的工具模块。每一笔出口收入都要在本模块录入后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它又分为涉外收入申报单(图8-8)与境内收入电报单两部分,企业根据收人的途径分别进行申报。
图8-8 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涉外收入申报操作界面
四、货物贸易监测系统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的,是对企业出口收汇业务进行监测的电子系统。2012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取消了出口业务的收汇核销,对出口企业的收汇或收款不再实行单笔核销,而是实行年度总量核查办法。这大大放宽了对企业出口业务收汇的监管政策,出口企业只要对超过规定期限的贸易信贷款项及融资等通过本系统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无须再对每笔收款业务逐笔申报。年终时,如果企业本年度的出口报关总金额与收款总金额基本保持平衡就算正常,否则将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控企业,这样势必影响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
相关链接
总量核查、分类管理、重点监测、信息共享
2012年8月1日起,在我国实行了20多年的收汇核销制度被废止,与每笔进出口业务挂钩的收付汇核销单也被取消。原来执行的“一一对应、逐笔核销、联网核查”的微观管理方式改为“总量核查,分类管理,重点监测,信息共享”的宏观管理方式。
所谓“总量核查”,是指外汇管理部门不对企业的每笔贸易及外汇收支进行核实,但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进出口数据和外汇收支数据进行总量对比,核查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真实性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
所谓“分类管理”,是指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对进出口企业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的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外汇管理部门对A类企业实行总量核查管理,对B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对C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以及外汇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业务实施事前逐笔登记管理。
所谓“重点监测”,是指外汇管理部门不再对企业的出口收汇进行逐笔核实,而只是对监测系统显示存在异常或有可疑情况的企业实行现场核查。企业则根据贸易方式、结算方式、资金来源或流向等,按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贸易外汇收支申报。这样一来,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的监管就变得非常宽松了。
所谓“信息共享”,就是将企业的出口、通关、收汇等信息上传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后,可以供外汇管理局、开户银行、海关、企业等信息资源使用者或监督者共享。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主要操作模块有企业网上报告管理和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网上管理模块(图8-9)是企业进行申报时使用的模块,包括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转手买卖收支时间差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其他报告四个子模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有关模块录入申报内容。企业信息管理模块是关于企业的基本信息及企业出口报关与收汇情况对比监测的模块,如果企业数据异常,系统就会在此模块发出预警,外汇管理部门也会通过此模块对企业发出核查通知,企业信息管理模块包括企业管理状态查询、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企业留言等五个子系统。
图8-9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网上管理模块(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小贴士
各电子系统之间的关系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及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四个电子系统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在出口货物退税过程中使用的主要电子系统,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的信息都是在这个系统中提交的。但出口企业要实现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需要录入报关单号、出口日期、出口货物的单位及数量等数据,这些数据需要在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中查询,存档所用的报关单纸质资料也需要在该系统中打印。出口货物的收汇要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外汇管理部门还需要通过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来监测出口企业的出口收汇情况。如果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监测到出口货物收汇异常,就可能会影响企业出口退税。
上述四大电子系统的操作流程及相互关系如图8-10所示。
图8-10 出口退税四大电子系统操作流程及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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