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退税的概念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出口退税实际上是被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国际惯例”。
(一)退什么税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能退多少
出口退税的税点不是统一的,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退税率。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有较高的退税率,相应地,国家不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就很低,有些产品的退税率甚至为零。
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对增值税征退税率进行了调整,并对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货物服务如何适用退税率进行了明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小贴士
出口退税率和商品的关系
(1)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科技含量高的,电子机械类都是顶格退税,退税率为13%。
(2)国家不鼓励出口的,比如能源类的产品,出口退税率低。铁矿石、煤炭这一类,退税率为0。
案例
一顿操作猛如虎,退税我是二百五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一家新外贸企业,上个月出口一批货物,这是公司第一次出口,会计小张认真梳理了一遍退税流程,准备把退税办下来。报关单拿到了,购进的发票供应商也开过来了,小张在平台进行了退税勾选处理。万事俱备,只欠最后在退税申报系统申报了,当小张兴冲冲在系统录出口、进货明细时,发现输入商品码后退税率竟然没有显示。小张蒙圈了,问了一大圈才知道,退税率在系统不显示,说明该商品不符合退税规定,退税率为零。小张进一步查询了出口退税率,发现真的为0,由于第一次办理退税,这个一直以来被小张忽略了。政策说了,出口退税率为0,如果是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就适用征税政策,视同内销,计提销项,抵扣进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商品,出口退税为0,是一直都不享受出口退税,对于这部分商品,除了特殊情况,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当我们遇到出口退税率是0的时候,如何判断后续的处理方式?最简单的就是通过查询该商品的标识来定夺。这个标识在电子税务局退税模块或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都有。退税模块中如果商品标识是禁止或不退税商品,那么就适用征税政策。如果是免税商品,那么就适用免税政策。申报系统如果标识是1,就代表征税。特殊标识是2,那就是免税。所以,现在事情很清楚了,小张公司出口的这批产品适用征税政策。但是问题又来了,这笔进项税小张已经进行了退税勾选,数据是无法取到增值税申报表附表2作抵扣处理的。这个又怎么办呢?目前基本都是采取开具转内销货物证明来实现抵扣。通过申报系统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的一通操作,终于能填写申报表抵扣了。小张算是松了口气,也长了知识,以后出口之前一定要先查询一下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如果为0,就不勾选退税了,以免这么麻烦,不要再当二百五了。
案例来源:会计头条APP,作者二哥税税念。2020-10-23 11:55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用一句话概括这次增值税退税率调整,就是“征退16%同降为征退13%,征退10%同降为征退9%,其他退税率不变”。
此次退税率调整范围仅仅限于原征退税率一致(16%或10%)的情况,原来征退税率不一致的,只对征税率进行了调整,退税率没有调整。
调整后,现行的出口退税率仍为5档(不包括离境退税),分别是13%、10%、9%、6%、0。调整情况见表8-1、图8-1和图8-2。
表8-1 出口退税率调整前后对照表
注:退税率为0包括两种情况,出口免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征税(出口视同内销),实操中应注意区分,不要陷入不退税就要征税的误区,别忘了还有一个“亲兄弟”叫出口免税。
表8-1中1—2行的情况是本次调整范围,征税率、退税率同时降低。这种情况对出口企业来讲,购进时的进项税额和出口后的应退税额都会减少,特别是对于生产企业,按照免抵退税方法计算的免抵税额也会随之减少,对税务机关的免抵调库产生影响,税务机关应特别关注。3—6行的情况是征税率降低,退税率不变。这种情况对出口企业来讲,会造成征退税差额减少,从而降低企业成本。7—8行是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随着征税率的降低,应征税额也随之减少。
总体来说,这次退税率调整后,退税额度和规模会有所下降,但是退税水平不会变化或略有提高,而且可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出口成本,对出口企业来讲是利好消息。
图8-1 2019年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基本规定
图8-2 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执行退税率调整过渡期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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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率如何查询
1.确定产品HS编码
(1)首先要确认该商品的主要功能用途成分是什么。对于普通商品而言,功能用途决定了它的归类属性。
(2)关注章节描述。在商品归类工作中,章节描述特别重要。
(3)注意同类比对套用。一般来讲,凡是商品总能找到同类型的东西。你的产品可能比较新,报关行、海关还没有接触到,这时提供同类产品比较说明就非常重要。
(4)学会使用“未列名”。“未列名”其实是海关给很多产品预留了一个通道,因为未来是不可知的,HS编码不可能把什么都包含在里面。
2.查询产品出口退税率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出口退税率查询(图8-3)。
常规商品,百度搜索“HS编码查询”,输入产品名称后,点击查看详情,查看产品具体信息,会直接显示产品退税率。
图8-3 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查询页面
(三)凭什么退
凭什么退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依据。
各国的出口货物退(免)制度是基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和本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建立的。
世界贸易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由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这就是说:一个国家可以对本国的出口产品退还或免征国内税,别国不得因此而对该国产品采取报复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明确规定:“补贴是其成员境内由某一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做出财政支持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由此给予的某种利益。”该协议的附录二还规定:“间接税减免计划允许对在出口产品生产中的消费投入而征收的前期累积间接税进行免征、减征或延期支持。同样,退税计划允许对在出口产品生产中的消费投入而征收的进口费用进行减征或退还。”因此,出口货物退(免)税额只要不超过已征或应征的间接税,就不是出口补贴,是完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发布施行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四)怎么退
怎么退说的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问题。在出口业务中,企业类型不同退税的方式也不同。生产企业执行的是出口免抵退税政策,而外贸企业执行的是出口免、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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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
外贸企业,通俗来讲就是“倒买倒卖”的商贸型进出口企业。其业务范围包括内贸与外贸业务,但只有外贸业务享受免退税优惠。外贸企业除了自身业务外,也可代理其他企业(包括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进出口业务。
这里的生产企业指的是生产型进出口企业,出口产品由自己生产,当然也可以外购,但须视同自产产品出口。原来生产企业只能自营或委托出口,但不能代理其他企业出口。不过,2012年7月1日起,国家新政已允许生产企业代理出口。(www.xing528.com)
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在许多方面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如必须单证齐全的出口货物才能参与退税计算,单证的收齐期限、退税方式都是一样的,贸易方式的涵盖范围也基本相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出口货物来源不同。
(2)退税计算方法不同。外贸企业计算退税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或消费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基础,而生产企业则以出口货物的出口专用发票上的FOB价格折算的人民币价格为基础。
(3)使用的退税系统不同。
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生产销售环节实行免税,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顶,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按规定予以退税的一种退(免)税方式。
外贸企业的免、退税政策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自然是只免销项,进项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只免不退,就达到了税负归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针对的是不鼓励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能让你出口就不错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税的事了,更何况还有禁止出口的货物。
(五)何时退
何时退指的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问题。
退(免)税期限是指货物出口行为发生后,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时间要求。过去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要受诸多时限限制。然而,2019年、2020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动作频繁,其中就涉及出口退税时限方面的规定,为企业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1.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期限
出口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取得并通过税务部门认证,之前要求的认证期限是开票之日起的360天之内。这个期限从更早的90天,到180天,再到360天,当我们还在想下一个政策抵扣期限是否改为720天的时候,在2019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文件,直接取消认证期限了。这对纳税人来说是重大利好。要知道自从有了抵扣期限之后,企业财务部门与非财务部门、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税局之间就不断就这个问题扯皮。
2.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了2020年2号公告,其中第四条对出口退税申报等相关业务办理期限做出新规,简单来讲就是:对于出口退税申报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开具,只要凭证和信息齐全,就可以来办理。同时,每年4月份也无须办理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和出口退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但需注意,出口货物收汇或者不能收汇申报手续仍需按期办理。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在收齐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例如,2019年出口的货物,即使在2020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未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在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齐全之后,可随时办理出口退(免)税。
3.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
自2020年2号公告实施之日起,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和出口退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备案无须办理。
4.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期限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请开具。
例如,2019年委托出口的货物,即使受托方于2020年4月15日前没有来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退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齐全之后,可随时来申请开具证明。
5.收汇或者不能收汇申报手续
出口收汇资料是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之一,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里关于收汇规定仍继续有效,因此出口企业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申报手续。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条件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享受退(免)税优惠需具备一些基本条件:
(1)出口货物已经报关出口、只有完成报关手续并已离境的出口货物才允许参与退免税计算。
(2)购进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没有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参与退税计算。
(3)出口企业必须开具销售发票且对出口货物作了销售收入账务处理。
(4)外贸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需要有代理企业从主管退税部门开来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从事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的外贸企业,其加工手册或电子账册必须已经在海关核销。
(6)出口货物的货款要及时回收。虽然现在实行年度总量核查制度,但如果出口金额与收汇金额差额较大,就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如此必然会对企业的退免税造成很大影响。
(7)申报退免税的纸质资料或电子资料要齐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推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无纸化试点工作。2012年,海关总署推行无纸化通关试点工作。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实现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也就是说,以后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不需要再向税务部门提供纸质资料,只需要通过网络提交电子数据资料即可。需要说明的是,各地税务部门可能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完全一样,有些地方也许会要求提供部分纸质资料。而且所谓的无纸化仅限于申报环节,纸质资料还是必不可少的,只不过这些纸质资料改为由企业存档备查了。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未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其出口业务虽不退税,但可以免税。外贸企业因企业的性质、规模等不同,执行的出口优惠政策也不同。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一般都可以享受退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外贸企业,不论是自营出口还是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只能免税而不能退税。关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见表8-2。
表8-2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注:销售收入未达到500万元,若满足其他两个条件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的货物出口后不能退税。生产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的货物,因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所以也不能退税。但无论外贸企业还是生产企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提供税务局代开的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进行出口退税。不过外贸企业退税是按出口货物退税率与征收率更低的一项来计算的,也就是就低不就高。例如,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一般为3%,如果购进的出口货物的退税率高于3%,按3%计算退税;如果购进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低于3%,则按退税率计算退税。因此,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时,务必要把退税率这一因素考虑进去。对于退税率比较高的出口货物,尽量不要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买,除非货物的价格较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外贸企业适用于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不像生产企业那么复杂,但也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这里主要是指出口货物必须是国家政策允许退(免)税的货物。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或零税率的货物出口后应该按规定缴纳出口增值税、出口关税等。
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代码与申报系统的商品代码必须一致。如果遇到海关调整商品代码而申报系统未及时升级时,企业可按报关单上的代码申报,但要附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
企业出口货物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量单位至少要与出口报关单上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申报的计量单位之一相符,且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要与出口报关单上的货物名称一致。如果出口货物由多种零部件组成,出口企业应针对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书面报告,加以说明。
我们可以把上面关于出口退税的基本规定概括为两大条件,如图8-4所示。
图8-4 取得出口退税的两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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