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海关总署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

海关总署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明确“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因此,目前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管机关是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在各地的直属海关负责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负责所辖区域报检企业的管理工作。对于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该批货物不能出口。是办理索赔、仲裁及诉讼的有效证件。是办理验资的有效证明文件。

海关总署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

出口商在完成货物的交接准备工作之后,在交付货物之前,针对不同商品的情况和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出口货物进行检验,也是备货工作的重要内容。

案例

江苏一家外贸公司,采用D/A 90天方式出口五金工具到美国,在货到一个月后,美方来电称,由于几家批发商相继毁约,销售遇到困难,但不会延误付款。然而在应收账款到期日,中方没有收到货款。之后,美方突然发来一份据称是美国一家著名金属研究所出具的质检证明,称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折价50%,否则全部退货。中方虽据理力争,然而由于合同上未列明争议的时限和出具的有效质检证明的机构,竟然找不到拒绝美方无理要求的充分理由。最后货款仅以原价的60%收回。

一、报检程序

属于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或合同规定需要检验检疫机构(商检机构)进行检验检疫并需要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商品,对外贸易当事人均应及时提请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需要注意的是,从2018年4月起,我国实行关检融合(图4-11),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全面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相应地,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管机构由原质检总局变成海关总署,原货物报关单和报检单合二为一,整合为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图4-11 中国关检融合图示

小贴士

检验检疫机构的选择

不同检验机构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和质量、收费标准千差万别。公正性应是选择检验检疫机构的首要条件。其次,要看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物品的技术水平和其他方面的硬件实力。

过去,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明确“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因此,目前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管机关是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在各地的直属海关负责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负责所辖区域报检企业的管理工作。

此外,我国还有专业部门负责的其他检验机构,如药品检验部门、计量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船舶检验机构、民航部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等。我国也有检验中介组织,如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即CCIC。

除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外,目前在国际上比较有名望的权威商检机构有:瑞士通用公证行(SGS)、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英国英之杰检验集团(IITS)、日本海事检定协会(NKKK)、新日本检定协会(SK)、日本海外货物检查株式会社(OMIC)、美国安全试验所(UL)、美国材料与试验学会(ASTM)、加拿大标准协会(CSA)、国际羊毛局(IWS)等。

报检的操作步骤大致包括申报、检验和出证放行三个环节(图4-12)。

图4-12 报检一般程序

(一)申报

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至少在出口货物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另外还应附上相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单、厂检单、包装性能结果单、许可/审批文件等。涉及质量许可、卫生、危险的货物需要特别申报,应分别提供许可证、备案证明、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和使用鉴定结果单等。

一般情况下,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货物,企业应在报关前向产地/组货地海关提出申请。报检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图4-13)进行货物申报。“单一窗口”联通了外贸通关多个系统。以前外贸企业或个人办理进出口业务,需要分别对接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进行数据申报,流程复杂。而使用“单一窗口”后,企业只需要在一个窗口、一次录入,就能办完所有申报流程,从申报到放行结关最快只需2小时(图4-14)。

图4-13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图4-14 “单一窗口”建设前后对比

相关链接

报检不再需要从业资格证

过去,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报检员实行凭证报检制度。也就是说,报检人员须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为了给企业减负增效,从2015年起,报检行业准入实行“零门槛”,进出口企业办理检验检疫报检,报检员不再需要具备从业资格证,凭身份证备案即可。

对于常规的一般进出口货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也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切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出口整合申报/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页面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商品信息和检务项目信息。

(二)检验

海关对报检资格、报检时限和地点、电子报检数据和报检单据进行审核,受理报检。受理报检后,海关检验检疫机构需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检疫鉴定,其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检疫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抽样和现场检验检疫记录,仔细核对合同及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检疫的依据、标准,采用合理的方法实施检验检疫。

1.感官方法

感官方法就是用人体的感觉器官,对货物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进行检验。如眼看、耳听、鼻嗅、口尝、手摸等。

2.物理方法

物理方法就是利用力学、电学、光学、声学等仪器仪表进行物理方面的检验检疫。

3.化学方法

化学方法就是利用化学分析方法对货物的化学成分、有害元素含量进行检验检疫。

4.微生物学方法

微生物学方法就是利用微生物学的方法对货物中的细菌、病菌、微生物进行检验检疫。

(三)出证放行

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后建立电子底账,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数据号,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表4-1,样本4-3)。企业在报关时应填写电子底账数据号,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对于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该批货物不能出口。

表4-1 检验检疫证单的常见类型

续表

小贴士

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效力

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效力由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决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是出入境货物通关的重要凭证。

是海关征收和减免关税的有效凭证。

是履行交接、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证件。

是议付货款的有效证件。

是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www.xing528.com)

是办理索赔、仲裁及诉讼的有效证件。

是办理验资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报检应注意的问题

(1)确保已对外成交,签订外贸合同,凭信用证结算的,已收到国外来证,明确了装运条件和检验依据。

(2)报检人员应认真审核合同及信用证等资料,法定检验检疫出口商品或合同及信用证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应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在审证时如发现有原则性问题如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与原来合同规定不符等非原则性问题,须在申请单上注明,由检验检疫机构考虑能否受理。

样本4-3 品质证书

检验结果

RESULT OF INSPECTION

从全批货物中,按×××标准抽取样品并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如下:

From the whole lot of goods, samples were drawn according to Standard×××and inspected according to the stipulation of Standard×××with the results as follows:

幅宽(英寸)

Width(inch):44

经纬密度(根/英寸):

Density of warp&weft(per inch):116. 9×56.6

经纬断裂强力(牛顿/5厘米):

Breaking strength of warp&weft(N/5cm):1210×908

水洗尺寸变化(%)

Dimensional change after washing(%):0. 8×0.1

耐洗色牢度(等级):

Color fastness to washing(grade):cc3

cs4

耐摩擦色牢度(等级):

Color fastness to rubbing(grade):(干摩)dry:4—5

(湿摩)wet:4

原料成分:100%棉

Composition(%):100%cotton

外观:A等级

Appearance:Grade A

结论:上述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对A级产品的要求。

Conclusion:The above results of inspection ar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Standard×××for grade A products.

(3)出口报检时应备齐货物,除散装货、裸装货外,已成箱成件包装完毕,外包装符合出口要求,并准确掌握货物存放地点。除合同、信用证规定的中性包装外,已刷好唛头标记。

(4)整批货物堆码整齐,便于检验人员查看包装盒标记,进行抽样和现场检验。

(5)每份报关单仅限填报一批货物。特殊情况下,对批量小、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有同一收货人与发货人、使用同一报关单的同类货物,可填写一份报关单。

(6)申请报检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小知识

凡是进出口商品都需要报检吗

不是的。进出口商品分法检商品与非法检商品。所谓法检,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是指海关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货物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检疫。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

(1)有关法规如《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规定的商品。

(2)对进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进出境动植物的检疫。

(3)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

(4)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5)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

(6)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规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时,当事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由海关按照合同规定对货物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而对于非法检商品,并非强制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自身需要,申请或委托检验检疫机构办理鉴定业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