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贯彻省委、市委“两创”战略,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提高农民创业创新水平,研究探讨农民增收途径,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在慈溪、余姚、江东等地部分农村对农民创业创新情况开展了调研。
根据调查村的经济发展情况,按照村民创业形式和产业创新特点,将被调查对象划分为高效农业村、小手工业村、城郊村三类。
(一)高效农业村
高效农业村以特色或设施农业及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为主,产业化已初具规模,具有较好的农业发展基础。主要有余姚临山镇的兰海村、梅园村和泗门镇的夹塘村。它们的共同特点是:
一是有一个主导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兰海村的味香园合作社和梅园村的青瓜专业合作社是在村委会牵头下兴办的,是全村葡萄和青瓜种植的技术示范、研发和推广基地。合作社提供统一的农资供应、技术、销售和品牌服务,青瓜专业合作社还建立了小青瓜市场。泗门镇夹塘村黄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是由企业牵头成立的,收购全村种植的榨菜、包心芥等,并进行加工。
二是实现了在统一服务下的规模生产。村里的农民在合作社指导和村委会的引导下,统一种植模式、统一生产标准和统一销售,实现了连片种植。兰海村和梅园村耕地基本没有流转,夹塘村土地有少量流转,大多数属于农民一家一户的耕作,按订单生产,实行统一的生产标准和管理手段,农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有一种高效的种植模式。兰海村的种植模式是葡萄+榨菜+苞心芥,海亩收入在1.5万元以上。梅园村以种植榨菜+青瓜+包心芥为主,海亩收入也在1万元左右。夹塘村是榨菜+包心芥+甜玉米(毛豆),海亩收入在0.8万元左右。这些高效种植模式是当地政府部门根据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民种植习惯,大胆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创新种植模式而发展起来的,在余姚农业中县有代表性。
四是耕作以职业农民为主。村民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勤劳致富的观念非常强烈,生产气息浓厚,农民习惯于精耕细作,管理规范,看不到一块空闲的土地。尤其是兰海村和梅园村,农民人均收入80%来自于农业生产。夹塘村由于有一个农业园区、一个加工企业和少数的土地流转,所以大部分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一部分在园区和企业打工,年人均收入达到了12000元左右。
(二)小手工业村
这类农村主要集中在工业经济发达地区,利用土地、劳动力、资本、信息、技术等资源和优势产品,创办乡镇企业或家庭式作坊,依靠工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调研中的余姚的泗门镇楝树下村,慈溪掌起镇的陈家村、厉家村,慈溪逍林镇的破山村和振兴村等属于这种类型。
一是家庭副业发达。楝树下村有1/4的家庭从事冲床、仪表、油泵生产;陈家村从事农业的人口只有300人,其他均在家庭厂或小工厂上班,就业充分;厉家村有小厂256家,多数村民在工厂打工;破山村有生产拖鞋、玩具家庭作坊150多家;振兴村160多家小家庭厂生产拖鞋。
二是土地流转充分。楝树下村大约80%的土地集中经营,农民自发流转积极性高;陈家村近一半的土地由4个大户经营;厉家村1800亩土地流转,占耕地面积的70%,分别属于10个农场,其中4个为大型农场;破山村和振兴村流转出来的土地都作为农业龙头企业的订单原料基地,加盟农场发展也较快。
三是农业生产效益一般。在这些村,相对于农业村的农业高效生产,效益相差较大,平均每亩收入在0.4~0.5万元左右,有的甚至不产生效益。以振兴村的汇丰农场和破山村的应大农场为例。汇丰农场是海通公司的加盟农场,面积300亩,生产大葱、包心芥或甘蓝两季蔬菜,每亩收入4000元左右;应大农场面积200亩,大棚蔬菜比重较大,种植春、秋两季蔬菜,亩收入5000元左右。
四是有一定的村物业经济。这些村为了加快工业发展,从各个角度开发物业经济,增加集体收入。陈家村通过旧村改造,建设标准厂房6000平方米。厉家村开始建设农贸市场,已建成了15亩的标准厂房,获取租金。同时,由于手工业发达,外来打工人多,村里的房屋出租业兴旺,几乎每家每户都有房屋出租收益。
(三)城郊村
这类农村社区商贸、流通、服务等第三产业较发达,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于物业收入、旧村改造等非农产业。这次调研的江东区东郊乡的仇毕村、甬升村、惊驾村和福明乡的陆家村、明一村、江南村等都属于这种类型。
一是村级集体资产雄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处于城市边缘的江东区率先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城市化、旧村改造、撤村建居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股份制改革的“一化三改”战略,村级集体资产快速积累。被调查村全部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了新的以企业管理和资金关系为纽带的开放性集体经济组织,促进了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集体经济向股份经济转变。
二是物业经济发达。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了从直接的生产经营转向资源开发、集体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农民已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农民收入主要依靠村集体资产投资物业的租金收益。被调查村的村级集体平均收入达到235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2572元。
从上述划分可以看出,在我市农村发展模式丰富,创业创新的经验在逐步得到推广。但在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完善。这主要集中在农业村。在形成规模生产后,同一产品同时收获,季节性强,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工企业不能完全消化,快速涌向市场或实现商品收购集散地的能力还不强,成为农业生产隐患。
二是高效种植模式开发不配套。在走访中发现,农业村是一村一个高效种植模式,但在手工业村中,成片大规模经营的土地种植模式单一,只种植简单的两三季蔬菜,有的甚至出现冬闲田。基层农技人员对基地的指导只重视品种、技术的更新,忽视有针对性的科学种植模式的研究。
三是农村中各类从业人员分化不彻底。农民兼业现象依然普遍,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村民虽然主要从事二、三产业,大多数在当地或本村小工厂打工,但没有脱离农村、脱离农业,对土地粗放经营,即使暂时流转,也是规模经营的不稳定因素。
四是农场主开拓市场的意识不强。在被调查的几个规模经营率较高的村里,以农场主经营为主,大部分是出口加工企业的原料基地,国内市场所占份额相当少,有的甚至没有开发,这种“短腿”现象一旦面对国际技术壁垒和国际市场的波动,经营难以得到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奋发创业、开拓创新,从股份合作经济的建立,到“加减乘除”的应用、土地流转机制的创造,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走出了一条富有宁波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之路,现代农业蓬勃发展,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创业创新已经具备了更快发展的条件。
一是创业创新的政策氛围已经形成。宁波农村改革从1978年起步,在政策扶持下,率先开始了创业创新,经历粮食购销体制改革,“两户一体”(多种经营专业户、重点户和农民经营联合体)经营主体变革,农业产业化、土地规模经营等经营机制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极大地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几年,又连续几年出台新农村建设一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农业发展基础,开始构建以现代农业建设为中心的农业政策框架,为农艮创业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业创新的产业环境已经形成。特色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基地、科技示范园区等载体,已成为农民创业致富、创新突破的重要基地。在我市十大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引导下,全市已培育市级农业特色产业强镇10个,农业特色产业强村20个,在建农业产业特色基地85个,打造19个科技示范园区,有效提高了特色农业区域化发展的水平,为农民创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2007年,全市十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21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80%。
三是创业创新的服务平台已经形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土地流转机制完善、政策性风险保险机制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村企结对制度、农村指导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等取得成效,服务能力提高。目前,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基本完成,聘任首席专家92名,农技指导员556名,责任农技员927名,农业科研和推广实力不断增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多元化发展,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24.6万亩;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户数达到3.36万户;累计完成366个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3148名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服务“三农”;有5273家企业与村结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6.67%。
四是农民创业创新的拓展体系已经形成。农民创业渠道不断拓宽,农业新业态不断得到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近几年,我市农村通过种养业的有机结合,发挥当地农业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优势,积极发展休闲观光、生态旅游,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鄞州区湾底村、奉化滕头村等一批农村新业态先进村已经形成了“二产支持一产、一产带动三产”的产业发展模式。全市市级农家乐特色村总数达到18个,市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总数达到38个。2008年全市农家乐共接待游客504.54万人次,营业收入4.85亿元,解决农民就业1.1万人。
点面结合,在对被调查村进行分析总结后,根据全市农村发展实际,总的说来,我市对创业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农民思想开放,创业创新意识强,对农村富裕、农业发展、收入增加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农民创业的制约因素仍然较多。农民转移创业的难度大、创业技能不高,特别是年龄偏大、文化较低、技能缺乏的农民群体更为突出。分类面向职业农民和转岗农民的培训和信息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力还不强,现代农业的创业领域还有待拓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主等在引导和带领农民在产业拓展、技术进步、效益提高等方面还有潜力可挖。三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阻碍了农民的思想解放。传统观念造成大量兼业农民的存在,影响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农民的创业创新是农村发展的主导力量。要加快城乡统筹,首先要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和引导农民在一、二、三产业各个领域全面创业创新,推进农村进步,缩小城乡差距。根据宁波农村实际情况,应从三点入手,定位农民在农村发展中的创业创新方向。(www.xing528.com)
一是产业的创业创新。农村产业的发展早已经跳出了传统农业的框架,呈现了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产业的创新要抓住优势和特色,巩固主导产业,开拓新型农村业态,实现农民增收。
二是经营的创业创新。走出狭义的经营范畴理念,大胆改革发展方式,加快发展实践,争取改变农村经营规模小、发展空间小的运行方式,利用多种资源,发展多种经营。
三是服务的创业创新。服务的进步能够极大提升农村生活质量。不仅要提高在农业生产上的服务水平,而且要大力引导和发展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流通服务。
(一)在三方面实现产业的创业创新
一是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把现代农业作为农民创业创新的主战场,让成千上万农民在主导产业链条上创业致富。充分利用已经形成优势的十大主导产业,推进农作制度、生产模式创新。鼓励农民大力开发套种套养技术,积极创新符合市场需求的种植模式,尤其是要加快万元以上高效种养模式的研究和推广,改变种植模式单一、广种薄收的状况,实现耕地的最大化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形态,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
二是发展农村物业。利用村可用土地换取效益,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实现反哺一产、支持二产、发展三产。一方面通过村投资建设厂房、仓库、楼宇等物业,取得租金收益,另一方面可以结合本村经济特色,建设产业园区或小企业创业基地,有针对性地加快产业集聚,提升产业格局,增强产业竞争力。
三是发展休闲农业。进一步挖掘现代农业生态、文化、休闲等衍生功能,立足当地主导产品和特色产业,以村或乡镇为整体,利用农户庭院空间以及鱼塘、果园、粮田、林地等农家资源,把农业与旅游业结合起来,发展农庄型、园区型、人文景观型、农家乐、特色农业型等一、二、三产业相承的形态,推动城市乡村融合。
(二)在三方面实现经营的创业创新
一是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把农户手中的零散土地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集中,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方面建立原料基地和产业基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标准化生产率;另一方面,使土地流出农户成为产业工人,增加务工收入。
二是“走出去”发展。宁波人地矛盾突出,要实现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就要跳出内循环,利用产业优势,大胆走出市域甚至国内,拓展异地经营,谋求资源互补。可以通过资源利用、市场开拓、技术合作、资本经营等形式,建立加工基地、生产基地、贸易公司、销售窗口等,促进优势产业链的延续,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创业。
三是发展农村专业村。根据农村小手工业发达的特点,发挥村经济组织的引导作用,规范家庭手工业发展,建立现代家庭工业集聚区,形成专业市场、专业村和配套行业,在提高行业水平和知名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分化和细化。
(三)在三方面实现服务的创业创新
一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随着农业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趋势的加快,政府提供的服务已不能应对日益多样的发展要求,因此要发挥农民自我服务的作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要成为社会化服务的创业主体,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提供“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供应、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实现市场与服务的双重引导,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增加生产效益。
二是成为农民经纪人。农民经纪人是农业市场化的客观要求,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科技、传播农业信息和发展农村贸易的重要中介力量。有能力的青年农民要敢于、善于成为农民经纪人,为农村发展“引进技术、带来信息、销售产品”,把小生产和大市场对接起来,实现产销衔接,激发生产活力,助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是发展农村流通服务。农村流通服务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最直接,可以让更多的农民成为创业者。把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医药供应和再生资源回收,以及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全部纳入农村服务中,以连锁形式,加快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丰富和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
在政府层面上,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农民创业创新的服务和引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提高农民创业创新的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农民创业创新的激励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奖励机制。应比照工业企业对技术工人创业创新的奖励办法,制定农民创业创新奖励政策,尤其是在高效生态种养模式、农业科技发明创造和农业循环利用等方面,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全市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农民的创业创新成果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还要加快探索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农村、到农村创业的具体办法,为农村各行各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制定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政策。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途径,确定政策引导方向,因村制宜,支持和鼓励发展农村物业经济及流通服务业,做好土地潜力挖掘、物业经济发展和有偿服务创收三篇文章,培植稳定增收的来源,增强农村创业创新的潜力。
三是完善土地流出农户社会保障制度。在现有征地农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政策基础上,向土地流转在一定期限以上的农户延伸,探索对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流转年限在十年以上的农户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二)进一步提升农民创业创新的能力
一是加强科技培训。科技能力是农民创业创新的基本能力。农业科技服务要注重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现代经营主体科技队伍多层次的农技推广组合的作用,开展农技培训多样化服务,推广“菜单式”、“电教式”科技培训,加快科技入户,做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养职业农民,培育科技种田的“土专家”,使他们成为创业创新型的农民。
二是加强信息服务。加快农经网、农民信箱、农技110整合工作,发挥农业信息网、农业短信平台功能,丰富技术、品种、市场、产品、气象等信息库,增强对农业生产服务。加强“走出去”信息服务,针对不同产业,提供当地的政策、市场结构、社会发展动态及民风民俗等,尽量规避创业投资风险。建立经纪人联系制度,及时传递农民经纪人获得的各类信息,为农村各产业发展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帮扶支持。深化村企结对活动,依托大企业、大项目,帮助农村产业改变规模小、分布散、层次低、能耗高现状,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创业潜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中心小城镇建设、“百千工程”和对低收入农户扶持等,进一步改善农村创业条件。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农业信用担保和农村住房保险,降低农民创业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农民创业创新的环境
一是引导农村产业发展符合宁波发展规划。宁波作为《城乡规划法》试点城市,要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生活区、生产发展区、生态涵养区等,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的力度。在统筹框架下,加强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指导,引导农民的创业创新符合规划要求,减少盲目性,加快向城市的融合。同时,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对农民创业创新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依托产业基地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加盟农场、家庭农场、契约农场,形成产业集群。
二是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实施“强龙工程”,做大做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创业创新的龙头。进一步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组织生产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技术改造,开展创新型企业认定,建设示范基地,加快农产品加工向食品加工转变,提高初级农产品加工和转化能力。利用和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大、中专毕业生政策,加强对农民生产创新的技术指导,同时鼓励农村能人和科技人员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科技带动一方产业,带动一方农民的创业致富。
三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保护双方利益,稳定创业基础。探索建立乡镇土地流转市场,完善村级服务平台,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合同备案、登记和归档工作,同时,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巩固流转关系。
(市农业局 鲍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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