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成
因为要做“宁波帮”兴教助学的文章,为了了解有“华夏助学第一人”美称的邵逸夫先生捐资情况,我们于2003年7月专程走访了国家教育部。
当时最权威的信息是:邵逸夫先生自1985年以来,连年向内地教育捐赠巨款,捐赠的项目包括大学、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师范学校等,共计4147个项目,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捐款累计达282995万港币。和这个天文一般的数字相对应的是,我们在一幅巨大的中国地图前,看到标记着邵氏捐赠情况的小红点。呀,真是星星之火,红遍了共和国的版图,无远勿届,无处不有。多年来,除了既定的每年2亿的教育捐款外,每逢内地遭遇自然灾害,邵氏基金会还要另行捐款。2001年春节前后,内蒙、新疆暴风雪成灾,邵先生和夫人方逸华闻讯后,大年三十打电话到教育部询问灾情,并当即决定捐款3600万港币,用于重建受灾的中小学。到2003年上半年,这样的捐款已经连续6次,共计16000万港币……
教育部的有关官员告诉我们说:邵先生的捐赠,是海外华人中“数目最大,项目最多,受益面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二——崇敬之情溢于言表。
邵逸夫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如果从他17岁迷上电影算起,他在影视行业已经整整奋斗了80余年。凭着他的执著追求和不懈努力,他的事业获得了辉煌的成功。根据《资本》杂志的富豪排位榜,邵逸夫的财富曾进入香港前10名之内,他的钱财“几代人也用不完”。从1973年开始,邵逸夫以个人财产成立“邵氏基金”,每年拨款给香港和世界各地的大慈善机构,一出手就是大手笔。
去年邵氏基金会宣布,捐献巨资设立国际性奖项“邵逸夫奖”。这个被人称为“东方诺贝尔奖”的“邵逸夫奖”,每个奖项的奖金为100万美元。据香港媒体的推测,邵逸夫将拿出7亿港币作基金。可是,据“邵逸夫奖”筹备委员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杨汝万教授透露,基金将远不止此数。其实,按诺贝尔奖4个奖项,基金共需约32亿港币计算,将来每年颁发6个奖项“邵逸夫奖”,基金总数估计高达50亿港币。
谁知消息一出,舆论大哗。国人赞扬的有之,惊叹的、敬佩的有之,相信更多的是有一种难以言状的自豪感一中国人终于有一个奖与“诺贝尔奖”平起平坐了!当然,在一旁说闲话说“葡萄酸”总也少不了的,见仁见智,本不足怪。但居然有人针对《南方周末》的文章《大陆富人中何时能出邵逸夫》及《邵逸夫高奖为内地富豪做出榜样》,堂而皇之地提出另一个问题:
“富人有不学邵逸夫的权利”。而且在网上推出大讨论:富人能不能不学邵逸夫?——这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正如有人说:我不明白为什么“邵逸夫奖”的设立会遭遇那么多的反对、否定、批评、鄙视和无端的指责,似乎邵逸夫不是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反而是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吃惊归吃惊,但“富人能不能不学邵逸夫”这个问题却不难回答。——如同你问“我可不可以不学雷锋”一样——悉听尊便!学不学雷锋,学不学邵逸夫,没有法律规定,不属于道德义务而竞全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正如有的论者所说:富人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也没有人说过“富人没有不学邵逸夫的权利”。有人希望大陆“出现邵逸夫”,讲的是富人对社会的道德义务,意思是呼唤“富人之仁”,它并不排斥“富人也有不学邵逸夫的权利”。
但是富人应该有“富人的道德”,应该对社会更多地负担起法律以外的义务,并不是这个财富分配不公的时代才有的“底层情结”。“为富不仁”这个古话为什么是个贬义词?它的正面意义就是“富而且仁”,这就是“富人道德”。
随着中国富人阶层的出现,更随着一个个富豪跟着《财富》杂志的富豪榜倒在法律与道德的泥潭里,在许多人的印象中,这些富人的形象和名声比妓女好不到哪里去。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的有些富人们遭受了全方位的质问:
从第一桶金是黑是白,到财富膨胀过程中的权钱交易黑幕,再到富人是否有起码的社会责任和守法意识。
谓予不信,试举几例:
北京西客站附近的潮皇食府造价是1亿元,是一家香港人开设的食府。
令香港老板“最意料之外的事情”是,“北京人均消费比广州高,甚至高于香港”。以潮皇食府消费最高的一笔单子为例——平均每人消费5000元人民币。香港老板感叹地说:“这种消费水平放在世界上也是没有的。”(www.xing528.com)
矗立在北京建国门旁边的“贡院六号”项目平均售价是每平米40000元,顶级套房每平方米达到60000元。
贡院“极尽豪华”的传说,最经典的是“66张牛皮”。设计师选择用牛皮来装饰某套房子的墙面,因为每块牛皮只能用中间的-小块,所以一面墙共用了66张牛皮。
国内有媒体称,有“中国内地首富”之称的某富人便购得了一套价值2000多万元的豪宅。目前有实力购买“贡院六号”的,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有钱人,同时他们也未必把这里当作房或家,它更像是一个大的私人会所。
刚开盘的上海闵行区“西郊花园”,最贵的别墅标价3500万元;而不久前在坐落于上海著名风景区佘山边上,号称“中国首个世界级富人区”的“上海紫园”别墅区,一幢标价1.15亿元的别墅被一位神秘人物定下。
当然,富人有富人的权利。但权利与义务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富人在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之后,就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份责任似乎是由那份他超出普通成员的财产带来的。就邵逸夫先生捐巨资设立“邵逸夫奖”的本质意义来说,富人捐赠的潜在涵义是实现资本的合理转换。有人呼吁,我国应尽早实行遗产税制度,这个制度的实行,将会由个人的道德自觉变成整体的制度安排,从而一改富人群体“为富不仁”的不良形象,使富人都变成社会的“道德楷模”和众人学习的榜样。比如,比尔·盖茨生活在一个法治市场经济里,在那里,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和高达55%的遗产税使得富而捐赠财富者比比皆是,也就用不着徒费唇舌去讨论“能不能不学邵逸夫”的问题了。
“学不学邵逸夫”,看似纯属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从深层次来说,它不能不涉及一个人的价值观和财富观,这个问题对富人和穷人都一样。今年86岁的赵安中先生,在香港绝对是一个小老板,但他迄今为止已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捐赠了7000万。他在给宁波旅港同乡会名誉会长李达三先生的一封信中说过:
“创业,聚财是一种满足;散财,捐助是一种乐趣。”
在“聚财”和“散财”这个问题上,97岁的邵逸夫是一个榜样,而广大海外“宁波帮”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交出了漂亮的答卷。
在中国的文字中,小篆的“聚”字,下面是三个人,上面是一个“取”,那意思是聚集,积蓄,累积;“聚”的反义是“散”,是“分开,由聚集而分离”。“宁波帮”商人十四五岁出门谋生,但得一枝之柄,为童为仆在所不计,没钱的时候拼命地赚钱,赚到了钱则拼命地节省。他们信奉的是“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遵循的是“凭勤俭建立根本,靠积聚而成小康”。而当事业成功,不论是小富还是大富,他们总是想到祖国,想到故乡,想到公益事业。他们在聚财的时候或许很小气,很吝啬,可是在散财的时候却都是那样慷慨大方。吴锦堂身为巨富,但自己的生活异常朴素,虽然富贵至极,但“不欲多金为子孙计”,而把巨额资产贡献给社会。王宽诚先生常说:“积财于儿孙,不如积德于儿孙。”所以他从20世纪60年代就捐赠巨资为家乡办教育,80年代又率先捐资1亿美元设立“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帮助祖国培养留学人才。
对待钱财如此,哪怕是对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如此。著名的爱国实业家项松茂曾亲笔书写对联一副,以表明自己的心志:
平居宜寡欲养身,临大节则达生委命;
治家须量入为出,殉大义当芥视千斤。
果然,当日寇入侵,祖国蒙难的关头,需要项上人头,拿去就是!何等壮怀激烈,大义凛然。
(本文作者系宁波市海外宁波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宁波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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