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福利制度:退休金、年休假与休息日

福利制度:退休金、年休假与休息日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劳动者或社会成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养老金,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该决定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福利制度:退休金、年休假与休息日

(一)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简称“五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建立的,为保障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及死亡等风险和事故,暂时或永久性地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从而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能够享受到社会给予的物质帮助,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五大险种: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依法建立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当劳动者或社会成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养老金,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目前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三种模式:普遍保障模式、收入关联模式和强制储蓄模式。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终于形成了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标志是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该决定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了进一步的修正与完善。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集资(缴保险费)建立的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狭义的医疗保险只负责医疗费的补偿。广义的医疗保险,则除了补偿医疗费用以外,还包括补偿因疾病引起的误工工资,对分娩、残疾及死亡给予经济补偿,用于预防和维持健康的费用。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属于狭义的概念,即只按规定负责补偿医疗费用的开支。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以立法形式,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收入的劳动者在一定期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筹集保险基金,对生育子女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妇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一般包括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等。

(5)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国家立法建立的,对在经济活动中因工伤致残或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患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以及对职工因工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工伤保险是产生最早、实施国家最多、制度设计最严密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家庭幸福。

2.住房公积金(简称“一金”)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国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雇主和员工都按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5%或以上)缴纳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没有动用的公积金或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员工退休时按规定返还给职工。

以上福利内容在后续劳动关系与员工安全中补充阐述。

(二)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是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时间。在法定休息时间内,职工仍可获得与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报酬。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假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法定节日

法定节假日,又称为法定休假日,是国家依法统一规定的休息时间。我国目前的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共计11天。

2.公休假日

公休假日是劳动者工作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根据国务院199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每周休假日为星期六和星期天。

3.带薪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主要条款如下:(www.xing528.com)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探亲假,是职工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第三条规定:①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配偶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③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三)企业福利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覆盖面宽,但收入保障水平较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的状况日趋严重,补充养老保险开始成为企业建立的旨在为其员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人员收入保障的养老保险计划。2000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健康医疗保险

健康医疗保险的目的是减少当员工生病或遭受事故时本人及其家庭所遭受的损失。企业通常以两种方式提供这种福利:集体投保或加入健康维护组织。

3.集体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一些企业所提供给员工的一种最常见的福利。大多数企业都是为其员工提供团体人寿保险。

4.住房或购房计划

除了住房公积金之外,企业为更有效地激励和留住员工,还采取其他多项住房福利项目支持员工购房,如住房贷款利息给付计划、住房津贴等。

5.员工服务福利

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及需要,扩大了福利范畴,通过为员工提供各种服务来达到激励员工,稳定员工的目的。例如,给员工援助服务;给员工再教育补助;给员工提供健康服务等。

6.其他补充福利

其他补充福利有交通费补贴、节日津贴、子女教育辅助计划、独生子女补助费等形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