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针对职业生涯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在结合国内相关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组织职业生涯规划的六项原则,即利益结合、机会平等、共同制订与实施、时间坐标、发展创新和全面评估原则。这六项原则的提出为国内组织职业生涯规划的制订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具有开创性意义。本书也以这六项原则为基础,结合其他一些学者的观点,对组织职业生涯的原则进行一些阐释。
(一)利益结合原则
利益结合原则是指在制订组织职业生涯规划过程中,要坚持个人利益、组织利益和社会利益三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利益结合的原则,就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发展、组织发展和社会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寻找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的利益结合点,这样才能保证职业发展的成功。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组织和社会而独自发展,员工需要在一定的组织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学习和发挥才能,没有组织和社会的承载,个人的才能或价值将无法发挥,职业目标也无法实现。同样,组织也应该承认并尊重个人的目标和价值观,并尽可能地使个人的价值观、能力和努力同组织的发展和需要联系在一起。
法国学者加朗贝提出,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必须重视协调组织与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组织的人力资源战略管理,也应该以利益结合点为基础,充分尊重每个人的性格和发展意愿。
(二)公平公正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是指组织公平、公开和公正地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即组织在为员工提供有关职业发展的各种信息、教育及培训机会、职业晋升机会等时,应当机会均等、条件公平,并保持较高的透明度。该原则使员工的人格、价值观受到组织尊重,感受到人人平等的待遇,能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但是,平等不意味着平均,要在组织发展的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用人制度,以适当地刺激员工竞争、不断上进的心理。
(三)共同性原则
共同性原则是指职业生涯规划制订和实施过程应该由组织和员工双方共同参与完成,缺少任何一方的参与,职业生涯规划都是难以完成的,都不会达到它应有的效果。如果组织职业生涯规划脱离客观实际,忽视了员工的发展要求,那么员工只能被动接受组织安排,而不利于其个人的职业发展。如果员工刻意不参与组织职业生涯规划,那么组织的安排和用心也会化为泡影,使组织的发展和个人的发展都会受到限制。因此,为了避免双方利益都受到损失,必须坚持组织和个人共同制订和共同实施的职业生涯规划原则。(www.xing528.com)
(四)时间性原则
时间性原则是指职业生涯规划中每一个目标都有两个时间坐标:起点和终点,即开始执行目标的时间和最终实现目标的时间。如果只有目标,而没有为之付出的实际行动,那么预期目标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开始执行目标的时间比最终实现目标的时间更重要。人的职业生涯发展有不同阶段的发展周期,因此,应该将职业发展规划的内容划分为不同的时间段,而每个时间段都有两个明确的时间坐标,这样的职业生涯规划才会有其实质性意义。
(五)发展创新性原则
创新是当今时代发展的核心要素,是组织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样,在组织制订职业生涯规划过程中,也应该坚持发展创新性原则,提倡采用创新的方法、创新的思路解决常规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技能和潜力,积极地发挥其创造力,而不是仅仅被动地接受组织的规章制度,按部就班地工作。要让员工明白职业的成功不仅仅是职务上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工作内容的转换或增加、责任范围的扩大、创造性的增强等内在质量的变化。在职业生涯规划目标制订与实施的全过程中,都要让员工充分发挥其创新性。
(六)全面评价原则
全面评价原则是指对职业生涯规划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和全过程的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到组织和个人,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从而正确了解与认识员工的职业发展状况和组织对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现状。这个全面评价过程由组织、员工及其他对组织职业生涯规划有重要影响的人(如家人、朋友、职业咨询专家等)共同参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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