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长虹),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已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在无数中国人的心里,长虹是民族企业的代表,是家电行业的一面旗帜。对长虹所在的绵阳市乃至整个四川省来说,长虹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高峰期,长虹的年产值占到了绵阳市财政收入的40%、四川省GDP的15%。
2004年7月8日,长虹董事会宣布赵勇接替倪润峰出任公司董事长。
2004年12月28日,长虹董事会发布2004年度预亏提示性公告,拟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1亿美元,并拟对南方证券所委托国债投资余额计提减值准备。
2005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关于2004年度预亏情况进一步说明的公告,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1亿元人民币。
短短三个月内,长虹就不断运用盈余管理手段计提减值准备,在资本市场引起了激烈反应,长虹的股价在公告日后连续数次跌停。
行为背后总存在着利益动机,长虹的这次计提巨额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背后肯定存在着一定的利益驱动,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长虹的巨亏呢?
盈余管理是会计政策选择具有经济后果的一种体现,只要公司管理层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由,他们必然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的会计政策,所以归根到底是由公司的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引起的,公司治理才是其深层次原因。因此,从深层次原因来看,需要考虑长虹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
1.股权结构
在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革后,长虹取得了上市资格。在长虹,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股权结构较为集中,且国有股主体缺位,造成了长虹的内部人控制。
流通股也占44%的股权,但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就是中小股东基本上进行短期投机,他们更多的是“搭便车”,从而对企业的监督很少,而一旦企业经营管理出现问题,首先受伤害、受损失的也是中小股东。
2.公司治理结构不完整(www.xing528.com)
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三位一体,缺乏制衡。在进行企业决策时,往往缺乏监督,缺乏局外人的建设性建议,缺乏对现有决策的有效评价,起不到相互制衡和监督的作用,更不用说对股东大会负责了。
2003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表明,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而倪润峰始终未聘请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有着重大影响,具备平衡各方利益的功能、战略决策和监督职能。长虹的这种功能缺乏的董事会、监事会体制使其在制定战略时欠缺制衡和综合考虑。
国有股主体缺位,长虹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合为一体,缺乏一定的监督制衡机制,这给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
3.公司治理机制缺失
(1)缺乏薪酬机制,不能形成有效的激励
当时考察长虹各年度的财务报表均发现这样的字样:“公司准备在适当的时机建立相关的奖励制度,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中推行激励机制。”可见,长虹当时并未建立有效的薪酬体系和制度。而如果有效的薪酬体系与绩效评估系统挂钩,则可以使管理层更关注企业长期战略和财务政策的制定,激励管理层追求企业长期价值的最大化。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应是一致的,而不是单纯追求短期利润的最大化,或是通过盈余管理来粉饰利润。
(2)信息披露不完全,约束机制缺位
除了前面提及的长虹内部监督不完善使管理层缺乏约束外,外部的股东也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因为其不能真实有效、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从计提的APEX高额坏账准备而言,公司非但不真实准确地披露,反而以澄清公告的方式进行隐瞒,使投资者遭受额外的损失。除此之外,长虹之前的审计报表并未对长虹的存货、应收账款问题进行反映,说明长虹的外部会计事务所在审计长虹时也并未反映出实际问题,长虹披露信息不完全也为盈余管理提供了条件。
长虹的经营管理不完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而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单是管理层出于机会主义动机而进行巨额计提,释放大量财务风险,而且也是长虹股权结构集中且代表国有股利益的主体缺位,中小股东由于时间和能力的问题进行“搭便车”而对长虹管理层的监督不力。同时,公司治理结构不完整、治理机制缺失,最终结果是造成内部人控制。我国上市公司中这样的情况不少,这不是管理层品质的问题,而是他们身处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以及上市公司的一些制度性缺失,必定为一些与企业长久发展目标相悖的目标所牵引,从而造成了类似长虹的巨额亏损。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才能使我国的上市公司走上一条健康发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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