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进行粗略的划分,不动产的用途有商用和住宅用两类。除桥梁、道路、公园等作为公用基础设施在此不作划分外,与这两类不动产相关的使用者主要是以下六类机构:
政府机关。政府机关各地都有,北京作为首都多了国家级机关,但这些机关以前都有,因其办公场所的扩大会导致不动产增加,但对城市的总体大规模扩张的解释力可能不大。倘若政府机关大规模扩张而导致了城市扩张,那么我们就需要仔细探究其前因后果。
各地方政府的驻京机构。不但是各省,现在各县市也大多在北京有办事处。大的办事处是一栋大楼,小的办事处可能就是一个酒店房间。
北京的各种企事业单位。企业包括国有、民营,外资的各行各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的驻京办事处。各大企业,不管国有民营还是外资,为了在北京办事方便,索性在北京设一个常驻办事处。
住宅。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收入的增加而自然增长。(www.xing528.com)
医院、学校、邮局、银行、商场、酒店、博物馆、剧院和其他各种餐饮休闲娱乐设施。把这些排在第六类,绝无小瞧之意,在数量上它们也绝不占少数。倘若考察一个普通的大城市,这些机构事实上构成了一个城市非住宅建筑的主体。排在最后是因为这些机构多少有被动生成的性质,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对这些机构的需求就会增长,因此不能简单从这些机构的增长来寻求一个城市增长的动因。事实上,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划入住宅附属设施。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当前的体制下,医院、学校等也被划入事业单位。
在上面这六类机构中(为方便表述,我们把住宅也称为“机构”),最后两类所包含的设施等随着城市的扩大而扩大,其扩大也导致城市的扩大,因此不好简单从这些机构的增长来分析城市的增长。第一类和第三类机构因内在原因多样,也不在本文分析范围内;那么,接下来我们看一看剩下的第二类和第四类机构。
第二类是各地方政府的驻京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5年版)》,现在全国省级行政单位(含港澳台)有34个,地区级行政单位有333个,县级行政单位有2862个。倘若这些行政单位每家都在北京设一个办事处,那么以平均每家半层楼计算,就需要80栋20层的大楼。这将是一片不小的区域。
第四类是各大企事业单位的驻京办事处。这一类的数量可能比第二类还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地区,县市的较有实力的企业大多会在北京设一个办事处。以一个地区目前有2家较有实力的企业的办事处计算,又是160栋20层高楼。和第二类加在一起,就是240栋20层高楼,这样四环线差不多就排满半圈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06年度中国大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00人及以上)达到238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销售500万元以上)达到301961家。另外建筑企业有6016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58710家。若以每家大型工业企业、每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每10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设一个驻京机构计算,这就是五六千家驻京机构。这么多家机构所需的办公面积加起来,又是一大片区域。
上面的估算还不包括银行、券商、基金、保险和信托等金融类企业,也不包括各种各样的事业单位。在北京城,各大银行、券商、基金和保险公司的办公大楼比肩林立,交相辉映,这些又占据了大片区域,构成了北京城的又一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