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资本利润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只有工资上涨的原因长期存在,资本积累才能长期地降低利润。如果维持劳动的基金增加一倍、两倍或三倍,那么获得这些基金要雇用的劳动人手所遇到的困难就不会长期存在。但是,由于为国家不断增补食品的难度越来越大,同等价值的基金也许不能维持等量的劳动。如果工人的必需品能照样不断增加,那么无论资本量积累到什么程度,利润率或工资率都不会有任何持久的变动。但亚当·斯密始终把利润下降归因于资本积累及由此而引起的竞争,而从未提到为新增资本所雇用的增多了的劳动者提供食品越来越大的困难。他说:“资本增加提高了工资并有降低利润之趋势。当许多富商的资本转向同一行业时,他们之间的竞争自然会有降低利润之趋势。在同一社会中各行业的资本都有相同增加时,这种竞争在所有行业中必然产生相同的结果。”[1]亚当·斯密这里谈到了工资提高,但讲的是一种暂时的提高,是在人口增加以前由基金的增加而引起的提高。他似乎没有看到资本增加的同时运用资本所进行的工作也同比例地增加了。然而,萨伊先生曾经令人十分满意地证明,需求仅受生产所限,因此国家总是运用其全部资本投入生产。人们进行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消费或者销售。人们销售的目的就是为了购买某种其他商品,这些商品可能对他直接有用处或者有助于未来生产。所以,一个人从事生产时,要么成为自己所生产的产品的消费者,要么是其他人所生产的产品的购买者和消费者。我们不能认为他会长期不知道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对他最为有利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就是占有其他商品的目的。因此,他不可能持续生产没有需求的商品。(亚当·斯密以荷兰为例,说明资本积累和由此而产生的各行业资本过量导致了利润下降。“那里的政府借款利息是2%,信誉良好的私人借款是3%。”[2]但应当记住,荷兰必须进口它所消费的几乎全部谷物,并且由于对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征收重税便进一步提高了劳动工资。以上事实足以说明荷兰的低利润率和低利息率的原因。)
因此,在一个国家中,只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致使工资上涨,因而造成资本利润所剩无几,那么积累动机就会消失,这时该国所积累的资本就会全部用于生产之中。(下面这句话是否完全符合萨伊先生的原理?“可支配资本按其运用的比例越充足,资本的贷款利息率则越降低。”——第二卷,第108页。如果一国可以无限制地使用资本,同其所使用的范围相比,怎么能说资本是充足的呢?)
资本利润高涨时,人们有积累的动机。只要人们有没被满足的欲望,他就需求更多的商品来满足他的欲望。只要他拿出新的价值来交换这些商品,这就是一种有效需求。
如果把1万英镑给一个每年有10万英镑收入的人,他不会把这1万英镑锁在柜子里,他或者增加1万英镑的开支,或者自己把它用于生产上,或者把这10万英镑借给别人用于生产。无论属于哪种情况,虽然用途不同,但需求却是增加了。如果是增加开支,他的有效需求可能是对房屋、家具之类在享受方面的需求。如果这10万英镑用于生产,其有效需求可能体现在雇用工人所需的食物、衣服和原料上,但这仍旧是需求。(亚当·斯密说:“当某一工业部门的产品超过该国需求所需的数量时,其剩余产品一定是输送到国外。没有这种出口,该国的部分生产性劳动一定会停止,并且其年产品的价值会减少。总的来说,大不列颠的土地和劳动所生产的谷物、羊毛和金属制品都超过国内市场的需求,因为其中的一部分必需输送到国外以换取国内需求的商品。只有通过这种出口方式,剩余产品才能获得一种价值以补偿生产这些商品所花费的劳动和开支。”[3]以上这段话可能使人认为亚当·斯密所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有某种需求,必须要生产出剩余的谷物、毛织品和金属制品,并且生产这些剩余产品的资本不能用做他用。然而,运用资本的方式总是一个选择问题,因此不会长期有任何剩余产品。因为如果有的话,它的价格就会跌到自然价格以下,资本也将转到某种更赚钱的行业中去。斯密博士比其他任何人都令人满意并精辟地指出:“一个行业所生产的产品如不能用价格补偿包括普通利润在内的生产和送往市场所需的全部费用,资本就有撤出这一行业的趋势。”)
产品总是要用产品或劳动购买的,[4]货币只是实现交换的媒介。某种产品可能生产过量,市场上可能出现的严重的过剩情况不能偿还生产这种产品所用的资本。但就全部商品来说,情形决非如此。谷物的需求受食用者人数所限。鞋和衣服的需求受穿用者人数所限。但是尽管一个社会或其中一部分人可能具有能够或愿意消费的谷物量和鞋帽数量,但我们也不能说每一种靠自然或人工生产出来的商品都有同样的情形。社会上一些人有能力购买时,就会消费更多的葡萄酒。其他一些人有了足够的葡萄酒之后又会想增添家具或改进家具质量。还有些人会希望装点自己的庭院或扩大自己的住所。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各自的愿望。所需的只有资产,除增加生产之外任何东西都提供不了资产。如果有食物和必需品供我支配,我就不会长期缺少让我拥有一些对我最有用或最想要的物品。
这些新增产品和引发的种种需求是否能降低利润,这主要取决于工资是否能提高。除了有限期间以外,工资的提高又取决于劳动者所需的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的便利条件。我之所以说除了有限期间以外,是因为劳动者的供给最终总是与维持他们生活的生活资料成比例,这一点是最为确凿的。
只有一种情形在食品价格低廉时,资本积累会产生利润下降的现象,即维持劳动的基金增加速度远远超过人口增加的速度时,工资会提高而利润则会下降。但这种情形是暂时的。如果大家都放弃使用奢侈品只专注于积累,那么所生产出来的必需品就会有一部分不能立即被消费掉。那些原本数量有限的商品无疑会有普遍过剩的现象,因而既没有增加对这种商品数量的需求,更多资本的投入也无利润而言。如果人们不再消费,生产便会停止。承认这一点无损于一般原理。例如,在英国这样的国家,很难想象人们愿意把国家的全部资本和劳动仅用于必需品的生产之上。
当商人将其资本投入到对外贸易或者运输业时,通常是出于选择,决非迫不得已。这是因为他们的利润在这种行业中会超过从事国内贸易所获的利润。
亚当·斯密正确地指出:“每个人对食物的欲望受限于个人有限的食量,但对享用品、房屋装饰品、服装、车马和家具的欲望似乎是无限的或无确定界限的。”[5]投入在农业上的资本量在任何时候的获利程度必然受大自然所限,但大自然却无法限制用来获取生活“享用品与装饰品”的资本量,最充分地得到这些满足是人们期望的目标。正是因为对外贸易或运输业能更好地完成这一目标,人们才从事这些行业而不愿在国内生产所需的产品或者替代品。但在特殊条件下,我们不将资本投入到对外贸易或运输业上,尽管获利较少,我们也会把资本投到国内。对“享用品、房屋装饰品、服装、车马和家具”的欲望是无限制的,除生产这些商品的工人能力有限外,获得这些商品所需投入的资本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然而,亚当·斯密没把运输业看成是可选择的行业,而是必不可少的行业,好像投入到这一行业的资本如果不这样使用就会呆滞,好像投入在国内贸易的资本如果不限制其数量就会泛滥。他说:“一国的资本增加到一定程度以致供应该国消费、维持本国生产性劳动都不能将其资本全部使用时,其剩余部分自然会流入运输业并投到其他国家完成同样的职能。”[6]
英国用其部分剩余产品每年购买大约9.6万桶烟草,但是大不列颠的需求量可能不会超过1.4万桶。因此,如果剩下的8.2万桶不输送到国外并换取国内更为需要的产品,烟草进口就会[7]立即停止,“那些受雇生产每年8.2万桶烟草的商品的所有大不列颠臣民所进行的生产性劳动也将随之停止。”[8]但是,大不列颠的这部分生产性劳动难道不能用以生产其他商品以购买国内更为需要的商品吗?如果不能的话,尽管获利少,我们不能用这种生产性劳动来生产国内需求的商品或至少生产替代品吗?如果我们需要天鹅绒,我们不可以尝试生产天鹅绒吗?如果我们尝试不成,难道不可以生产更多的布匹或者我们想要的其他产品吗?
我们生产产品,用所生产的产品购买外国的产品,因为这样做会比在国内生产得到的数量更多。如果剥夺我们进行这种贸易的权利,很快我们就又得自行生产。但亚当·斯密的下述观点不符合他对这一问题提出的所有一般原理:“如果国外提供给我们的一种商品比我们自己生产起来价格要便宜,那么最好用我们有生产优势的行业的某些劳动产品去购买它,始终与投入资本成比例的国家的总劳动不会因此而减少,[9]只不过是找到了最能发挥优势的途径而已。”[10]他又说:“因此,人们能支配的食物超过其消费量时便总是愿意以其剩余部分或者这些剩余部分的价值来换取另一种满足。满足有限欲望之外就是满足那些不能满足而似乎又是全无止境的欲望。穷人为获取食品努力工作满足富人的这些愿望,为更有把握地得到食品,他们以出卖低廉而完美的劳动相互竞争。随着食物数量的增加或者土地耕种的不断改良,工作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由于工作性质容许最大限度的劳动细分,他们能够加工的原料数量增加的比例大大超过劳动人数增加的比例。因此,人类发明用于房屋、服装、车马和家具的各种材料,无论是实用性的还是装饰性的,便都有了需求。地下所藏的化石和矿产、贵金属和宝石也都有了需求。”[11]
因此,从以上观点可以推断出,需求是无限制的——只要资本能产生利润,资本的运用也是无限制的。不过,无论资本有多么充足,利润下降的唯一充分原因就是工资上涨。再进一步说,工资上涨的唯一充分和持久的原因就是为不断增加的劳动人数提供食品和必需品的困难日益增多。[12]
亚当·斯密曾正确地指出,确定资本利润率是极其困难的。“利润变动太大,甚至在某一特定行业也很难说出它的平均利润率,对各行业总的情况来说更是如此。更准确地判断以前或更远时期的平均利润率一定是完全不可能的。”然而,由于使用资金能赚取更多的利润,则为使用资金所付的利息也就越多,这一点是十分明显的,因此他说:“市场利率使我们形成利润率的某种概念,利息的发展过程向我们提供了利润的发展过程。”[13]
但在所有国家中,由于错误的政策观点,政府进行干预,对那些取得高于法定利率的人施加重罚,这样使公平自由的市场利率难以存在。所有国家可能会回避这种法律,不过史料对这一问题记载颇少,出现的是法定利率而非市场利率。在目前进行的战争中,财政部和海军部的债券贴现率相当高,致使购券者从其资金中得到7%、8%或更高的利率,政府放款利率超过6%,个人通过间接方式往往不得不支付10%以上的利息。而同一时期法定利率却一律是5%。当我们发现法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相差悬殊时,便知道法定利率的资料是不可靠的。亚当·斯密告诉我们说,从亨利八世三十七年到詹姆斯一世二十一年,法定利率一直保持在10%。复辟后不久,利率减到6%。到安娜女王十二年,减到5%。他认为法定利率是跟随市场利率后面而不是走在前面的。美国独立战争以前,政府的借款利率是3%,在王国首都及其他许多地方,信用良好的人的借款利率是3.5%、4%或4.5%。
虽然利息率最终并长期受利润率支配,但也受其他原因的影响发生暂时的变动。货币的数量和价值一有波动,商品的价格自然会发生变化。正如我们曾经指出的,在生产的便利条件和难度都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会随供求比例的变化而变化。供给充足、需求减少和货币价值上升导致商品价格下降时,制造商不愿以低价出售其商品,自然会积压大量的制成品。一向依靠出售商品支付的日常开支,现在就要凭信用借款,并常常支付较高的利息。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因为要么制造商对预期有充分的根据,其商品的市场价格会上升,要么就是他发现需求会持续减少,不再抵制事物发展进程:价格下降,货币和利息恢复实际价值。如果发现新矿、银行滥用职权或其他原因致使货币量大大增加,其最后结果就是按货币量增加的比例提高商品价格。但这总会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利息率要受到影响。(www.xing528.com)
固定资产的价格不是判断利率的稳定标准。战争时期,政府不断放款充斥证券市场,致使股票价格还没来得及稳定在一个公平水平上,新公债又开始发行。对政治事件的预测对它也有影响;反之,在和平时期,由于偿债基金的运作,又由于一些人不愿把其基金从他们已习惯的能稳定地得到正常债息的用途转到其他用途上去,这样便提高了股票价格,结果使这些证券的利率低于一般市场利率。我们也可以看到,政府对不同的证券支付不同的利息。本金100英镑的年息5厘公债可按95英镑出售,而100英镑的国库券却能卖到100英镑5先令,因为国库券每年的利息仅是4英镑11先令3便士。前一种证券在上面的价格中给购买者支付的利息超过5.25%,而后一种只是略多于4.25%。银行家需要一定数量的国库券作为一种安全且可出售的投资。如果国库券的增加超过对它的需求,它就会和5厘公债一样贬值。年息3厘的公债的售价总会相应地高于年息5厘的公债,因为两者的借款本金都能按票面额偿还,也就是100英镑公债偿还100英镑货币。市场利率可能降到4%,这时如果5厘公债的持有者不愿接受4厘或5厘以下的某种利率,政府就会按票面价值偿还。而像这样支付3%利息的公债持有人,在市场利率降到年利3%以下时,政府则无利可图。为支付国债利息,每年要有四次连续几天把大笔货币从流通中撤出。这些货币需求仅是暂时的,很少影响到价格。一般说来,这种货币需求的影响会被支付大量的利息所抵消。(萨伊先生指出:“各种公债都有把资本或部分资本从生产用途中撤出而投向消费领域的弊端。在一个政府信誉欠佳的国家里发行公债有提高资本利息的弊端。在能找到愿付年利率7%或8%的借款人时,谁会愿意把资本以5%的年利借给农业、制造业或商业呢?这种被称为资本利润的收入在消费者受损的情况下增加。产品价格上涨致使消费减少,并且其他生产性劳动的需求减少,报酬也降低了,除资本家之外,全国都因这种状态而遭受损失。”[14]关于这一问题:“当信誉欠佳的人愿意以7%或8%的年利借款时,谁还会把钱借给农场主、制造商和商人呢?”我的回答是,每个谨慎有理性的人都会借的,因为在年利为7%或8%时,贷款人会冒巨大的风险。这难道能成为一种理由说,在不冒这种风险的地方,利息也要同样高吗?萨伊先生承认利息取决于利润率,但不能因此而推论说利润率取决于利息率。一个是原因,另一个是结果,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也不能改变它们的位置。)
[1]《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一篇,第9章,第89页。
[2]《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一篇,第4章,第93页。
[3]《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二篇,第5章,第352页。斜体字为李嘉图所加。
[4]第一版无“或劳动”字样。
[5]《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一篇,第11章,第165页。
[6]《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二篇,第5章,第353页。此部分斜体及下面引文斜体为李嘉图所加。
[7]亚当·斯密说“必然”而非“会”。此段引文与下段引文与原文有点出入。
[8]《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二篇,第5章,第352页。
[9]李嘉图在这里删去了与该问题不贴切的词句。
[10]《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四篇,第2章,第422页。
[11]《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一篇,第11章,第165页。
[12]第一版无此段。
[13]这两段虽有引号,却非引文,而是随意概括。见《国富论》,坎南版,第一卷,第一篇,第9章,第89~90页。
[14]《政治经济学》1814年第二版,第二卷,第360页。斜体为李嘉图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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