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正像一切可买卖并有数量增减的商品一样,有其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劳动的自然价格是在增减不变的情况下让劳动者继续生存并维持其后代所必需的价格。
劳动者供养自己和为保持劳动者数量所必需的家庭生活用品,不取决于他工资的相应的货币量,而取决于这笔货币所购买到的食物及必需品的数量,还有由于习惯而成为必不可少的便利设施。因此,劳动的自然价格取决于供养劳动者及其家庭所必需的食品、生活必需品和便利设施的价格。食品和必需品的价格上涨,劳动的自然价格也会上涨,这些商品价格的下降会导致劳动的自然价格的下降。[1]
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的自然价格一直有上涨倾向,其原因是制约自然价格的其中一种主要商品如果由于生产愈发困难,价格就会有越来越昂贵的趋势。但由于农业改良和进口食品市场的新发现,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能够阻挡必需品价格上涨的趋势,甚至可能使其自然价格下降。所以,同样的原因能对劳动的自然价格会产生相应的影响。
除农产品和劳动以外,一切商品的自然价格在财富和人口的增长中都有下降的趋势。因为商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自然价格必然会提高商品的实际价值,不过机器的改进、更精细的劳动分工、更合理的分配以及生产者在科学和技艺两方面不断提高的熟练程度,都会大大抵消这种趋势。
劳动的市场价格是按供求比例的自然作用实际支付的价格。劳动稀缺时,价格昂贵;劳动充足时,价格便宜。无论劳动的市场价格背离其自然价格有多远,它和商品一样具有符合自然价格的趋势。
正是在劳动的市场价格超过其自然价格对,劳动者才处于幸福状态,他才有能力获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享受品,才能供养一个健康并且人丁兴旺的家庭。然而,由于高工资刺激了人口增长,劳动者的数量增加,工资再次跌落至自然价格的水平,有时甚至受一种反作用因素的影响它会跌到自然价格以下。
劳动的市场价格低于其自然价格时,劳动者的境况就相当困难,贫困将他们习惯上绝对需要的享用品剥夺掉。只有在贫困已将劳动者人数减少或者劳动需求增加之后,劳动的市场价格才会提高到它的自然价格以上,劳动者才会有自然工资率[2]所能提供的适度的享用品。
尽管工资倾向于符合其自然率,然而在不断改良的社会里,工资的市场率可能无限期地持续高于自然率,其原因是新增资本推动新的劳动需求之后,马上又有一笔新增资本会产生同样的影响,因此如果这些新增资本是逐步并持续的,劳动需求就会持续刺激人口的增长。
资本是国家财富中用于生产的部分,其中包括实现劳动所必需的食物、衣服、工具、原材料和机器等。
资本在其价值增加的同时,数量也有所增加。一个国家的食物和衣服增多,同时为生产比以前更多的产品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资本数量会增加,而且资本价值也会上涨。
资本在其价值不增加,甚至实际上有所减少的情况下也可能增加;在生产所需的劳动量比例没有增加,甚至绝对减少时,一国的食物和衣服也可能会增多,而这种增多主要是借助于机器。不过,资本量虽增加了,但其价值则不论是全部合计还是部分单计,都不会比以前大,而且实际上可能更小。[3]
在第一种情形下,取决于食物、衣服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劳动自然价格[4]会上涨;而在第二种情形下,其自然价格会保持不变或下降。不过在这两种情形下,工资的市场率都会提高,因为增加资本将相应地带动劳动需求的增加,有待完成的工作将相应地需要增加完成工作的人。
在这两种情形下,劳动的市场价格都会高于其自然价格,并且在两种情形下都有符合自然价格的倾向。但在第一种情形中,这种符合过程迅速实现,劳动者状况会得以改善,不过程度不会很大。因为食物和必需品的价格上涨会吸收他们的大部分新增工资,结果少量的劳动供给或人口的略微增长就会很快地把劳动的市场价格降至当时已经上涨的自然价格之上。
在第二种情形中,劳动者的状况会有极大的改善。他所收入的货币工资会增加,而无需支付任何增长了的价格,甚至可能为其本人及家庭所消费的商品支付更低的价格。只有在人口极大的增长之后,劳动的市场价格[5]才会重新降至当时已经降低的自然价格水平上。
因此,社会每有进步,社会资本每有增加,劳动的市场工资都会上涨。但上涨是否持久则取决于劳动的自然价格[6]是否也已上涨,而这又取决于劳动工资所能购买的那些必需品的自然价格上涨与否。
劳动的自然价格即使用食物和必需品来估价,也不能将其理解为是绝对固定不变的。它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会有变化,在不同国家差别就更大。(“一国必不可少的住所和衣服在另一国可能根本没有必要。印度一劳动者可能会精力充沛地继续工作,尽管他所得的自然工资能够买的衣物还不足以使俄国的一个劳动者免于冻死。即使在同一气候条件下的不同国家,不同的生活习惯也会产生劳动自然价格的差异,这种差异与自然原因所产生的差异相差不多。”——托伦斯《论谷物对外贸易》,第68页。[7]整个问题由托伦斯上校作了最为精彩的描述。)[8]这主要依赖于人们的风俗习惯。如果一个英国劳动者的工资只能使他买得起土豆,只能让他住在土屋里,他就会认为其工资低于工资自然率,不足以供养他的家庭。而在那些“人命贱”和人的需要容易满足的国家里,这些微薄的自然需求往往被看成是足够的了。现在英国农家享用的许多生活必需品在我国历史较早时期[9]一定会被看成是奢侈品。
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业制品的价格总是下降的,而农产品的价格却总在上升,最后它们的相对价值会产生一种不相称的状况,以致在富裕国家一个劳动者只要用一小部分食物就能充分地满足其需求。
货币价值的变化必然会影响货币[10]工资,但这里我们假设它不发生作用。因为我们认为货币价值始终是一致的,那么工资的涨落原因似乎[11]有两种:
第一,劳动者的供与求。
第二,劳动工资购买的商品的价格。
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中,资本和雇用劳动者手段的积累速度有快有慢,并在任何情形下都必须取决于劳动生产力。在肥沃的土地上,一般说来劳动生产力最大而积累也往往非常迅速,以致劳动者的供应速度赶不上资本积累的速度。
据估计,在有利条件下,人口二十五年[12]可能翻一番。但在同样有利的条件下,一国的全部资本可能在较短时期内就能翻一番。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在整个时期都会有上涨的趋势。因为对劳动的需求会比劳动供给增加得更快。
在新定居地,采用了各国先进的技术和文化,资本增加的速度很可能超过人口增长的速度。如果劳动力的缺乏不能得到人口众多的国家的补足,这种趋势就会大大提高劳动价格。随着这些国家的人口增多,次等土地也投入耕种,资本增加的趋势减缓。因为在满足现有人口的需求之后,余下的剩余产品必然与生产的便利程度成比例,也就是与生产所雇用的减少了的人数成比例。因此,尽管在最有利的条件下生产力可能仍然大于人口的繁殖力,但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因为土地数量有限,等级不同,投入在土地上的资本每增加一部分,生产率就会降低一次,而人口繁殖力却总是保持不变。
一些国家虽有大量肥沃的土地,但却由于居民的愚昧、懒惰和不开化,使它们置于贫困和饥荒之中,可以说这里的人口给生活资料造成了压力。而在定居已久的国家,由于农产品供应率递减,人们体验到了人口过密的一切灾难。前后两种情况的补救方法也各不相同。在前一种情况下,灾难来自于不良的政府、不安全的财产和各阶层人民的教育缺少。要改善现状,他们只需更新政府和改进教育,这样必然会使资本增加超过人口的增长。人口无论怎样增长[13]都不为过,因为生产力会更大。在后一种情况下,人口增长速度超过维持人口所需的资金的增加的速度。每一份辛劳,如不伴随着递减的人口繁殖率,都会增添一份灾难,因为生产赶不上人口的繁殖。[14]
如果人口给生活资料造成压力,唯一的补救办法要么是减少人口,要么就是加快资本积累。在富裕国家,肥沃土地都已耕种完毕,第二个补救方法既不可行,也不可取。因为如果将这一办法推扩太深人,其结果会造成所有阶层陷入同样的贫困之中。但在贫困国家,有丰富的生产资料储备,肥沃土地尚未耕种完毕,这一补救方法是唯一安全有效的消除灾难的方法,特别是起到了提高各阶层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作用。
仁爱之士只能希望所有国家的劳动阶级都能感受到舒适和享乐,并用一切合法手段激励他们努力去争取。这是防止人口过剩的最好保证。[15]在劳动阶级需求最少并满足于最低廉食物的国家里,人们遭受着最大的贫困和灾难。他们无处躲避灾难,无法在更低的条件下寻求安全。他们的境遇已经差到无法再差。维持生存的主要物品出现任何匮乏,他们便无法取得替代品,几乎任何灾荒都会置他们于死地。
在社会的自然发展中,劳动工资就其受供求关系调整的范围来说将有上涨的趋势。因为劳动者的供给将继续以相同的比率提高,而劳动需求的增长率则较为缓慢。例如,如果每年2%的资本增加率决定工资额,那么资本仅以1.5%的比率积累时,工资就会降低。当资本仅以1%或0.5%的比率增加时,工资便会降得更低,并一直持续到资本积累停止为止,这时工资也会稳定下来,并且刚好足以维持现有人口。在这些情况下,我认为,如果工资仅取决于劳动者的供求,它就会下降。但我们不要忘记,工资也取决于用工资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
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也在不断上升,因为生产它们需要更多的劳动。因此,如果劳动的货币工资降低,而劳动工资所购买的每种商品价格都上涨,那么劳动者就会受到双重影响,很快就会完全被剥夺掉生活给养。所以,劳动的货币工资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有所上涨。但上涨的程度远不足以使劳动者购买涨价前那么多的舒适品和必需品。如果他的年工资在以前是24英镑,或者说谷物价格为每夸脱4英镑时,相当于6夸脱谷物,那么在谷物涨至每夸脱5英镑时,他可能仅会得到5夸脱谷物的价值。但5夸脱的售价将是25英镑,因此他所得的货币工资还是增加了,尽管这种增加无法使他购买到家庭以前所能够买到的同等数量的谷物和其他商品。
因此,虽然劳动者得到报酬的情况实际上已经恶化,但增加工资必然会减少制造商的利润,因为他的产品不能以更高的价格出售,而生产费用却在增加。不过我们将在研究制约利润的一些原理中讨论这一问题。
因此,使地租提高的同一原因,即用相同比例的劳动量提供更多食品数量愈发困难,会使工资上涨。所以,如果货币价值不变,随着财富和人口的增加,地租和工资都有上涨的趋势。
但地租上涨和工资上涨却有本质上的区别。地租货币价值的上涨会使产品份额增加,不仅使地主的货币地租增加了,而且使其谷物的地租也增加了。他会有更多的谷物,而每一定量的谷物会交换到更多的其他一切没有升值的商品。劳动者就没有这么幸运,他将得到更多的货币工资,这是事实。但他的谷物工资却减少了。不仅他所支配的谷物减少,而且他的一般生活状况也将恶化。因为他会发现,要使工资的市场率高于自然率,这是很困难的。谷物价格提高10%,工资增长往往少于10%,而地租上涨总是大于10%。劳动者的状况一般会下降,而地主的状况则总会得到改善。
小麦每夸脱为4英镑时,假设劳动者的年工资为24英镑,或者等于6夸脱小麦的价值。再假设他的一半工资用于购买小麦,另一半工资或者有12英镑用于购买其他商品。那么,(www.xing528.com)
随着谷物价格的提高,他所得到的谷物工资就会相应减少,但其货币工资却总会增加。根据上述假设,他的享用物品恰好与以前一样,但其他商品会根据所需的原料涨价,因而他就要为某些商品增加支付。虽然他所消费的茶、糖、肥皂、蜡烛和房租可能没有涨价,但他得支付更多的钱去购买熏肉、奶酪、黄油、亚麻布、鞋和布匹。所以,即使上述工资有所提高,他的境况也是相对恶化的。但人们也许会说,我在讨论工资对物价的影响时,是假设黄金或铸币所需的金属是在工资发生变动的国家里产生的,而因为黄金是外国生产的金属,所以我的推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然而,黄金是外国产品这一点并不能推翻这一说法的真实性,因为下面将会证明,无论黄金是产自于国内还是从国外进口,其最终结果和直接效果都是相同的。
工资上涨的一般原因是财富和资本的增加造成了对劳动新的需求,它必然伴随着商品生产的增加。要和以前相同的价格流通这些新增商品,则需要更多的货币,同时也需要铸币,但所购买的只能是从外国进口的这种商品。一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比以前大,它和那些用它购买来的那些商品相比,其相对价值就会上涨。如果帽子的需求量增加,它的价格就会提高,就要用更多的黄金来购买帽子。如果黄金的需求量增加,黄金就会涨价,帽子就会跌价,因为购买等量的黄金需要更多数量的帽子和其他商品。在上述假设的例子中,如果说工资上涨,商品就会涨价,这种说法无疑是自相矛盾的。因为首先我们说黄金相对价值的提高是由于需求的缘故;其次又说黄金相对价值的下降是由于价格提高的缘故。这两种说法是完全不相容的。说商品价格上涨就等于说货币相对价值下降,因为黄金相对价值的估价依据就是商品。因此,如果所有商品都涨价,就不会从外国流入黄金来购买这些昂贵的商品,黄金就会从国内流出去购买廉价的外国商品。因此,无论铸币的金属是产自国内还是产自国外,工资上涨都不会抬高商品的价格。不增加货币量,所有商品就不能同时上涨。正像我们已经所证明的那样,这种增加的货币量既不能在国内获得,也不能从国外输入。要从国外购买更多的黄金,国内商品必须便宜,不能昂贵。输入黄金与黄金所能购买或支付的一切国内商品的价格上涨是绝对不相容的两个方面。纸币的广泛使用也不能改变这一现状,因为纸币符合或应该符合黄金价值。因此,影响黄金价值的原因也同样影响着纸币价值。
这些便是支配工资的法则,同样这些法则也支配着每一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工资和所有契约一样,由市场自由公平的竞争所决定,而决不应当受立法机关的干预和控制。
《济贫法》直接并明显地违背了这些明确的原理。与立法机关慈善的意图相反,它不能改善穷人的状况,而使穷人和富人的状况都趋于恶化。它没能使穷人变富,而使富人变穷。在现行的《济贫法》有效期间,维持贫民生活的基金自然会不断增加,直到把国家的全部纯收入吸收完为止,或者在国家满足其必不可少的公共开支的需要之后,至少把国家留给我们的那部分纯收入吸完为止。(坎南先生所说的下面一段话,如果所指的是暂时的贫穷状况,我便同意他的看法。他说:“劳动者状况的最大不幸是由食物匮乏和工资太低而产生的贫困。所有国家都已制定了救济法律。但社会状态中有许多苦难是法律无法救济的。因此,非常有必要了解法律之局限性,我们不能做可望而不可即之事从而错过可行的良机。”——见坎南版,第61页。[16])
经马尔萨斯先生全面地讨论之后,这些法律的有害趋势已不再是秘密之事。[17]每个同情贫民的人都真切地希望废止这些法律。然而,不幸的是,这些法律实施已久,贫民对其运行已养成习惯,要安全地将其从我们的政治体制中废除掉则需要极其谨慎和极具技巧的安排。所有赞成废止《济贫法》的人都一致同意:这部《济贫法》的制定是错误的,如果让根据《济贫法》谋求利益的那部分人免遭最严重的穷困,就要逐步地废止该法律。
如果贫民自己不关心,立法机关也不设法限定贫民人口的增加数量,减少贫民之间不审慎的早婚,那么贫民的舒适和福利便无长久的保障。这一点无可置疑。《济贫法》的运行已经直接背离了这一点。该法规定勤奋节俭的劳动者的部分工资须分与他人,这样做使节俭成为不必要,而鼓励了不节俭的行为。(将最近济贫法委员会的报告[18]和1796年皮特先生发表的如下感伤之词加以比较可以看出:1796年以来下议院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不小的进步,这是值得高兴的。)
皮特先生说:“让我们把救济多子女的家庭当成一件正当而又光荣的事情,而不要将其成为诽谤和鄙视的理由。这会使拥有一个大家庭成为幸运之事,而不是一种苦恼。这使我们能够把那些用自己的劳动供养自己的人和那些有许多儿女而又有权要求国家帮助他们维持生活的人之间划出一条适当的界线。”——《英国议会议事录》,第三十二卷,第710页。[19]
灾难的性质指出了其补救办法。只要逐步缩小《济贫法》的约束范围,向贫民强调自主的价值,教育他们不要依靠体制上的或临时的施舍,而要靠自己的努力维持生活,这种节俭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有益的品德,我们就可逐步接近一个更合理并且更健康的社会状态。
如果修改《济贫法》的计划不是以废止该法律为最终目的,那么这种计划就丝毫不值得引起注意。能够指出如何用最安全同时暴力可能性最小的手段达到这一目的人都是贫民的佳友并最爱人道。减轻灾难的方法绝不是用任何不同于现行的方式来筹集济贫基金。如果济贫基金的数额增加,或者根据近来的一些提议[20]在全国范围内把它作为总基金来征收,那么我们所希望消除的贫困状况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加剧。现行的募集和基金使用方法已在减轻其有害影响。每一教区分别募集基金来接济本教区的贫民。因此,与募集总基金救济整个王国的贫民的办法相比,这种方法对保持低的济贫率更易使人们感兴趣,并且更为实用。当全部救助都为维护本身利益时,一个教区对节约地分配募集而来的救济金则更感兴趣。但如果上百个教区都来分享这笔救济金,人们的关心程度则差得多。
《济贫法》尚未吸尽国家的全部纯收入的原因正在于此。《济贫法》还没有成为难以抵御的压力,原因就是运用这些法律时的严格态度。如果根据法律,每位需要救助的人都一定能获取这种救济,并且救济程度足以使其过上舒适的生活,那么从理论上讲我们会预计到把所有税款加在一起都没有济贫税这一项重。这种法律的趋势肯定是把有财富有能力的人变成贫困和无能,除仅能维持生活之外不做任何劳动,混淆了一切智力上的差别,满脑子都是满足生理需求,最后直到所有阶层都染上普遍贫困的瘟疫为止。这种趋势比引力定律的作用还要确定。幸运的是,这种法律实施的时期是不断繁荣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维持劳动的基金有规律地增加,人口也自然地增加。但是,如果我们的进步速度减缓,万一达到我认为离我们尚远的停滞状态,那么这些法律的有害性质就会变得更为明显并令人担忧,废止这些法律会遇到更多的困难。
[1]开头这两段分别来自托伦斯的《论谷物对外贸易》,1815年版,第62页,见本书第68页括号部分。
[2]第一版和第二版为“工资的自然价格”。
[3]第一版无“而且实际上可能更小”字样。
[4]第一版为“工资的自然价格”。
[5]第一版为“工资的市场价格”。
[6]第一版为“工资的自然价格”。
[7]伦敦,哈彻德,1815年,引文见第58~59页。
[8]第一版无此脚注,这一脚注以及第220页上的脚注,是由于托伦斯抱怨第一版中没有提到他而加上的。参阅写给特娄尔和穆勒的信(分别见于《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七卷,第179~180页和第333页)。
[9]第一版为“早期”。
[10]第一版和第二版无“货币”二字。
[11]第一版无“似乎”二字。
[12]马尔萨斯:《论人口》,第一卷,第1章。
[13]第一版中,前两段为“在前一种情况下,灾难来自于人民的懒散。要改善现状,只需刺激他们去努力。有了这种努力,人口无论怎样增加……”见本书第68页脚注①。
[14]本段论证引自约翰·威兰《人口和生产原理》,1815年版,第25~30页。参阅1816年7月《致特娄尔的信》,见《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七卷,第48页。
[15]第一版无前两段及下一段,而是:“在欧洲的一些国家、亚洲许多国家及南洋的各岛中,人民是悲惨的,原因不是因为不良的政府,就是因为懒惰的习惯。他们虽无抵御贫困的物质保障,但却安于现状和懒惰,而不愿做适当的努力去寻求更多的食物及必需品。减少人口并不能得以解救,因为生产减少的程度会同样大,甚至更大。波兰和爱尔兰遭受的灾难类似于南洋各岛,其补救方法是激励人们努力创造新需求,注入新喜好。因为这些国家在降低的生产率致使所需的资本发展速度慢于人口增长的速度以前,必须积累更多的资本。满足爱尔兰人需求的便利条件是使这个民族在悠闲中打发时光。如果人口减少,这种灾难就会增加,因为工资会上涨,劳动者能用较少的劳动就能换取他们适度的需求之物。
“让爱尔兰劳动者喜爱英国劳动者习惯上已经必不可少的一些舒适品和享用品,他便会很情愿地用更多的时间努力工作以获取这些舒适品及享用品。他们不仅能得到现在生产出来的一切食物,而且还能得到其他商品中极大的附加值。该国现在尚未使用的劳动可能瞄准了这些商品的生产。”
重写这几段的原因是乔治·思索尔在其《各国人口问题研究——兼驳马尔萨斯先生的〈人口原理〉一书》,伦敦,威尔逊,1818年版,第264~265页提出的批评。思索尔指出,李嘉图本人对英国劳动者的描述是“并不值得赞赏的”。他问道:如何使爱尔兰劳动者对这些喜好感到振奋呢?难道我们认为他们与其他人不同吗?还是他们就选择贫困?(见李嘉图1818年11月23日致米勒的信,《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七卷,第334页。)
[16]亚当·斯密:《国富论》,坎南版,第四卷《评论》。
[17]《人口原理》,第四版,伦敦,1807年,第三卷,第5~6章。
[18]参见1817年12月10日致特娄尔的信,见《李嘉图著作及通信集》,第七卷,第219页。
[19]第一版无此脚注。
[20]见1817年2月21日克尔文关于《济贫法》的演讲,《英国议会议事录》,第三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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