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林业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政绩观是政府领导干部对政绩的总体认识和看法,包括对“什么是政绩”“政绩为了谁”“怎样提高政绩”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政绩是领导晋升的重要依据,而政绩观则是实现政绩的价值导向,错误的政绩观必然会带来不良的行政结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些领导干部就把政府的政绩单纯理解为经济增长,长期以来,片面追求GDP增长的价值取向,一方面既带来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使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云南省也结合实际积极提出绿色经济强省的目标。但是,在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矛盾逐渐凸显的情况下,为了追求经济增长,也经常出现一系列非法侵占林地、非法采伐森林、破坏生物多样性的现象。因此,要实现林业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必须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而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符合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生态民生观,把环境问题上升到民生的高度去认识、去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良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正确的政绩观还要符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经济发展观。要深刻认识到实现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必须树立绿色发展思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特别是云南省作为林业资源大省,必须协调处理好“稳增长”和“保生态”的关系,要深入加强政府官员的生态理论教育,使政府官员深刻转变发展思维,通过开展森林旅游等方式增加林业生态价值,借助林业碳汇交易的机遇使林业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和云南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把林业资源优势转变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优势。
推动林业发展和林业碳汇交易,还应该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基础上,把环保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除了正确的价值观指导,还必须把环保作为政绩考核的硬指标,实现考核评价的制度性约束。目前,我国的发展理念已经从单纯追求GDP增长转向绿色增长,因此政绩考核标准也应该随之进行转变。在传统的政绩考核体系中,经济发展指标比重过大,并不利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须建立起一种新的政绩考核标准。从20世纪70年代绿色GDP在世界上被提出来以后,我国学者就开始对我国绿色GDP的核算体系和计算思路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绿色GDP是指用以衡量各国减去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是对传统GDP的一种调整,即从国民生产总值中减去环境和资源的成本后的总值,在2006年我国发布了首份也是唯一的一份绿色GDP核算报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发展到今天,绿色GDP仍然停滞不前,除了技术原因外还存在体制障碍。因此,必须加大力度研究并逐渐采用绿色GDP的衡量指标,不断完善国内绿色GDP核算体系,建立起一个可评估、可操作、可衡量、公平、合理的评估标准,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纳入考评体系,真正把考核的结果作为官员提拔晋升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对官员的施政行为产生实实在在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政绩观的转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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