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近年来我国气温上升明显,冰川加速退缩,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增加,北方水资源短缺和南方季节性干旱加剧,洪涝等灾害频发。气候变化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城市建设、农业、林业、水资源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维护我国经济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日益走向成熟,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外交的一项重要内容,国际社会已就控制全球气温升高不超过2℃达成政治共识。从国际来看,虽然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积极主张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碳政治不断推进,但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国际碳政治根本上表现的是“生态帝国主义”的逻辑,“是少数西方国家在其国内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基础上,延续与拓展历史形成的国际等级化优势或排斥性霸权的表现”[5]。本身是在不公正的国际秩序中建立起来的,蕴含着更有利于欧美发达国家而不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制度构建和价值取向。因此,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必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在后京都或巴黎时代的全球“碳政治”实践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努力打破和超越现有的生态帝国主义逻辑,实现全球“碳政治”话语重塑,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生态治理体系,切实承担起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从国内来看,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均GDP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消除贫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一系列异常艰巨的任务。过去一段时间,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平偏高,是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在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制约和国际减排舆论双重压力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我国已经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重大战略。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政府积极承担符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国情的国际责任,在国际上主动呼吁各国减缓气候变暖,在国内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中提到:“《巴黎协定》的达成是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我们不能让这一成果付诸东流。各方要共同推动协定实施。中国将继续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百分之百承担自己的义务。”[6]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中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为履行应对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国际公约,积极开展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行动,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积极建设性参与国际谈判,发布并实施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政策。2015年6月,中国政府较早地向联合国提交了《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为巴黎气候大会提前注入了能量。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中国向国际社会作出新的政策宣示和行动承诺,中国政府根据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国际责任,确定了到2030年的自主行动目标,即: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在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文件的国家中,中国是世界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年目标的唯一发展中国家,60%—65%的碳排放强度降幅比很多发达国家力度都要大,这显示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承担合理国际责任的姿态和决心,充分展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www.xing528.com)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生态产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一是林业具有重要碳汇功能,据相关测算,塞罕坝林场森林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74.7万吨,释放氧气54.5万吨;二是林业具有重要的储碳功能,森林是公认的最有效的生物固碳方式和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单位面积储碳量是农田的2.5倍。目前,通过森林间接减排已经纳入国际规则,成为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在《京都议定书》中就已提出把“造林、再造林、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作为一条重要减排措施,《巴厘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出发展中国家要减少毁林和增加森林碳汇,《哥本哈根协议》要求必须通过建立包括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森林退化排放,以及通过保护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以及增加碳汇行动在内的激励政策和机制,促使发展中国家尽快采取行动。华沙气候大会达成了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增加森林面积而增加碳汇的行动,《巴黎协定》把林业作为单独条款。
全球气候治理涉及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生存发展空间,它不仅仅是生态问题,更是经济、社会、政治和外交问题,它是国家之间政治的博弈,是国家核心利益的较量。为了有效履行应对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国际公约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国际承诺,获得国际气候治理中的话语权,彰显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的战略选择。当前国际社会,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短期之内技术升级难以实现更多减排目标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国家,都把林业作为重要手段,通过积极发展和保护森林,提高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抵减工业能源排放,争取国家排放空间,维护国家发展权益。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实现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承担相应的国际生态责任,面临自身发展和减排舆论的双重压力。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中,我们必须面对挑战,寻找机遇,找到一条既能实现自身发展,又能承担国际生态责任的道路。除了采用工业减排,淘汰过剩产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和资源利用率,改进工艺等传统减排措施外,还应该利用我国森林碳汇的优势,发挥林业碳汇的潜力,大力开展林业碳汇活动,特别是与发达国家合作开展林业碳汇,学习相应的管理技术、获得金融支持,这是形势所趋,也是必然选择。因此,我国2007年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就把林业纳入我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明确提出增加森林碳汇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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