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主要来自日本厚生劳动省官网[32]。
日本政府非常鼓励残疾人根据个人意愿和自身能力进行工作,政府一直在完善和推进残疾人就业,旨在建构包容性发展的社会。
1.法律保障
日本于1960年出台《身体残障者就业促进法》,专门制定了针对身体残障人士的多项就业促进措施。《身体残障者就业促进法》首次在日本提出了法定雇佣率的概念,规定企业等用人单位必须雇佣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工。1976年,日本政府规定民营企业必须雇佣身体残障者,实际雇佣率(即残疾人正式员工在正式员工总量中的占比)必须达到1.5%。1987年日本政府将《身体残障者就业促进法》更名为《残疾人就业促进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残疾人的概念范畴不断拓展:1998年智力残障人士被纳入残障者范围,2018年4月精神残障人士被纳入残障者范围。2018年重新调整了针对残障人士的法定雇佣比率,拥有45.5名以上员工(之前为50人以上)的企业雇佣残疾人的比例由2.0%提高至2.2%。若企业未达到法定雇佣率标准,国家将征收罚款并分配给雇佣人数超过法定雇佣率标准的企业。相对于企业,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的残疾人雇佣比例由2.3%提高至2.5%。根据政府的最新规定,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机构,法定雇佣率在2020年末之前须再分别提高0.1%。
2.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日本政府成立了多种机构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实施就业援助。(1)HELLO WORK。这是日本的公共职业介绍所,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可在该网站注册并填写求职信息,网站专职人员和职业咨询师在充分了解注册者的残疾种类、程度的基础上,通过案例讲解方式提供细致的职业咨询、职业介绍等。(2)地区残疾人职业中心。这些中心为残疾人提供职业评估、职业指导、职业准备培训、工作场所适应援助等专业性的职业指导。(3)残疾人就业及生活支援中心。这些中心针对残疾人所在区域实施就业和生活方面的全面咨询和支持。(4)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学校。这些学校针对难以参加由一般公共职业能力开发机构组织的职业训练的重度残疾人开展职业训练。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机制为,以HELLO WORK职业介绍所为中心,由地区残疾人职业中心、残疾人就业及生活支援中心、职业能力开发学校等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 “残疾人就业支援小组”,对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施从就业预备到职场工作的全程援助。
3.残疾人职业技能委托培训
为帮助残疾人就业,国家和都道府县签订委托合同,由都道府县作为实施主体,委托企业、社会福祉法人、NPO法人、民间教育培训机构等在残疾人所居住的社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这类培训一般为期3个月以内,每月达到100课时。委托费用原则上每人每月上限为6万或9万日元。培训课程有知识技能培训课程(知識·技能習得訓練コース)、实践能力培训课程(実践能力習得訓練コース)、E-learning培训课程(e-ラーニングコース)(针对不方便来培训机构的残疾人开展网上培训)、特别支援学校早期培训课程(特別支援学校早期訓練コース)、在职者培训课程(在職者訓練コース)等。
此外,国家、都道府县、高龄者·残疾人·求职者就业支援机构(独立行政法人)、民间教育培训机构等开展通力合作,不断充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培训方法。高领者·智障·求职者就业支援机构(独立行政法人)与厚生劳动省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在残疾人职业综合中心联合举办“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交流广场”,就残疾人职业培训交换意见和信息,有效促进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此外,每年举办残疾人技能大赛,在提高残疾人技能的同时促进社会对残疾人职业能力的理解和认识。高领者·残疾人·求职者就业支援机构还制作职业培训实践宣传册,将有效的培训方法和技术汇总在册,发放给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
4.雇佣残疾人的补贴
日本政府制定各项补贴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33]。(1)重度残疾人和难治愈疾病患者雇佣补贴(発達障害者·難治性疾患患者雇用開発コース)。通过HELLO WORK职业介绍所雇佣重度残疾人或治愈性疾病患者的企业,政府为雇主提供50万日元的奖励补贴,中小企业补贴额度高达120万日元。(2)初次雇佣补贴(障害者初回雇用コース)。中小企业首次雇佣残疾人,人数超过法定雇佣标准的,政府为其提供120万日元的补贴。(3)试行雇佣补贴(トライアル雇用助成金)。企业尝试雇佣残疾人或者雇佣每周难以工作20小时以上的精神残疾人,每周工作20小时以上的,可以申请获得试行雇佣补贴。(4)残疾人稳定就业补贴(障害者雇用安定助成金)。共有两类补贴:一是针对雇主安排职业教练员(JOB COACH)对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指导而提供的雇主补贴;二是针对雇主制订残疾人就业计划,在新雇佣5个以上残疾人的基础上继续雇佣达10人以上的中小企业进行补贴,用于雇主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设施及后期维护,具体补贴额度与实际发生的费用有关。(5)基于残疾人雇佣率罚款制度的补贴(障害者雇用納付金制度に基づく助成金)。雇主为了雇佣残疾人而在工作场所安装工作设施和福利设施以方便残疾人通勤的,政府会资助部分费用,补贴款项来源于雇佣残疾人未达到法定雇佣比率的企业缴纳的罚款。(6)人才开发支援补贴(人材開発支援助成金)(障害者職業能力開発コース)。企业实施提升残疾人职业能力的职业培训或者建设相关培训设施的,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二)日本高龄者就业援助与激励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日本居于全世界人口老龄化前十位国家之首,前十位国家及老龄化程度如下:日本27%,意大利23%,德国21%,法国20%,英国19%,加拿大17%,澳大利亚16%,美国15%,俄罗斯14%,中国11%。2019年,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人口总量的27%,且呈现稳定增长趋势,但日本的新生儿出生率却逐年降低,且远低于老年人增长率。为弥补劳动力不足,日本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老年人再就业,通过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升其技能水平,充分利用其工作经验和职场智慧,在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的同时缓解老龄化下的劳动力不足。
1.法律保障(www.xing528.com)
日本的雇佣政策高度关注中老年人就业,激励雇主雇佣中老年劳动力,保障其就业机会[34]。1966年,日本出台《雇佣对策法》,规范劳动雇佣事宜。1973年,日本修订《雇佣对策法》,制定了“将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的目标,把延迟退休年龄作为国策实施。1976年,日本出台专门针对中高龄劳动力就业的《中高龄者雇佣促进法》,规定将劳动力退休后再就业、企业雇佣期限延迟作为促进60-64岁劳动者再就业的主要措施。1979年,日本第4次雇佣对策基本计划规定努力实现60岁退休制的普及化。1986年,日本将《中高年龄者雇佣促进法》更名为《高龄者雇佣安定法》,规定企业有尽量实施职员60岁退休的义务,成为日本促进和保障老年人就业最重要的法律。1990年,日本修订《高龄者雇佣安定法》,规定企业有实施员工退休后再就业的义务。数据显示,1990年在实施退休制的企业中约有6成以上采用了60岁退休制,1998年日本已基本实现60岁退休制,达到了预定的延迟退休目标。
尽管如此,日本老年人的失业率仍居高不下,针对中老年人就业中普遍遭遇的年龄歧视和就业阻碍,日本于2001年修订《雇佣对策法》,着手构建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的法律制度。一方面,法律规定企业有尽量实行招工、录用时禁止限制年龄的义务;另一方面,再次提高退休年龄。2004年,日本修改《高龄者雇佣安定法》,以延迟退休年龄为主要目的,旨在为65 岁以下老年人营造稳定的就业环境。法律规定自2006年4月开始企业有义务逐步实施如下三项措施中的任何一项:其一,逐步延迟退休年龄至65岁,到2013年实现劳动者65岁退休的目标;其二,废除退休制;其三,采用继续雇佣制度,企业可维持现有退休制度,但职员有退休后继续就业意愿的,企业必须继续雇佣或延长劳动合同。2007年,日本再次修订《雇佣对策法》,规定企业有实行招工、录用时禁止限制年龄的义务,旨在应对出生率下降和老年人口增加带来的劳动力短缺,且保障中老年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2012年,日本修订《高龄者雇佣安定法》,规定企业有义务采取措施保障老年人就业,对年满60岁且有工作意愿的老年人应保障其工作到65岁。这项上升到法律高度的规定恰恰体现了日本建构生涯现役社会(即终生在职社会)的发展理念[35]。
除了保障老年人就业机会和就业权益,日本修订《新事业创业法》重新对有关最低资本金做出规定(创业启动金1日元),鼓励老年人就业的同时还鼓励老年人创业[36]。厚生劳动省为老年人提供创业所需的各种业务咨询、创业政策指导和资金援助等支持。
2.高龄者就业资金支持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为了鼓励企业继续雇佣老年员工设立了多种奖励金和补助金,对雇佣老年人的企业和老年人提供资金支持。
(1)政府为企业提供的补贴
政府为企业提供的补贴主要三类。①雇佣65岁以上老年人的补助金(65歳超雇用推進助成金)。政府为将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以上、不断完善老年人雇佣管理制度、将老年人的有期限雇佣合同转变为无期限雇佣合同的企业提供补贴。②新雇佣补贴(雇い入れ支援)。政府对新雇佣老年人的企业提供补贴。③生涯现役创业支援补贴(生涯現役起業支援助成金)。年龄在40岁以上并在创业时雇佣中老年人的企业主可享受政府补贴。
日本各地纷纷开展雇佣老年人的优秀企业评选,如东京都联合公益财团法人以及NPO团体、企业,共同开展“开拓老年人职场模范事业”的评选,在创新领域和创新岗位新雇佣3名以上60岁老年人的、新雇佣老年人数占新工作岗位员工人数一半以上的企业可以参选,当选的用人单位可得300万日元的资助。
(2)政府为老年劳动者提供的补贴
①老年劳动者再就业支援补贴和培训支援补贴。政府向不得已离职或被解雇的老年就业者发放补贴,旨在促进就业技能提升。②创业补贴。雇主自主创业,且雇佣3名及以上45岁以上中老年人的,可得到一定额度的补贴。若雇佣超过60岁的老年人,创业者可得不超过200万日元的补贴。
3.高龄者就业促进机构
日本成立了多种机构促进老年人就业。
(1)老年人才中心
老年人才中心致力于促进老年人在人力资源短缺领域、政府提供的就业岗位就业,并针对老年人制定弹性的就业时间制度等。2016年,日本提出“生涯现役区域合作促进项目”(生涯現役促進地域連携事業),提倡在日本打造终身在职的社会,由地方政府组成 “理事会”广泛实施促进本地区老年人就业的各项活动。数据显示,在全国300个主要HELLO WORK职业介绍所设立“生涯现役支援窗口”,重点针对65岁以上高龄求职者进行再就业支援。2016年,日本提出“即将退休的高龄者职业人才存储事业”,推动将那些即将退休的高龄者的职业生涯信息登记到公益财团法人产业雇佣安定中心,并向雇主公开。
(2)高领者·智障·求职者就业支援机构(独立行政法人)
为老年人创造可以继续发挥工作能力的环境,确保劳动者能够工作到65岁,从而实现生涯现役社会(生涯現役社会),日本必须重新审视包括工资和退休金制度在内的人事管理制度,提升老年人职业能力,拓宽老年人就业领域,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设施等。为此,高领者·智障·求职者就业支援机构(独立行政法人)实施了多项促进老年人就业的措施。(1)鼓励发展“超65岁雇佣策划者·高龄者雇佣顾问”事业(65歳超雇用推進プランナー高齢者雇用アドバイザー)。一方面,认定一批熟悉老年人就业问题的人员、中小型企业诊断师、社会保险劳务人员等具有专业和实务能力的专业人士作为雇佣顾问,以高领者·智障·求职者就业支援机构的都道府县分部为窗口,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继续雇佣咨询。(2)实施“企划立案服务”(企画立案サービス)、“研修服务”( 研修サービス)及“企业诊断系统”( 企業診断システム)等事业。主要内容是编辑和发行老年人再就业相关资讯刊物,对老年人再就业意愿和需求状况展开调查,宣传企业雇佣老年人的典型案例。一些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和公共职业安定机构合作,进行老年人再就业技能培训,开展老年人面试专场,带老年人参观企业,进行职业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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